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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中外条约> 中日韩标准化合作联合声明
  • 【发布单位】中国 日本 韩国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0-05-29
  • 【生效日期】2010-05-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外交部
  • 【所属类别】中外条约

中日韩标准化合作联合声明

中日韩标准化合作联合声明




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日本国和大韩民国领导人,于2010年5月29日在韩国济州岛举行了第三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我们认为应加强三国标准化合作,对近期三国此类合作的进展及其为国际标准化领域作出的贡献表示满意。我们认识到标准化合作能够消除不必要的技术壁垒,为促进贸易发挥重要作用。我们认为标准化合作能为东北亚地区经济增长创造新动力。

我们认为应讨论加强三国标准化合作的具体措施,确认我们需要通过促进东北亚地区工业和技术合作,为全球经济复苏发挥更大作用。

我们强调三国政府、产业界和学术界的积极参与,对于建立促进标准化合作的基础十分关键。

基于上述理由,我们决心在以下领域推动合作:

- 研究协调共同关心的重点领域的标准,以共同制定和提出协调一致的国际标准;

- 开展信息和专家交流,通过东北亚标准合作论坛推动国际标准化以及相应的东北亚地区标准的协调一致;

- 研究通过标准化和合格评定促进贸易的最好方式。

我们将全力开展标准化合作,为取得显著成果不断努力。

于济州岛,201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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