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江苏博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变更经营区域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中介〔2010〕1000号
  • 【发布日期】2010-08-18
  • 【生效日期】2010-08-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江苏博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变更经营区域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江苏博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变更经营区域的批复

(保监中介〔2010〕1000号)




江苏博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经营区域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江苏博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经营区域变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二、公司可持本批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保险代理业务。

三、公司应依法经营,并执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政策,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