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 《关于进一步搞好农村几项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
《关于进一步搞好农村几项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1984年10月5日津党发〔1984〕21号)
各区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委农村工作部、市农业食品委员会拟订的《关于进一步搞好农村几项改革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当前,我市农村改革正沿着中央一九八四年一号文件指引的方向健康发展,形势很好。在推进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继续把方兴未艾的农村改革引向深入,仍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农业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加强调查研究,精心指导。
改革的目的是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在城乡经济改革中,都要把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作为检验一切工作好坏,检验各项改革措施成败的主要标志。我们在继续进行农村各项改革时,必须牢牢把握这一点。这就要求我们,采取每一项改革措施和步骤,务必要实事求是,坚持从各地区、各单位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照抄照搬外地、外单位的作法,不搞形式主义,不搞浮夸,不搞一刀切。
我市农村要始终坚持农业生产为城市服务的方针,大力发展副食品生产,为城市人民生活提供更多更好的肉、鱼、禽、蛋、蔬菜和奶品。在这个前提下,放手发展其他商品生产,搞活经济,使农民加快富裕起来。要时刻注意处理好种养业同工副业的关系,使农林牧副渔工商各业全面发展。今年贯彻中央一号文件以来,我市开发性生产已经取得明显成效,要继续加强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荒山、荒地、滩涂、水面开发利用的步伐。
要继续发展乡镇企业,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抓好发展规划,积极进行引导,防止和克服盲目性。发展什么项目,不能只凭主观愿望,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优先发展饲料工业、食品工业、建筑建材业和水能源工业,避免造成浪费。乡镇企业从城市国营企业中招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一定要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再行招聘录用。
要抓紧我市农村商业流通体制改革,进一步疏通城乡流通渠道,以便为日益增多的农产品开拓市场,同时,满足农民对工业品不断增长的需求。
要坚持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共同富裕是波浪式前进,而不是等线富裕,必有先富后富之别。一部分农民富起来以后,要善于引导他们把多余的资金投入到开发性生产的正确方向上去。
关于进一步搞好农村几项改革的意见
根据市委常委第二次扩大会议精神,我们认真总结了近几年农村改革的经验,并对如何进一步搞好农村几项改革作了反复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端正业务工作指导思想
要认真学习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四号文件,进一步清除“左”的思想影响和传统观念的束缚,锐意进取,大胆探索,勇于改革,开拓前进。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正确认识大城市郊县农业的地位和作用,牢固树立为城市服务的思想。在坚持为城市服务的前提下,切实抓好开发性生产,发挥优势,放手发展商品生产,搞活农村经济,加快农民致富的步伐,争取提前实现农业翻番的宏伟目标。
二、改革副食品供应办法
为了减少副食品供应的中间环节,要积极推行产销直供。鲜蛋直供要加快步伐。对大的养鸡专业户和联合体,凡愿意而又有条件与门市部挂钩的,都要积极支持,并为之提供方便。还要发展一批专营鲜蛋收购和运销的专业户、联合体。各区、县也可建立鲜蛋收购运销公司。总之,要千方百计搞好鲜蛋的收购和供应,解决农民卖蛋难的问题,让市民吃上新鲜蛋。
蔬菜直供要扩大试点。今年,每个郊区都要确定一个乡与市区挂钩,由农民直接进城卖菜。在今年试点的基础上,要积极制定蔬菜供销改革方案,进一步把蔬菜流通环节搞活。
鱼、肉的直供,也要进行试点。
三、因地制宜,大力发展乡镇企业
要全面理解“无农不稳,无工不富,无商不活”的意义。在搞好为城市服务的前提下,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法、多种渠道,大力兴办乡镇企业。
允许农民个人或集资合股办企业,并允许有一定数量的帮工。允许农民自理口粮进城镇务工、经商、搞服务业;允许农民集资在乡镇办厂、办店。要求在集镇落户的,允许自理口粮落户。为简化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搞服务业的手续,各郊区、县要抽调有关部门的人员实行集中办公,加快审批。
疏通乡镇企业的流通渠道。乡镇企业产品除列入国家计划的以外,其他可以跨地区自行销售;对乡镇企业的供销部门,除国家统配物资外,其他经营范围不加限制;积极鼓励发展个体运销户和集资办贸易货栈。乡镇企业可以到市区和外省市举办产品展销,可以参加市里举办的订货会。对乡镇企业的供销人员,政治上要关心,经济上要给予适当鼓励。
改革乡镇企业的人事、劳动、工资制度。乡镇企业的领导班子,改“任命制”为“选聘制”,或实行厂长(经理)“组阁制”;乡镇企业的工人全部由固定工改为合同工,由按村、按户分摊用工指标,改为招考录用或带资考核录用;企业领导人对工人有奖惩和辞退权。乡镇企业的干部、工人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改固定工资为浮动工资,奖金上不封顶,工资下不保底。
四、放宽政策,加速“四荒”的开发利用
为加速我市荒地、荒山、荒涂、荒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进一步放宽政策,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发展渔牧业开发性生产。初步设想:用三到五年时间,将尚未开发的三十三万亩荒地开发完(全市荒地总面积五十一万亩,到今年上半年已开发十八万亩);用三到五年时间,将可利用的十五万亩滩涂全部开发完,搞养鱼、养虾;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将尚未开发绿化的十五万亩荒山全部承包下去,或办家庭小林场、小果园,或种草种树;以大水库为主体的几十万亩水面,也要在近期内开发利用好。
在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前提下,实行国营、集体、个人一起上,可以搞专业队承包,也可以发展专业户、联合体。承包开发的期限至少二、三十年。开发的生荒地、撂荒地分别在五年或三年内不征购、不提留、不纳税;新开发的滩涂,十年内不纳税,收益归已。允许本市的国家机关、部队、团体、企事业单位集资开发滩涂养殖鱼虾,或与社队联合开发,当地社队无力开发的允许其它社队开发。
经营方式要因地制宜,多种多样。开发性生产的产品除国家有规定的以外,可自行销售,价格随行就市。
为解决开发性生产所需资金,拟采取四条途径:一是多种形式集资;二是银行贷款,由地方财政支付一定利息;三是利用好世界粮食计划署的援助资金,或利用世界银行的低息贷款;四是积极引进外资。鉴于开发性生产规模大、投资多、牵涉部门广,拟由市农委、市计委、农业银行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
在不断提高粮食单产的基础上,逐步调减部分低产粮田,种草种树,发展渔牧业生产。
五、改革农业科技管理,加快科技人才开发
为解决农业科技管理部门存在的吃“大锅饭”问题,进一步调动科技干部的积极性,从今年下半年起,在科研和科技成果推广部门试行项目、任务承包责任制。科研项目要承包到组、到人,按照科研成果评定奖罚。对技术推广项目,实行推广任务承包制,把项目、任务指标落实到组、到人,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评定奖罚。鉴于目前农业科技经费不足,允许各级科技部门集资或联营兴办与科研有关的企业,试行以企业养事业,促进科技事业发展,相应改善科技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拟在市农业科学院选一个科研所,进行简政放权、实行所长负责制的试点。
为发展农村商品生产,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招聘人才。可以有计划、有组织地从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聘请顾问,从城市经济部门选聘经理、厂长、技术和供销业务人员,从离休、退休干部和工人中招聘人才,报酬从优。允许个人在小城镇开办各种技术培训班、讲学班、补习班,传授技术。农口拟筹建乡镇企业人才招聘中心,以促进人才交流和开发。
六、搞好农业对外开放
农口各业务部门与市对外经济贸易部门建立经常的联系制度,有条件的可派代表进驻这些单位,及时了解国际市场信息,洽谈引进外资和技术项目。动员郊区、县有海外关系的人,通过多种途径,吸引海外亲属到家乡投资办厂、搞“三来一补”、经商、搞服务业、办教育。要打破地区界限,积极与沿海开放城市和经济特区取得联系,发展经济往来。还要利用本地资金、技术优势,与内地一些单位搞联营。同时,要积极探索与香港、日本、西欧等地来往的途径,可以请外国客户来,也可以有计划地派人出去,引进资金,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新品种,引进科学管理方法。
七、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小城镇建设
筹措城镇建设资金,要实行多种渠道:一是从乡镇企业利润和上交管理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城镇建设基金;二是由城镇所在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集资;三是由地方财力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城镇公益事业建设;四是吸引农民进城镇投资建厂、办店、搞服务业;五是从工商市场管理费中提取城镇集市设施建设基金;六是鼓励城镇居民集资兴办企业和文化服务业。
八、改革乡级干部任用办法,下放郊区、县机构设置审批权
对乡级党政干部要善于选贤任能。今年下半年每个郊区、县要选择一、两个乡进行选聘试点,以取得经验。村一级领导班子,要采取选举、推荐、自荐等办法,逐步改变干部队伍知识结构。
根据中央关于简政放权的精神,今后各郊区、县的机构设置,在控制总编制和机构设置数的前提下,设哪些机构,不设哪些机构,由各区、县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确定,但要报市委农村工作部和市农委备案,以便进行必要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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