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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转发关于认真做好人粒细胞无形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深卫人发〔2009〕161号
  • 【发布日期】2009-11-25
  • 【生效日期】2009-11-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转发关于认真做好人粒细胞无形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转发关于认真做好人粒细胞无形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深卫人发〔2009〕161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及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人粒细胞无形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9〕15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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