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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 【发布单位】80302
  • 【发布文号】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11号
  • 【发布日期】1998-01-01
  • 【生效日期】1998-01-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第211号)

《河北省农村优待烈属、军属、革命残废军人暂行办法》等26件行政规章,因已被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所代替或调整对象已发生变化,经1997年12月18日省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予以废止。
附:26件废止的行政规章目录

省长 叶连松
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
26件废止的行政规章目录

1.《河北省农村优待烈属、军属、革命残废军人暂行办法》
2.《河北省录音录像制品管理细则》
3.《河北省劳动安全卫生经济处罚办法》
4.《河北省矿山安全卫生处罚试行办法》
5.《河北省厂矿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建设暂行规定》
6.《河北省印刷业管理暂行规定》
7.《河北省音像市场管理暂行规定》
8.《河北省录像放映管理暂行规定》
9.《河北省城镇集中式供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10.《河北省炉窑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
11.《河北省乡镇、街道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实施办法》
12.《河北省推动横向经济技术联合暂行规定》
13.《河北省技术市场管理规定(试行)》
14.《河北省征兵工作暂行规定》
15.《河北省科技兴冀省长特别奖暂行规定》
16.《河北省征兵工作奖惩办法(试行)》
17.《河北省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暂行办法》
18.《河北省工人技术考核暂行规定》
19.《河北省食盐加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0.《河北省个体开业行医、联合诊所、民办医院管理暂行规定》
21.《河北省经销伪劣商品处罚暂行规定》
22.《河北省食品卫生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试行)》
23.《河北省旅游业管理暂行规定》
24.《河北省推动横向经济技术联合的补充规定》
25.《河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办法》
26.《河北省婚前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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