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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中外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挪威王国政府关于双边关系正常化的声明
  •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 挪威王国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6-12-19
  • 【生效日期】2016-12-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外交部
  • 【所属类别】中外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挪威王国政府关于双边关系正常化的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挪威王国政府关于双边关系正常化的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挪威王国政府经协商决定自即日起实现两国关系正常化。

 

        一、中挪双方认为,中挪两国人民有着传统友谊。挪威是最早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同新中国建交的西方国家之一。长期以来,中挪关系发展总体良好,各领域合作不断深入。

 

        二、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颁授前,中挪两国关系密切。由于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颁授及同该奖有关的事件,中挪关系恶化。挪方充分认识到中方的立场和关切,并积极致力于推动两国关系重回正轨。通过过去数年来多次严谨细致的对话,中挪双方取得了实现双边关系正常化的互信基础。

 

        三、挪政府充分尊重中国的发展道路和社会制度,高度赞赏中国所取得的具有历史意义的非凡发展成就。挪政府重申坚持一个中国政策,充分尊重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高度重视中国的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不支持损害中方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的行为,将全力避免双边关系今后受到损害。

 

        四、中挪双方认为,中挪两国拥有广泛的共同利益,在许多重要领域均有深化合作的巨大潜力。两国将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友好关系,推动经贸、文化、科教、极地等领域的互利共赢合作,在国际问题上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应对全球挑战,造福两国和两国人民,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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