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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第三批市际班线跨节点调整申请的公示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0-03-16
  • 【生效日期】2010-03-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第三批市际班线跨节点调整申请的公示

关于第三批市际班线跨节点调整申请的公示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第三批市际班线跨节点调整申请的通知》(粤交陆运函[2010]22号)的要求,现将第三批市际班线跨节点调整的申请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本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具体调整申请情况见我委网站通知公告栏。如对线路调整申请有异议,请于3月18日前向我委书面提出反对理由及依据(理由应包括本公司所拥有的受拟调整班线影响的班车运行情况及我市始发站出具的实载率情况证明),逾期视为无效意见。联系方式:1.电话:83168081;2.传真:83168167。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三批市际班线跨市调整申请情况表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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