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扶持贫困残疾人实施方案
广州市扶持贫困残疾人实施方案
(1998年12月13日穗府办〔1998〕62号)
根据国家《残疾人扶贫攻坚计划》和省《扶持贫困残疾人计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广州市扶持贫困残疾人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
通过扶贫开发,使适合参加生产劳动的贫困残疾人生活水平在本世纪末接近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通过社会保障,切实解决缺乏劳动能力的特困残疾人的温饱问题。
二、措施
(一)方式。
以直接扶贫为主,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从事有助于直接解决脱贫的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家庭副业。
小额贷款对残疾人是直接扶贫到户的有效方式,要积极推行。
倡导机关、单位、城乡组织及党员、干部和各界人士“帮、包、带、扶”到户。
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针对残疾人特点给予特别扶助。
(二)途径。
切实将扶持贫困残疾人计划纳入各级政府扶贫攻坚实施计划,统一安排、同步实施,并予以特别扶助。
非国定、省定贫困县的地区,主要由地方政府采取措施、安排资金开展残疾人扶贫工作。
三、资金
鉴于我市是国家和省定贫困县以外的地区,但仍有5573名贫困残疾人的实际,必须设立扶贫专项资金,方可使贫困残疾人摆脱贫困,逐步改善其生活状况。
(一)资金来源。
地方政府财政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在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基础上,对部分重度残疾贫困人士发放专项生活补助金。
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分行(以下简称广州市农业银行)根据省分行每年下达的康复扶贫专项贷款计划,对具体项目的效益进行评估后,按照《 贷款通则》和《中国农业银行康复扶贫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安排贷款额度。市、区(县级市)和街(镇)财政按四、三、三比例负责贷款贴息,扶持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发展种养业、手工业、家庭副业,使其自食其力,逐步脱贫。
各级残疾人联合会要充分运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资助城乡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进行职业技术培训,使其提高就业能力和种养技术。同时,自1999年开始连续两年从残疾人就业保障中各提取50万元用于扶持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发展种养业、手工业、家庭副业的小额贷款。
(二)贷款的管理。
地方扶贫贷款由广州市农业银行负责发放;各区、县级市农业银行参照国家《康复扶贫贷款管理规定》负责管理;各区、县级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选择扶贫项目。
各区、县级市农业银行对同级残疾人联合会选择的残疾人扶贫项目,进行效益分析、评估论证、担保认定等工作,确保贷款用于残疾人扶贫并按期还款。
残疾人扶贫专项贷款是我市设立的专项信贷资金,严禁挤占或挪作它用;要按照使用地方扶贫专项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银行信贷监督,恪守信用,完成扶贫任务,按时归还贷款。
四、组织实施
本方案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残联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区、县级市组织实施,具体是:
(一)各级政府应把残疾人扶贫纳入政府的扶贫攻坚计划,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扶贫攻坚的要求,抓紧抓好。
采取切实措施,确保特困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重度残疾人的生活基本无法自理,其日常必需开支费用比普通家庭要大。为使他们达到真正意义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各级政府应落实生活保障线和对特困重度残疾人实行专项补助。
切实抓好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的就业工作,使本世纪末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5%。
加大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力度,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广州市保障残疾人劳动就业规定》的各项要求,确保城镇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得到就业岗位。通过劳动,改善其生活条件和社会地位。
通过扶持和帮助,鼓励农村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发展种养业和家庭手工业,达到脱贫;倡导社会各单位和个人帮扶;发展扶贫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等多种形式扶助农村残疾人通过劳动生产脱贫。
(二)各县级市应根据当地的实际,做好调查研究,制定切实的扶贫计划和措施。
发挥当地扶贫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根据当地发展乡镇企业或三高农业的实际,选择能从产前、产中、产后为残疾人发展种养业或家庭手工业提供一条龙服务的单位,给予信贷支持和政策扶助,使其稳定发展,并为残疾人脱贫提供切实的服务。
组织小额信贷到户。对有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为其提供小额贷款支持其发展生产,增加收入,脱贫致富。
各区、县级市农业银行,应根据当地残疾人的扶贫项目,认真做好可行性评估,配合广州市农业银行做好各项扶贫信贷业务,并进行贷款的使用、监督、指导和回收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应筹集资金解决特困重度残疾人的专项补助金和扶贫贷款的贴息,使我市有劳动能力的农村残疾人,通过扶持劳动,摆脱贫困;城乡特困重度残疾人能得到真正意义上的生活保障。
(三)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协调各有关部门为残疾人脱贫解困做好各项工作。
做好深入的调查摸底工作。各区、县级市残联要按照中国残联统一印制的《残疾人贫困户调查表》,以街、镇为单位,组织逐户、逐人进行登记造册,报当地政府、扶贫办和上一级残联。
根据调查资料和当地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会同扶贫办制定切实可行的扶贫计划,帮助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解决温饱,保证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脱贫致富。
运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当地的职业培训机构,加强对有劳动能力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实用生产技术的培训,使其增强就业能力。
动员社会力量,开展“一帮一”和专业户的对口扶持活动,发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专户帮扶;发动党员、干部帮助残疾人开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家庭手工业。通过信贷从资金上扶持;通过技术培训,提高种养技术和就业能力;通过社会服务系统或当地扶贫龙头企业,从产、供、销的服务上全面地为残疾人脱贫解困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使我市残疾人生活状况在本世纪末接近当地人均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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