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宁波市
- 【发布文号】甬政办发〔2010〕21号
- 【发布日期】2010-01-29
- 【生效日期】2010-01-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宁波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公布宁波市2010年度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的通知
关于公布宁波市2010年度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0〕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海曙太保华能综合楼等10家单位列为宁波市2010年度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现予公布。
各有关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督促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今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整改期间,要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加强监控,严防事故的发生。各督办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指导和督查。整改完毕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要及时组织消防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上报市公安消防支队。各地要结合实际,确定一批县(市)区政府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抓好督促整改工作,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附件:宁波市2010年度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名单
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