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 关于建立吉林省红石林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
  • 【发布单位】80701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1984-02-18
  • 【生效日期】1984-02-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 关于建立吉林省红石林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
关于建立吉林省红石林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

(1984年2月18日吉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吉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呈请批准建立吉林省红石林区人民检察院的报告》,决定:建立吉林省红石林区人民检察院,受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林区分院直接领导。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