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坚决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减轻企业负担的决议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坚决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减轻企业负担的决议
(1996年9月3日陕西省第八届
今年上半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工业企业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执法检查。在检查中,许多地方和企业对当前存在的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的“三乱”之风,反映十分强烈,要求坚决制止。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认为,“三乱”严重干扰企业改革,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加重了企业负担,各级人民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制止。为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坚决制止“三乱”,给企业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特作如下决议: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严格政令,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的各项政策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充分认识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刹住“三乱”之风。要认真检查、清理有关向企业收费、摊派、集资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凡与中央规定不符的,坚决予以废止。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立收费项目和标准。要建立和完善收费“明白卡”制度,凡要企业出钱的各种收费、集资,都要严格登记审核。对不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的,企业要坚决拒绝或举报申诉。
认真整顿,深入开展全面检查和专项治理。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行部门服务承诺制度,认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省人民政府要把制止“三乱”作为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任务,近期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有力度、有深度的全面检查和专项治理。重点整顿各级执法部门、监督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并检查规范其所属基层组织的活动。对检查出的“三乱”问题,要逐一处理。对“三乱”严重的地方,要追查市(地)、县领导的责任。
健全法制,尽快制定相应的法规、规章。省人民政府要尽快提出加强行政事业收费、预算外资金、国有资产等方面管理的法规草案,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制定有关规章。市(地)、县人民政府也要提出制止“三乱”,减轻企业负担的具体措施。
强化监督,严肃执法执纪。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加强监督,认真检查制止“三乱”情况,及时听取和审议本级政府治理整顿“三乱”情况的汇报。各级法院、检察院和行政监察部门要密切配合,严肃查处非法向企业索要财物或变相摊派的违法乱纪行为。对顶风作案,继续搞“三乱”或进行打击报复的,要公开曝光,从严查处。对严重违纪的要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议号召,全省各级各部门、各行各业,特别是各级领导,都要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我省关于制止“三乱”,减轻企业负担的各项规定,密切配合,令行禁止,千方百计把企业的不合理负担减下来,务必在近期内取得明显成效。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