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0-03-16
- 【生效日期】2010-03-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第三批市际班线跨节点调整申请的公示
关于第三批市际班线跨节点调整申请的公示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第三批市际班线跨节点调整申请的通知》(粤交陆运函[2010]22号)的要求,现将第三批市际班线跨节点调整的申请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本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具体调整申请情况见我委网站通知公告栏。如对线路调整申请有异议,请于3月18日前向我委书面提出反对理由及依据(理由应包括本公司所拥有的受拟调整班线影响的班车运行情况及我市始发站出具的实载率情况证明),逾期视为无效意见。联系方式:1.电话:83168081;2.传真:83168167。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三批市际班线跨市调整申请情况表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