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一九八七年 改善农村人民生活十项工作的决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一九八七年
改善农村人民生活十项工作的决定
(1987年3月10日津政办发〔1987〕25号
一九八七年,是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的一年。在积极进行两个文明建设中,坚持服务城市、富裕农民的方针,更加关心农民生活,认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为此,决定做好以下十项工作:
一九八七年三月五日天津市人民政府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扶助贫困村户,广开致富门路。一村一户地采取措施,帮助发挥当地优势,改善生产条件,增强自身活力,使分散在各郊县的人均收入二百元以下的贫困户,尽快摆脱贫困;去年已基本脱贫的一百一十四个村,人均收入再提高一步,并为今后致富奠定必要的物质基础。
二、完善公路建设,认真搞好管理。对乡村公路要全面规划,调整布局,合理联网;需要新修建的公路,要做好准备,提前铺好土路基;对已建成的公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损坏的要及时修补;建立健全乡村公路管理机构和管理方法,落实养护、管理责任制,及时清除路面障碍物和泥土,经常保持全好、畅通。
三、配合外环建设,调整农业结构。年内完成外环线水利配套工程,建成万亩鱼塘,根据规划种植水果等经济林木,使城市外围绿化带初具规模,促进沿线的经济发展。
四、改善饮水条件,加强水源管理。帮助蓟县解决常年缺水的山区村户饮水问题,继续普及自来水入户,已普及自来水的村要加强管理,扩大供水能力,保证水质;继续搞好饮水除氟,巩固原有除氟村的成果。
五、推广新的燃料,改变能源结构。认真维修管理好已建成的沼气池,使成池利用率达到85%以上;新辟沼气池八百个;继续推广节煤节柴灶;在有条件的村户新建太阳能热水器一万平方米;在沿海地区和山区进行利用风能提水、发电的试点。
六、整顿村容镇貌,绿化美化环境。以外环线两侧十四个乡、六十多个村和十七个已建设的试点集镇及样板村为重点,进行综合整治,结合发展“庭院经济”,种植树苗、果树、花草;按规划红线,整修街道,改造临街破烂围墙,集中存放和管理好柴草,建造较好的公厕所,改变脏乱状况,形成新的村容镇貌。
七、建设小型集镇,发展商品经济。郊区、县各抓一个具有“门户”意义的小集镇,改造、完善给排水、道路等基础设施,美化、绿化镇容,整修店堂和公厕,建设农贸市场,扩大物资交流。
八、增添教育设施,改善办学条件。新建校舍和实验室四万平方米,整修危漏校舍八万平方米;增添必要的教学仪器及文化体育设施;加强师资培训,提高教学质量;关心农村教师生活,设法改善其住房条件。
九、兴办福利事业,照顾孤老病残。巩固、完善各乡现有的敬老院,提高孤寡老人的入院率;积极兴办乡福利厂,妥善安排有能力的残疾人员;有条件的村试行农民养老退休制度;建成武清医院,健全农村三级医疗网,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
十、发展文体活动,丰富精神生活。巩固现有的乡、村文化活动站(室),因地制宜地组织各种形式的业余文化、体育活动团队,带动广大农民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建立村镇移风易俗理事会,在农民中开展破除封建迷信的宣传教育,改变买卖婚姻、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陋习,禁止赌博活动,树立新的道德风尚;继续开展普法教育,加强社会治安。
在当前大好形势下,全市农村各级领导要全面理解新时期党的农村政策精神,进一步动员起来,依靠广大农民群众,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巩固和扩大改革的成果,促进农业生产,把改善农民生活的实事办好,为争取今年农村经济的新增长,为建设繁荣富裕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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