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 关于1997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
关于1997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
(1997年11月22日豫政〔1997〕67号)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1997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1997〕3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就做好今年冬季退伍安置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接收的对象和时间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通知》规定,今冬士兵退出现役的对象是:服现役期满不需要超期服役的义务兵;服现役满13年以上不需要继续服现役的志愿兵。精简单位的编余志愿兵,服现役满10年不满13年经批准提前转业的志愿兵。
退出现役和接收时间是:退伍义务兵从11月底开始离队,12月底基本离队完毕。转业志愿兵从1998年1月5日开始向省集中交接,符合接收条件的,由省向部队发出《接收安置转业志愿兵通知书》。转业志愿兵从3月份开始离队,持《接收安置转业志愿兵通知书》到地方报到,5月底结束。
二、做好退役士兵的接待、转运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退役士兵接待、转运工作的领导,周密计划,严密组织,认真做好退役士兵的运送工作。转运任务集中的车站,当地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临时机构,负责转运、食宿接待等工作。铁路、交通等部门要教育职工和公安干警,热情服务,文明执勤,关心爱护退役士兵,帮助退役士兵解决困难,保证退役士兵购票、托运行李、进站和中转换乘“四优先”,使他们顺利返乡。各军用饮食供应(供水)站、军人接待转运站,要按军供站正规化建设规定,热情接待,周到服务,保证退役士兵转运途中的饮食供应。军地有关部门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各种事故发生,保证圆满地完成今冬的退役士兵运送任务。
三、认真做好退役士兵的思想教育工作
加强退役士兵的思想教育,是做好退伍安置工作的重要保证。退役士兵返乡后,当地人民政府、武装部要结合实际,召开不同形式的欢迎会、座谈会,对退役士兵热情欢迎,亲切接待,使他们感到参军光荣,退役同样光荣。针对退役士兵思想实际,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党的十五大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培训教育工作,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国家改革开放和当地经济建设的形势,讲奉献,守纪律,为两个文明建设做贡献。对回城镇安置的退役士兵,要组织他们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活动,教育他们要面对现实,自觉服从当地政府的分配;对回乡的退役士兵,要帮助他们掌握1至2门实用技术,依靠科技创业致富,做奔小康的带头人。
四、切实做好退伍安置工作
今年冬季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要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继续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河南省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及省政府、省军区近年来制定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各地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退役士兵及时得到妥善安置。
今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各用人单位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积极承担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认真完成当地政府下达的安置计划,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当地政府分配的退役士兵。各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特别是中央直属和省属有关部门,在确定招工计划和下达增人指标时,不得与退伍安置政策相抵触,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下属单位接收退役士兵。对于拒绝接收或完不成接收安置任务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于仍坚持顶住不办的,可依据有关规定,采取行政的、法律的手段促其解决。
各地在继续执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办法的前提下,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安置任务,本着均衡负担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制定分配计划。对分配的退役士兵,接收单位要及时安排上岗;不得向他们收取任何附加费用;按照入股自愿的原则,对分配到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其他改制企业的退役士兵,不得以是否入股为由拒绝接收。
各地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根据当前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和改进安置办法,不断拓宽安置渠道。有条件的地区,要通过扩大“双向选择,供需见面”的范围、试行安置任务有偿转移、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等办法,实现多渠道、多形式安置。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各有关部门要给予支持和提供方便。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劳动部门免费保管,2年内自行联系到单位就业并按规定交纳养老保险金的,其军龄、自谋职业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和待业养老保险投保年限。
各地要严格执行退伍安置政策,不得随意扩大安置范围。对退役士兵档案中缺《应征公民批准书》或《士兵登记表》的,入伍、退伍手续作假的,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对从非户口所在地入伍的和无非农入伍通知书的,不列入指令性安置范围。
转业志愿兵仍实行由军队各大单位向省安置部门集中交接。经集中交接批准到我省的转业志愿兵,无正当理由逾期3个月不报到的,各市地将其档案退回省退伍办,由省退伍办集中退回军队各大单位。对经国务院军安办和省退伍办审批的志愿兵和退伍义务兵,当地政府应予以接收安置,并不得收取城市增容费和其他附加费。未经省审批的转业志愿兵,各地不得擅自接收。
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有关政策,进一步做好伤残军人安置工作,特别是要确保特、一等伤残军人得到及时接收安置。
农村退役士兵的安置,要认真贯彻实施《河南省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和开发使用工作规划》(豫退字〔1997〕1号),加大培养和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的力度,推动这项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退伍军人建功立业活动,要继续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组织和引导广大退伍军人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在经济建设主战场上建功立业,成才报国。各地要安排适当的专项补助经费,帮助退役士兵解决生产、生活、住房中的实际困难。
五、加强对退伍安置工作的领导
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关系到国家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稳定。当前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遇到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各级人民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分级管理及目标管理责任制,分级负责,层层落实。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主管领导要及时协调解决退伍安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确保本年度安置任务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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