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转省残联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残疾人事业的意见的通知
批转省残联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残疾人事业的意见的通知
(粤府[1994]7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残联《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残疾人事业的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残疾人事业的意见
省人民政府:
近年来,我省残疾人事业有了较大的发展,但由于起步晚、基础薄弱等原因,在全国名次排列中处于落后的位置,这与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为加快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步伐,力争用两年时间跨入全国先进行列,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把残疾人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已成立,各市、县政府应在今年内建立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协调委员会的职责是:综合协调有关残疾人事业方针、政策、法规的制定与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残联的组织建设。残疾人联合会是属“半官半民”性质,具有“政治代表、公益服务、事业管理”三种职能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各级残联直接归口同级政府管理,并接受有关部门对口业务指导。各市、县残联应在今年内理顺关系,健全机构,落实编制,配备人员。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残联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配备。各级残联要严格把好进人关,注意吸收素质比较高、适合在残联工作的人员。
三、加快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 中国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要求省、市、县在“八五”期间内兴建一所为残疾人康复、培训、教育、就业指导、文化活动和残联办公的综合性服务设施。各级政府应将残疾人服务设施纳入基本建设规划,帮助残联解决基建用地和经费等问题。珠江三角洲和经济发达地区,应在1995年底以前,建设一所综合性的服务设施;其他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因陋就简,尽快建立为残疾人提供有效服务的简易设施。
四、狠抓薄弱环节,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我省在残疾人康复、文体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但在残联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基层残联工作、劳动就业、法规建设和特殊教育等方面仍比较落后。距离完成国务院批准实施的《 中国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的时间只有一年多,各级政府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按照国家规定衡量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的11项考核指标,找出自己的差距,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八五”计划纲要所规定的任务和指标,确保在两年内使我省残疾人事业的各项指标都达到全国前5名的水平。当前必须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按照国家要求,各市、县要在今年底以前将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建立起来,配备相应的专职人员,积极开展工作。省着重抓好韶关、惠州两市建立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的试点工作,各市要选择1至2个县进行试点。各单位要按职工总数的1.5%以上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因特殊情况不能达到比例的,应按照当地劳动局、残联的规定,交纳残疾人就业基金。对1995年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具体办法,由省残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二)特殊教育。各市、县要采取有力措施抓好盲童、聋童和弱智儿童的义务教育和残疾人职业教育。到1995年底,盲、聋、弱智儿童少年初等教育的入学率,广州、深圳市达到80%以上,珠海、东莞、中山、江门、佛山市和1992年前已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市、县(区)达到70%以上,其余各市、县(区)达到60%以上。各级教育部门要将残联系统的语训和职业培训教师列入教师管理系列,加强管理和业务指导。进一步推动残疾人高级中等以上教育、成人教育和早期教育。
(三)康复工作。各市、县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所规定的各项康复任务。当前要重点抓好预防缺碘致残的补碘工作。全省58个缺碘县,要认真落实新婚育龄妇女、孕妇、婴幼儿补用碘油的工作。
(四)文体活动。认真做好参加第六届远南残疾人运动会广东运动员的集训和参赛工作。1995年举办第四届全省残疾人运动会,各市、县也应相应举办本地区的运动会或选拔赛、锦标赛。加强省残疾人艺术团建设,组织好巡回演出。创造条件,成立残疾人书画艺术学会和残疾人摄影学会,广泛开展有组织的系列活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对残疾人文娱活动、体育比赛、艺术演出给予支持。1995年底以前,各市电台、电视台和有条件的县级广播电台应开办残疾人专题节目。大中城市的主要报纸应开辟残疾人专栏。省和各市的公共图书馆都应设立盲人有声读物图书专柜。各市、县要认真组织好每年的“全国助残日”活动,以及其他多种形式的助残活动。要把“红领巾助残”活动逐步普及到全省所有中小学校。要在残疾人中深入开展自强活动,唤起残疾人的参与意识和奋斗精神。
(五)法规建设。各级政府要坚持不懈地抓好 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实施工作。积极争取“ 残疾人保障法广东省实施办法”在近期内颁布实施。1995年底前,各市、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制定贯彻 残疾人保障法和给予残疾人扶助的具体办法。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城乡基层组织,应从实际出发,制定有关规定、办法或村规、民约,体现对残疾人的照顾。
(六)康复扶贫。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的要求,将贫困残疾人列为扶贫对象,将扶助残疾人脱贫列入扶贫工作,安排相应的扶贫资金和物资,做好康复扶贫,解决残疾人的温饱问题。
五、多渠道解决残疾人事业经费。解决残疾人事业经费,主要是靠以下几个渠道:
(一)政府扶持。各级政府要认真按照 残疾人保障法和《 中国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的规定,切实将残联的人员经费和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发展,逐年增加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对开展残疾人康复、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文体活动、宣传教育及康复扶贫等项工作所需的经费要给予积极支持。
(二)社会支持。残疾人是社会最困难的群体,残疾人事业是整个社会福利事业的重要部分,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帮助。各级残联可适时组织社会募集活动,争取社会各界支持残疾人事业。
(三)发展经济。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采取优惠政策和特别扶助措施,支持残联兴办各类经济实体,通过经济活动,为残疾人事业筹集资金,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步伐。
各级残联对专项用于残疾人事业的资金要严格管理,保证按规定用途使用。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贯彻执行。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一九九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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