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加财政收入节约支出的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加财政收入节约支出的意见
(1987年4月2日皖政〔1987〕19号)
近两年,我省财政收入状况较好,但财政支出增长过猛。我们必须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经济上压缩空气”的指示,在努力增加收入的同时,把过高的支出压下来。为此,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征收管理,努力增产增收
各级政府要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征税,教育纳税人按章交税。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切实加强征收管理,抓住重点税源,努力促产增收,把该收的钱都收上来。要严格控制减免税收,坚持区别对待,宽严结合,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各地区、各部门都不得作出与现行税法和税收管理规定相抵触的决定。不能对税收采取包干的办法。确需减免税的,必须征得税务部门的同意,并按照减免税的审批程序报批。要加强税收经常性检查,除每年一次的税收大检查外,平时要做到检查经常化、制度化,常抓不懈。
二、勤俭节约,坚决把过高的支出压下来
全省各级财政按一九八六年财政支出执行数扣除价差补贴和工资等支出,其余支出平均按18%压减,由中央连续借用三年。各级、各部门都要顾全大局,保证如数上交。
安排今年财政支出,总的原则是坚持量入为出。要保证工资支出,保证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和搞活大中型企业,保证计划内的重点项目和必不可少的文教、卫生、科学事业费等。各单位都要严格执行核定的支出预算。除重大政策变动另有规定和特批项目外,一律不得追加预算。要严格控制增加行政、事业机构和人员编制。现在超编的单位,要限期把超过的编制压下来。要下决心精简会议。今年的会议费要在去年的基础上压缩一半,并试行会议费综合定额包干办法。要尽量节减差旅费,改革现行的出差住宿费开支办法。要加强公费医疗管理,在保证医疗的前提下,可以推行公费医疗与个人或与单位、与医疗单位挂钩的办法。继续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除新建单位或更新需要外,一律不准购买小汽车。
三、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
各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都要存入同级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专户。对尚未实行专户存储的单位,从今年第二季度起,由银行将其余额划入财政专户。各单位都必须向同级财政部门编报预算外资金收支季报、年报。对不报收支报表的单位以及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收入,一经查出,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作“小钱柜”资金清理,上交同级财政,省不参与分成。
四、加强监督,严格财经纪律
要严肃认真地贯彻《 会计法》、《成本法》,严格执行财政、财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必须按规定发放,任何地方和部门都无权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滥发奖金、实物。各地、各部门要在今年六月底前进行一次清理,对超越权限自行规定发放的工资、奖金、津贴,要立即取消,并将清理情况报人事、劳动、财政、审计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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