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两公开一监督”推进廉政建设的决定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两公开一监督”推进廉政建设的决定
(1989年3月9日)
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省政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指示和省委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廉政建设。省政府公布了加强政风建设的八条规定;整顿机关作风,清理和解决了一批久拖不决的问题;开展普法教育和执法大检查,提高了依法办事的法制观念;加强行政监察,重点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加强信访工作,集中处理了一批人民来信来访“老大难”积案。这些措施,已经和正在取得成效。但是,当前在政风方面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反腐防腐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必须继续抓紧抓好。为了建立起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防止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根据中共中央关于从“两公开一监督”入手,推进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各级政府的经济部门、执法部门、公用事业单位,积极推行“两公开一监督”,即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依靠群众监督,加快我省廉政建设的步伐。为此,各地、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到:
一、统一思想认识。十年改革开放,带来了新的活力和生机,全省各项建设事业取得了很大成就,人民群众生活有了明显改善。实践证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是正确的,各级政府从总体上来说是有战斗力的,绝大多数政府工作人员是努力为人民工作的。但是,还必须看到,当前我国的改革已经进入新旧体制转换交替的关键时期,社会上的一些腐败现象,也严重地侵蚀着我们一些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以权力同金钱交换,私下接受,行贿受贿,是腐败现象的主要特征。因此,我们在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同时,必须突出地把加强廉政建设,杜绝金钱与权力的交换,防止腐败现象的侵蚀蔓延,作为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和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认真抓好。
实行“两公开一监督”,是密切联系群众,强化监督机制,推进廉政建设的有效措施,有利于提高政务活动的透明度和行政工作效率,有利于推动行政管理工作的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有利于保障和促进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顺利进行。全省各级政府和所属部门,在廉政建设这个关乎改革、改革成败、关乎人心向背的重大问题上,一定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坚定信心,把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列入议事日程,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出成效来。
二、实行政务公开。公开政务也就是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执行公务中的法规、政策、制度等依据公开;二是办事机构的设备、职权范围和工作程序,渠道、办法等公开;三是办事过程中受理、调查、论证、审批等阶段的期限公开;四是具体办事的承办人和执纪、奖惩情况等结果公开。各级政府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将应当公开的事项,在不同的范围和层次公布于众。上级政府部门在向本机关干部群众公开施政情况的同时,也要向下级政府部门和干部群众公开;乡镇政府和基层执法监督部门,则要直接向群众公开。
政务公开的重点,主要是群众意见最大,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最容易发生腐败现象的环节。当前,一是抓招工、招干、招生、征兵和“农转非”户口审批的问题;二是抓资金、信贷、重要生产资料、紧俏商品的分配和供应的问题,三是抓企业承包、基建招标、税收征管、罚款的问题;四是抓土地征用、各类证件和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指标分配以及各种摊派、收费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实行政务公开,要求各级政府尤其是主管人、财、物的部门和工商、税务、银行、审计、公安、监察等经济和执法监督部门要先行一步。例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实行办证办照程序、工作人员职务身份、守则纪律、举报方式、票证样式、服务项目、安排摊位结果、收费依据等公开;税务部门要实行政策法规、征税标准、征管、减免、纪律、处罚、调查处理结果等公开;银行部门要实行信贷指标、资金投放政策、投放项目、收贷结果等公开;供销部门对化肥供应等实行指标分配、发证办法、监督处罚办法、处理结果公开。
三、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关键在于加强群众对各级政府政务活动的监督。实行监督的主要措施,一是要定期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情况,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二是要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的监督作用,及时倾听社会各界对政府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三是要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对话、座谈、登门走访、接待来访、接受咨询、听取评议、征求意见、聘请监督员等方式方法,拓宽群众监督的渠道;四是要加强新闻监督,积极支持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机构,实事求是地揭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广泛宣传廉政建设中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五是要强化监察、审计、工商、税务、公安、司法等各类执法监督部门的职能。通过不同渠道的监督,充分运用行政的、法律的、纪律的、经济的、政治的各种手段,及时整治和查处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中存在的各种腐败现象,以促进清廉政风的形成。
建立举报中心,是依靠群众监督、揭露腐败现象的有效形式。省人民政府要求,今年上年内,各地在建立健全县以上的政府监察机构的同时,第一季度要建立起省、地两能监察举报中心,第二季度要建立起县级监察举报中心。各级政府监察举报中心建立后,对群众举报的政府工作人员受贿、贪污、弄权勒索、非法倒卖等违法违纪案件和问题,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及时进行严录处理。对于举报有功人员要进行表彰和适当奖励;对于打击报复举报人和利用举报诬陷好人的,要视其情节,公开严肃查处。
四、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教育。去年下半年以来,省政府机关结合形势教育,开展了“七查七纠”活动,检查纠正了一些单位存在的以权谋私等问题,使广大干部普遍受到教育,收到良好的效果。今年,全省各级政府机关和各个部门,都要联系实际,广泛深入地开展“七查七纠”活动。一查本单位,本系统有没有利用权力和职务的方便牟取私利的问题,坚决纠正以权谋私的现象;二查有没有为基层为事讲条件、收礼品,不送东西办不了事,东西少了办不成事的问题,坚决纠正送礼、“纳贡”的不正之风;三查有没有官商结合,转手倒卖,收取回扣,中间盘剥的问题,坚决纠正“官倒”行为;四查有没有贪污受贿,假公济私,损公肥私的问题,坚决纠正违法乱纪行为;五查有没有违反规定,请客送礼,挥霍浪费,擅自购买国家专控禁购商品的问题坚决纠正挥霍浪费的歪风邪气;六查有没有党政机关干部在各类公司中兼职至今没有脱钩的问题,坚决纠正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七查有没有说了不算,定了不办,不顾大局避,不守纪律的问题,在处理时要具体分析,区别对待,注意政策。总的原则是,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实事求是,宽严适度。凡是自查自纠的,一般问题可以不予追究,问题较为严重的也可从宽处理;凡是不主动检查纠正,被举报检查出来的问题,要从严公开处理。
在深入开展“七查七纠”的基础上,要认真开展“五赛五比”活动:一赛领导带头,比自身过得硬不硬;二赛队伍素质比廉政意识强不强;三赛从严治政,比倡廉肃贪力不力;四赛遵纪守法,比法制观念牢不牢;五赛工作作风,比联系群众广不广。要求把这一活动经常化、制度化,每半年检查一次,年终评比表彰一次。各级政府部门,要作出具体安排,认真落实。
五、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当前的反腐败斗争,要重点查处受贿贪污、弄权污职、敲诈勒索、非法倒卖,以及种类 经济活动中的其它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受贿贪污等违法违纪案件,不管涉及到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含糊。对于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各级政府要一件一件排单子。分别由政府领导成员牵头,组织各有关方面,集中力量进行查处,查处结果要向群众公布。对于违法违纪人员,除进行经济处罚外,还必须严格执行纪律。触犯刑律的,要坚决绳之以法,特别是对那些民愤很大、影响极坏的贪污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以清除腐败“毒瘤”,狠刹腐败歪风。在查处案件的同时,还要注意解剖典型案件从中发现工作制度上的漏洞,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办事制度,加强管理措施。
六、切实加强领导。当前,各级政府面临着改革、建设和治理、整顿的艰巨任务。各级领导同志一定要树立两手抓的思想,一方面要保持经济的繁荣,一方面要保持政府机关的廉洁,切实把“两公开一监督”作为保障改革和建设的大事,把廉政建设作为考核政府部门领导干部政绩和任期目标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部门要认真研究,尽快部署,并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这项工作,务必做到领导、安排、制度、措施四落实。
推动“两公开一监督”,要由点到面逐步推开。省人民政府在宝鸡市政府、省供销社系统、西安石油学院和西安市新城区进行试点;各地、市要抓一个县、区和系统进行试点;各县、区要抓一个乡镇和几个所、站进行试点。省政府各工作部门也要在本系统内进行试点。今年下半年,各级政府部门要在抓好试点、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
各有关单位对本决定的执行情况,今年上半年和年底应分别向主管上级作两次书面报告。各地市、各部门应在七月初将上半年的执行情况报告省政府,年底再专题报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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