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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启用“92厦门坐标系”的通告
  • 【发布单位】81308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1997-12-09
  • 【生效日期】1998-01-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启用“92厦门坐标系”的通告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启用“92厦门坐标系”的通告

(1997年12月9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92厦门坐标系”作为厦门地方统一的平面直角坐标系统,自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起启用,原厦门旧坐标系统同时停止使用。
本通告1998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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