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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中外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马来西亚联合新闻声明
  •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 马来西亚联邦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6-11-03
  • 【生效日期】2016-11-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外交部
  • 【所属类别】中外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马来西亚联合新闻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马来西亚联合新闻声明

 

        一、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邀请,马来西亚总理纳吉布于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正式访问。

 

        二、访问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会见了纳吉布总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同纳吉布总理举行会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同纳吉布总理举行会见。双方就推进中马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以及共同关心的地区和国际问题深入交换意见。

 

        三、双方认为,自1974年中马建交以来,两国保持经常性互访,将中马关系提升至新高度。过去42年来,两国在许多领域开展了重大合作。双方回顾了近期的高层互访,包括2013年习近平主席对马进行国事访问、2014年纳吉布总理正式访华和2015年11月李克强总理正式访马,认为上述访问进一步深化了两国真诚、友好的双边关系。

 

        四、双方一致认为,中马关系正处于历史最高水平,将继续通过领导人、政府、政党和企业间经常性交流和互访予以加强。双方回顾并欢迎两国关系取得的成果,决心从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及地区安全合作等各领域进一步提升和强化中马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五、双方同意确保中马关系面向未来、富有活力、繁荣发展,以造福两国民众。

 

        六、双方强调,相互信任和相互尊重是双边关系与合作的坚实基础,再次强调应坚持两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原则。马方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中国和平统一。

 

        七、双方欢迎2015年马来西亚驻南宁总领事馆、中国驻槟城总领事馆和中国驻哥打基纳巴卢总领事馆分别开馆,2016年马来西亚在西安设立总领事馆。两国互设领馆表明双方友好关系进一步发展。

 

        八、马来西亚高度重视其作为中国政府2013年提出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一带一路”)倡议沿线重要国家的地位。

 

        九、根据中方数据,2015年中马贸易总额为972.9亿美元,2016年1-8月双方贸易额为542.8亿美元。自2009年以来中国是马来西亚最大贸易伙伴,2015年中马贸易额占马外贸总额的15.8%。2008年以来马来西亚是中国在东盟最大的贸易伙伴。

 

        十、双方通过联合进展报告确认了《经贸合作五年规划(2013-2017)》取得的成果。两国领导人坚信在频密的高层互访和重大倡议推动下,中马经贸合作未来将更加强劲。

 

        十一、双方高度重视在马来西亚南部铁路项目上的合作,欢迎拟议中的马来西亚东海岸铁路项目,有意发掘潜力,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展合作,从战略层面促进相关地区的互联互通,带来潜在经济发展机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这将包括技术转移、人力资源开发、当地采购以及基建行业其他长期合作。

 

        十二、双方期待进一步加强双边贸易、投资和经济交流,倡议之一是就两国政府《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税漏税协定》换函,确认两国国有企业的资质。

 

        十三、双方认为,海港在地区基础设施发展中具有关键作用。双方将继续推动两国海港合作,支持中马港口联盟发展,实现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

 

        十四、双方积极评价两国在打击电信犯罪、境外追逃、反恐等领域的合作成果,同意进一步加强执法安全和反恐合作,增进两国执法安全部门间的友好交往,为维护地区安全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十五、双方乐见两国重签《防务合作谅解备忘录》,相信两国国防机构间持续逐步扩大交往、密切友好合作将进一步强化双边关系。双方认识到增进两国防务领域合作的重要性,欢迎中国国防科工局与马来西亚国防部签署《关于共同开发建造马海军滨海任务舰合作框架协议》。

 

        十六、双方一致认为,旅游业为推动中马人员往来发挥着重要作用。自2016年3月马方实施电子签证和免签计划以来,赴马中国游客人数大幅增长。双方同意加强与航空公司和旅行机构联合营销,通过消费者展和网站做好推广,推动更多两国游客赴对方国家旅游,在民间层面增进中马传统友谊和理解。双方认识到,电子商务和网络营销在促进旅游业发展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十七、双方重申将加强并致力于实现两国更全面和互利的空中运输合作。

 

        十八、双方欢迎两国续签《教育合作谅解备忘录》,此举将进一步加强并推动中马教育交流取得进展。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是两国高等教育合作新的里程碑,将为当地社会培养亟需的优秀人才,深化中马两国友谊。

 

        十九、双方将共同努力落实两国政府间《文化合作协定》和《2014年至2019年执行计划》,鼓励和支持双方文化机构和文化团组互访交流,共同支持在马设立中国文化中心。

 

        二十、双方讨论了中国扩大进口马来西亚产品的前景。马来西亚希望扩大对华出口棕榈油,扩大马棕榈油在华市场份额。

 

        二十一、双方愿通过签署《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提升包括农产品贸易在内的农业合作,促进农业投资,加强能力建设和农业科技交流。

 

        二十二、双方相信,签署《马来西亚输华毛燕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条件议定书》将增强中国消费者对马来西亚农产品的信心,促进两国农业贸易。双方希望未来在符合检验检疫准入要求的前提下给予马来西亚农产品更多市场准入。

 

        二十三、两国领导人赞赏中方支持东盟共同体建设,努力实现《东盟共同体愿景2025》,欢迎中国-东盟合作取得积极进展,欢迎中国和东盟庆祝建立对话关系25周年。双方还讨论了《落实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的行动计划(2016-2020)》的执行进展。

 

        二十四、双方同意继续加强在东盟与中日韩(10+3)、东亚峰会(EAS)、东盟地区论坛(ARF)等区域合作机制中的协调与配合。

 

        二十五、双方就南海局势发展交换了意见,强调维护南海和平、安全和稳定及各国根据国际法享有的航行与飞越自由的重要性。

 

        二十六、双方强调各直接有关主权国家应根据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原则,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分歧。双方进一步强调各方应保持克制,避免采取使南海局势复杂化或紧张升级的行动。双方认为,不直接相关方介入有关争议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二十七、双方将同其他东盟国家一道,努力确保《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全面有效落实,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磋商,争取早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准则”。

 

        二十八、马来西亚担任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期间,中方同马方开展了良好的建设性合作,共同履行了联合国安理会的职责。马方对此表示赞赏。

 

        二十九、马方对此次正式访问期间中方给予纳吉布总理及马来西亚代表团的热情欢迎和友好接待表示诚挚感谢。

 

二○一六年十一月三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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