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管理促进旅游业发展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管理促进旅游业发展的通知
(1991年10月9日吉政发〔1991〕52号)
旅游业是创汇、创收的重要产业,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很大的促进作用。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大力发展国际旅游业的要求。今年二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批转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行业管理若干问题请示的通知》(国发〔1991〕8号)。现就贯彻落实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大力发展我省旅游业。我省风光秀丽,资源丰富。旅游业是一项新兴的经济产业,发展潜力很大,前景广阔。各级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都应转变观念,提高认识,不仅要看到旅游业的直接效益,更应看到它的综合效益和社会效益,把发展旅游业作为改善投资环境、增强吸引力和辐射功能的一项战略措施,认真抓好。
二、各级政府要把旅游业做为一项产业,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旅游经济的客观规律,按照产业的要求,组织和管理旅游业的投入和产出。各级计划和旅游管理部门要加强旅游规划指导和宏观管理,争取在“八五”期间,在旅游资源开发、设施配套建设、改善交通条件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要进一步利用外资、台资和社会集资等多种渠道积极筹集资金。各有关部门要在立项、评估、审批等方面优先考虑,适当安排,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
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旅游业采取优惠政策。各级计划部门要根据旅游业发展的需要,适当安排一些旅游重点建设项目。第三产业主管部门要把旅游业作为一个重点,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贴息贷款。旅游企业纳税有困难的,可按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报经税务机关批准,给予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照顾。对旅行社实行35%所得税率征税,银行专项贷款应在所得税后归还;但对其归还一九九一年一月一日前的银行专项贷款确有困难的,可按企业隶属关系,报经同级财政税务部门批准,在税前归还一部分。对旅行社以外的其他旅游企业(包括旅行社下属独立核算企业)的技措性贷款,经税务部门批准,可用借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利润在征收所得税前归还。对于旅游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油料等,要列入各级物资部门的计划,保证供应。
四、切实加强旅游全行业管理。省和各地旅游局是旅游工作的行业归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机构,树立管理权威,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下,对全省旅游企事业单位在资格审定、旅游经营、业务考核、市场活动、财务审计等方面实行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要做好各项旅游行政规章的拟定和实施工作,把旅游行业管理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要采取措施,切实保证旅游活动的安全,杜绝事故发生。对于未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经营旅游业务、超越经营范围、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和我省旅游声誉的单位或个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公安、物价、外汇等有关部门应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据国家有关法规予以查处。
五、要增强市场观念,针对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动态,抓住机遇,开展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旅游宣传是地方对外宣传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对外宣传促销经费,财政要在财力可能的前提下给予支持。全省各地和旅游企事业单位从事涉外旅游促销活动,由省旅游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统一管理。要有选择地参加国际、国内旅游博览会、交易会,提高我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各市、地、州应根据本地区招徕客源的需要,安排好宣传促销费用。省内的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要增加宣传我省旅游业的内容和栏目,积极配合旅游部门搞好旅游宣传。
六、加快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各级政府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以我省独特的旅游资源优势为依托,坚持国际旅游与国内旅游并重,坚持观光旅游与专项旅游并举,积极发展边境自费旅游和跨国旅游。要注重旅游区和旅游线路的配套建设,促进旅游六大要素的协调发展,逐步形成一批突出吉林特色的优质旅游产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创办好大型旅游节庆活动,提高我省的知名度,发挥旅游业的综合效益。已形成接待能力的的旅游景点和旅游线路的接待部门,要加强旅游产品的深层次开发。各涉外参观点要根据客人需求,切实搞好接待服务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人文旅游资源,开辟参与性强的旅游活动项目,增强旅游产品的吸引力,提高经济效益和创汇能力。
七、切实加强旅游外汇管理。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外汇管理部门,依据外汇管理的有关法规,对旅游外汇的收入、上缴、留成和使用等进行严格管理,定期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凡是有外汇收入的旅游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外汇帐户,并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旅游、工商、审计、外汇等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对购物点和游览点摊贩要特别加强管理,防止外汇流失。要严格制止旅游活动中的炒汇、套汇、逃汇等违法行为。
八、大力开发旅游商品。我省地域辽阔,物产丰富,发展旅游商品生产前景十分广阔。各地要进一步组织力量,确定一批骨干企业,并支持集体和个体进行旅游商品的生产。要研究、开发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格的旅游商品,逐步建立以旅游、轻工、商业三大系统为骨干的旅游商品产供销网络。对生产经营旅游商品的企业,要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省旅游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鼓励导游人员积极推销旅游商品的政策措施。
九、民航、铁路、交通等旅游相关部门要考虑我省旅游发展的需要,尽量将旅游方面的配套要求纳入各部门的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民航、铁路、交通部门与旅游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旅游旺季,特别是春节期间的游客运输工作。在购票等方面,要按国务院有关规定,对海外旅游者给予优先安排。
十、加强旅游队伍建设。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把旅游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的战略重点,常抓不懈。要针对旅游行业的特点,加强旅游行业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职业责任、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教育。要抓好旅游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技能,逐步形成一支政治业务素质高、开发意识强、专业和层次比较协调、适合我省旅游发展需要的旅游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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