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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珠海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0-01-07
  • 【生效日期】2010-01-0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珠海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事局、横琴新区党群工作部,各经济功能区组织人事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工作,根据“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工作会议”精神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工作部署,我局拟对全市事业单位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与对象

全市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包括经费来源由财政核拨、财政核补以及经费自筹的事业单位。

上述事业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纳入编制管理人员、正式在册工作人员、合同制职员、其他聘用人员等。

二、调查内容及方法

此次调查内容主要是事业单位现有工作人员类别及结构分布情况,包含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合同制职员、其他聘用人员以及这些人员中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等情况。各事业单位按要求填写《珠海市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相关内容,各区组织人事部门按要求填写《珠海市( )区事业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

《珠海市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和《珠海市( )区事业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可登陆到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hldj.gov.cn/)进入原珠海市人事局网站下载。

三、报送材料要求

1.《珠海市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需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1份,A4纸打印,附电子文档)。市属事业单位的调查表于2010年1月14日前报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地址:香洲康宁路66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801室)。区属事业单位的调查表于2010年1月14日前报各区组织人事部门。

2.各区组织人事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珠海市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进行统计,填写《珠海市( )区事业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于1月21日前报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对事业单位情况进行全面、详尽的摸底,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的基础性工作,各区、各部门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所属事业单位按要求如实填表,按时上报。

附:1.《珠海市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

2.《珠海市( )区事业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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