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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第四批取消7个向企业收费项目的通知
  • 【发布单位】81805
  • 【发布文号】武政[1998]127号
  • 【发布日期】1998-11-26
  • 【生效日期】1998-11-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第四批取消7个向企业收费项目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第四批取消7个向企业收费项目的通知

(武政〔1998〕127号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现将第四批取消和向企业收费项目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第四批取消向企业收费的项目


序号 收费部门 项目名称
------------------------------------
1 城建部门 咨询服务费
2 城建部门 房屋调换费
3 城建部门 工程定额信息资料咨询服务费
4 环卫部门 户外广告管理费
5 商业部门 餐饮业等级评审费
6 经协部门 协作区企业联合费
7 科学技术部门 技术市场发展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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