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一九九二年改善农村人民生活十项工作的决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一九九二年改善农村人民生活十项工作的决定
(1992年3月5日津政发〔1992〕14号)
一九九二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精神,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一年。在稳定党的农村的基本政策,积极推进农村改革,加快城乡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要更加注重为改善农村人民生活多办实事。为此,决定做好以下十项工作:
一、扩大扶贫成果。继续扶持四百多个初步脱贫村实施综合治理,年内使其人均纯收入达到八百元。继续帮助非贫困村的困难户发展生产,安排好他们的生活。
二、发展交通、通讯。新建板桥至东泥沽的铁路线。建成武清、静海、北辰汽车客货联运站。更新五县通讯设备,总计安装程控电话交换机四万一千门。
三、繁荣农村市场。完善流通服务组织,发展农副产品埠际贸易,建设市场信息网络,扩大销售渠道,进一步搞好生产、生活资料供应。建设和完善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十五个,集贸市场十四个,专业市场七个,综合市场九个。进一步加强专业市场和农贸集市管理。举办第二届长城山货节。
四、治理生态环境。年内农村植树八百万株。以改水、改厕为重点,综合治理农村环境,建设一批环境容貌综合治理的先进村。再创建十个环境保护先进乡镇企业。加强集中供水管理,自来水普及率保持在96%以上。对北部地区十二万五千户群众饮用浅层地下水的水质进行普查,做出规划,分批治理。加强水质监测,加快饮水除氟步伐。改造公厕二千座、私厕十五万座,使改厕率达到30%。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巩固灭鼠成果,加强犬类管理,预防狂犬病和传染性疾病发生。
五、办好科学传教。继续推广“星火计划”,重点组织好水稻高产栽培、瘦肉型猪的饲养、旱作农业试验和蔬菜遮阳覆盖栽培四项新技术推广、示范工程;搞好千亩鲫鱼高产养殖和万亩糯米种植的综合技术开发。改造、翻修校舍七万平方米,新建实验室、图书馆一万平方米,更新桌椅一万七千七百套。建设东丽区万新庄中学。再帮助三十个乡(镇)实现九年制义务教育。继续完善和发展成人教育三级办学网络,改善职业中专办学条件,增加培训专业、扩大招生规模,增加培训人次。
六、改善医疗条件。完成西青中医医院和蓟县医院扩建工程。继续推广农村集资医疗制度,年内再使一千个村实行合作医疗。加强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建立初级卫生保健建设基金,力争蓟县、静海、西青、津南四个县(区)在全国农村初级卫生保生保健验收评比中达标。改扩建一批乡镇卫生院及农村妇幼、防疫设施。进一步健全计划生育三级服务网络,搞好优生优育、妇幼保健。继续开展小儿麻痹后遗症矫治、可治白内障复明和聋儿语言训练。
七、发展农村保险。积极搞好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建立农村灾害补偿制度,力争实现主要种植业承保面达60%,规模经营的养殖业承保面达40%,农村企业财产承保面达70%,运输工具承保面达80%。发展学生平安保险、独生子女两全保险、团体人身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简易人身保险,投保人达到一百万人。
八、搞好福利事业。扩建残疾军人宝坻光荣院,增加床位五十个。兴办福利企业,再安置一千五百名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加强集体保障功能,改善五保户供给工作,为分散的五保户建立保养公证,使其具有法律保障。
九、丰富文化生活。修建黄崖关长城水关和毛泽东诗词墨迹碑林。续建西青区森林公园二期工程和官港绿化基地,建设武清县西苑公园。健全和完善县(区)、乡(镇)、村三级文化活动网络,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体育活动,举办第三届田野文化艺术节。继续发展农村有线电视,组织好电影放映工作。
十、建设文明新村。完善县(区)和乡域规划,继续加强村镇建设,推广农村新型住宅建筑,完善部分集镇的供电、供水和其他配套设施,新建布局合理、基础设施齐全、环境舒适优雅的新型村庄二十个。深入普法教育,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活动。发挥红白事理事会作用,改变婚丧大办陋习。落实各项“双拥”政策,加强军政、军民团结。
实现农业的稳定协调发展,对于我市经济振兴、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市政府号召,全市农村各级领导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动员和依靠广大群众开拓进取,埋头苦干,为使农民的生活得到进一步改善,为开创我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逐步实现农村现代化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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