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
(青政〔1999〕21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我省地处青藏高原,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故有“江河源头”之称。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不仅对本省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而且对整个黄河、长江流域产生深刻的影响。
省委、省政府对全省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高度重视,1997年11月份开始了《青海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1998年2月省委书记田成平同志在全国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了加强长江、黄河源头生态环境建设的议案,并在北京举行了专家研讨会和新闻发布会。会后,省政府邀请北京师范大学等5所高等院校的12位专家来青实地考察,并编写出了《青海省生态环境评价报告》等6项专题可行性研究报告。1998年10月,省政府组织在北京召开了“青海省暨黄河、长江源头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与骨干工程筛选论证会”,中国科学院、北京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包括12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在内的18名知名专家,以及国家有关部委的领导及负责同志参加了论证会。会后,我省根据国务院关于《 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总体要求和专家评审意见,再次对规划进行了修改。
《青海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已经省政府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一日
青海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保护生态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加强植树种草,搞好水土保持,防治荒漠化,改善生态环境的战略任务。为了从根本上遏制和扭转我国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国家制定了具有长期和全局指导作用的《 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并将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青海省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故有“江河源头”之称。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生态环境的稳定与否直接影响到整个流域的气候与旱涝。境内黄河流域面积占全流域面积的18.7%,出省多年平均径流量占流域总径流量的49.2%;长江流域面积占全流域面积的9%,出省径流量占总径流量的25%。青海是黄河流域9省区唯一一个产流多于用水的省区,是我国主要的水源地之一,区域涵养水源功能显著,是国家生态环境建设的战略要地。编制青海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并切实付诸实施,保护和建设好青海的生态环境,不仅对本省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而且对甘肃河西走廊、内蒙古黑河流域、黄河、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改善具有深刻影响。
青藏高原被称为世界“第三极”,特殊的生物基因资源是人类的宝贵财富,具有很高的研究和开发价值。保护利用好这里的生物资源是对人类的一大贡献。
一、生态环境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高寒干旱,处于大陆性气候与东部季风气候接触的边缘,气候的基本特征为:日照时间长,辐射强;冬季漫长,夏季凉爽;气温日差大,年差较小;降水分布地区差异大,一般随海拔高度的增加而递增。西部地区最为干旱少雨,由东南向西北气候为:湿润--寒冷半湿润--寒冷半干旱--寒冷干旱。生态环境极为脆弱。因典型的高原型、荒漠化生态特点和历史上人类活动而导致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草地退化十分严重,加上水土光热资源匹配不好,生态环境恶劣。全省国土总面积72万平方公里。冰川、戈壁、沙漠、风蚀残丘、石山、雪山等面积占30%,森林覆盖率2.59%,其中乔木林覆盖率仅为0.35%,大大低于13%的全国平均水平,而且分布不匀,主要集中在黄河和长江上游的大通河、湟水河、隆务河、玛柯河、多柯河和澜沧江的扎曲河等流域,处于森林极限生长地带,一旦遭到破坏,很难恢复。草地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0.5%,覆盖全省大部分地区,其中荒漠草地697万公顷,黄土高原干旱草地202万公顷,高寒草原和高寒草甸2746万公顷,植被覆盖度低。耕地面积59万公顷,仅占国土面积的0.8%,主要分布在黄河及湟水河谷地、共和盆地、柴达木盆地,其中25度以上坡耕地面积3.3万公顷。动物分布有陆栖脊椎动物420余种,鱼类46种,鸟类291种,占全国总种类数的24.6%;兽类107种,占全国总种类数的20.2%。植物分布有维管束植物2500余种,其中:蕨类植物30余种,裸子植物42种,被子植物242余种;经济植物1100多种;药用植物630种。动植物中,稀有名贵动植物种类繁多。
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的大力扶持下,青海省先后实施了国家“三北”防护林体系、长江中上游防护林、防沙治沙、黄河上游治沟减沙骨干工程建设;结合扶贫攻坚计划,以小流域为单元、实施黄土丘陵区山水林草田路综合治理工程;在草原牧区进行以人工种草、草地围栏为主要内容的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以灭鼠治虫、灭除毒杂草、推广优良牧草和合理放牧的草地保护和改良措施。在柴达木盆地,坚持水、林、草、田相结合的农业资源综合开发,防治土地荒漠化,初步建设起绿洲生态农业体系雏形。到1997年底,全省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0.52万平方公里,治理沙化土地面积11.6万公顷,平整梯田13.4万公顷,造林保存面积18.3万公顷,封山育林成林面积27万公顷,四旁和农田林网植树1.8亿株,东部河谷地基本实现了农田林网化;建成围栏草地157万公顷,人工草地32万公顷,改良草地80万公顷,分别占可利用草地面积的4.9%、2.2%、2.5%。随着垦殖和水利事业的不断发展。群众遵循自然规律,合理利用水土光热资源,适时灌溉,培育新品种等,并因地制宜,发展起许多高效、优质的植物群落组合。全力保护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建立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处,保护面积502.25万公顷,其中,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水禽类型的国家级保护区两处;保护野生动物类型的国家级保护区一处;保护森林植物类型的省级保护区一处。州、县小型自然保护区43处,保护面积350万公顷以上;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公园12处,面积为27.36万公顷;野生动物禁猎区19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始得到了保护,一些濒危珍稀物种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恢复和增长。仅在三个国家级保护区内,受保护的国家一级动物5种、二级动物15种、非重点保护动物50余种,其中种群数量均在15万头(只)以上。经过几十年的努力,与农牧业生产相结合的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取得了很大的成果。积累了经验,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受全球变暖的影响,青海的气温有明显的上升趋势(据统计80年代同60年代相比,全省平均温度升高0.47℃),再加上人类活动给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投入严重不足,目前,全省生态环境总体呈恶化趋势,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水土流失面积扩大,侵蚀程度日趋严重。受风、水、冻融侵蚀的土地面积33.4万平方公里,其中中度以上侵蚀面积11.8万平方公里。省域内黄河流域侵蚀程度是全省最严重的地区,水土地流失面积达7.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的22.5%,占整个黄河流域水土流失面积43万平方公里的17.5%。长江上游及源头地区受侵蚀面积10.6万平方公里,占全省侵蚀面积的31.7%,占长江流域水土流失总面积的14.3%,是全省水土流失面积最大的区域。内陆河流域和其它地区水土流失面积15.2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的42.5%。目前,全省每年平均新增水土流失面积0.21万平方公里,每年输入黄河的泥沙量达8814万吨,输入长江的泥沙量1232万吨。水土流失面积、侵蚀强度、危害程度呈加剧趋势。
第二,土地沙化趋势严峻。全省沙漠化面积已达1252万公顷,潜在沙漠化土地面积98万公顷,主要集中在柴达木盆地、共和盆地和黄河源头地区。目前沙漠化面积仍以每年13万公顷的速度扩大。
第三,退化草地面积逐年增加,程度日益加重。中度以上退化草地面积733万公顷,占草地总面积的20.1%;严重退化草地440万公顷,占草地总面积的12.2%。沙化草地193万公顷。“黑土滩:(草原植被消失,土地裸露)面积已达到3333万公顷,占草原总面积的9%。退化草地中以干旱、半干旱气候类型的冬春季节草场最为严重。同50年代相比,目前单位面积产草量分不同区域下降了30-80%。
第四,物种生存条件恶化,分布区缩小,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境内受威胁的生物物种约占总类数的15-20%,高于世界0-15%的平均水平。
恶化的生态环境,使青海大部分地区水源涵养功能大大下降,造成河道径流逐年减少,湖泊水位下降,众多湖泊干涸。据观测,1988-1996年九年中,在降水波动不大的情况下,黄河源头地区水量比正常年份减少了23.2%,共计少来水量227亿立方米,龙羊峡水库多年达不到设计蓄水量,年少发电量24亿千瓦小时;1908-1996年,青海湖水位下降了11.12米,平均以每年12.5厘米速度下降;仅玛多县就有近千个小湖泊干涸。由于严重的水土流失,使黄河、长江的含沙量越来越高,省域内黄河干流的平均含沙量1.8kg/立方米,多年平均输沙量8814万吨,年侵蚀模数4000吨/平方公里。黄河一级支流湟水河含沙量高达7.75kg/立方米(享堂站),比上游(吉迈站)大7倍。长江年均输沙量1232万吨,年侵蚀模数650.6吨/平方公里,致使下游河道淤积越来越严重。柴达木盆地和共和盆地等风沙区沙化程度迅速扩大,对城镇、农田、青藏铁路、龙羊峡库区和其他设施构成严重威胁。恶化的生态环境导致自然灾害频繁。近二十年中,东部农业区14个县出现春旱的频率在55%以上。全省每年受不同程度灾害面积在13万公顷以上。由于因生态环境恶化引起的灾害频繁,严重制约了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农牧业生产水平低下,贫困面大。1997年未解决温饱人口占农牧业人口的14.0%,比全国6.0%的贫困率高8个百分点,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仅为1320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770元。生态环境不断恶化是群众贫困的主要根源,也是造成江河下游及周边省区旱涝灾害的重要因素。
二、生态环境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
生态环境建设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关于“加强植树造林,搞好水土保持,防治荒漠化,改善生态环境”的生态环境建设指导思想,以改善农牧业生产条件,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人民生活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法规体系建设,建立规范、高效的生态环境建设管理体制,坚持以科技为先导,以效益为中心,以重点地区生态环境治理为突破口,遵循自然生态规律,防治并举,实现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促进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生态环境建设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第一,坚持统筹规划,量力而行,分步实施,围绕对全省乃至全国有广泛影响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建设,集中力量加大建设力度,点面结合、逐步推进,力争在短时期内取得明显的效果。
第二,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生物措施、工程措施与技术措施相结合,各种治理措施科学配置,山水林草田路综合治理,发挥整体效益。
第三,坚持治理与保护并重,建设与管理并重,实行“边建设、边保护”,建设一片,成功一片,使各项生态建设工程发挥长期效益。
第四,坚持生态环境建设与资源开发相结合,与农牧民的治穷致富奔小康相结合,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建设高效的人工生态系统。
第五,坚持依靠广大群众,广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生态环境建设资金。
第六,坚持严格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科学规划,精心设计,按工程项目组织实施,确保资金与效益、速度与质量的统一。
我省生态环境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用大约50年左右的时间,动员和组织全省人民,加强对现有天然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大力植树造林,进行草原建设,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防治荒漠化,建设生态农业,改善农牧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完成一批对改善全省乃至全国生态环境有重要影响的工程,逐步改变生态环境恶化状况,力争到下个世纪中叶,使全省适宜绿化的土地种上林草,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整治,草原植被得到恢复,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生态环境监测防治网络,大部分地区农业、畜牧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
分阶段奋斗目标:
近期目标:从现在起到2010年,坚决停止天然林采伐、草原和25度以上坡地开垦,控制住人为因素可能产生的新的水土流失现象。水土流失、草原退化和荒漠化面积不再扩大,基本遏制住全省生态恶化的趋势。生态环境特别恶劣的黄河、长江源头及上游地区、柴达木盆地草原严重退化区、严重荒漠化地区、重点城镇、绿洲农业区和重点设施区的水土流失、荒漠化、草地退化治理初见成效。
近期的主要建设任务是:采取切实措施,支持治理区域农牧民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调整经济结构,减轻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压力。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4万平方公里,新增森林面积17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由现在的2.59%提高到5.07%;新增人工草地面积146万公顷,改良草地214万公顷,林草植被覆盖率提高5个百分点。新增自然保护区面积355.8万公顷,建设生态农业示范县14个,新增水平梯田15万公顷,坡耕地基本实现梯田化,25度以上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还草;治理荒漠化土地面积32.56万公顷;建立荒漠绿洲生态农业开发区,开发面积8万公顷。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实施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区域预防监督管理机构,严格贯彻执行各贡生态环境法规和政策措施。
中期目标。2011-2030年,在遏制住生态环境恶化的势头之后,再用20年的时间,使全省的生态环境明显改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这一时期,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要占流失面积的60%以上,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得到治理;全省新增森林面积34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9.9%;新增人工草地、改良草地614万公顷,退化、沙化、碱化的草地得到恢复;荒漠区绿洲农业稳步发展。重点治理区的生态环境开始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远期目标。从2031-2050年,再用20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基本适应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良性生态系统,宜林地全部绿化,林种、树种结构合理,新增森林面积302.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14.1%左右,草地建设面积1290万公顷,水土流失和荒漠化基本得到治理,“三化”草地治理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省的生态环境有一个很大的改观。
三、生态环境建设区域布局和工程项目规划
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划分了八个生态环境重点治理区,其中覆盖我省的有黄河上中游地区、长江上中游地区、“三北”风沙综合防治区、草原区和青藏高原冻融区。据此,按照我省江河流域区、地貌单元、治理的主攻方向、治理措施等因素,并且与土地、农业、林业、水利、水土保持、自然保护区等行业规划和区划基本趋于一致的原则,在全国生态环境建设区划范围内,仅对陆地生态环境建设的一些重要方面进行规划,主要包括:天然林等自然资源保护、植树种草、水土保持、防止荒漠化、草原建设、生态农业等。结合青海的特点,把我省治理区域划分为五大片区共8个重点治理区:
(一)黄河源头及上游地区
本区包括西宁市、大通、化隆、循化、民和、乐都、互助、平安、湟中、湟源、尖扎、同仁、泽库、河南、贵德、贵南、兴海、同德、共和、门源、祁连、刚察、海晏、天峻、玛多、玛沁、久治、达日、甘德、曲麻莱、称多31个县(市),流域总面积14.8万平方公里,占黄河全流域面积的18.7%,黄河干流在省域内长1694公里,出境多年平均径流量285.2亿立方米,占全流域总径流量的49.2%,是黄河流域主要的产流区。森林覆盖率7.85%,主要分布于祁连山地和河湟谷地;草地面积1389万公顷,分布在海拔3000米以上区域,以高寒草甸草地、干旱草原草地、荒漠化草原草地植被为主。区内总人口399万人,占全省的82%,国民生产总值占全省的78.5%,现有耕地51万公顷,占全省耕地面积的86%。水电资源、农牧业资源、矿产资源和旅游资源丰富,综合开发潜力大,对全省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着重大的支撑作用。
本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是治理河湟谷地和黄土丘陵水土流失,龙羊峡库区周围风沙与水土流失,恢复建设水源涵养林草植被。
--黄河源头水源涵养重点治理区。包括玛多、玛沁、久治、达日、甘德、同德、河南、泽库、兴海、海晏县和刚察、礼连、曲麻莱、称多县的部分地区,区域面积8.6万平方公里,以草地畜牧业为主,也是我省森林资源最为集中的地区之一。
该区生态环境建设的主攻方向是:以保护和恢复草地森林植被为目标,开展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在宜林地区加强水源涵养用材林建设;发展人工种草、改造“黑土滩”,大力建设草场围栏;灭鼠灭虫、灭除毒杂草,推广优良牧草和合理放牧的草地保护和改良措施;配套建设水利设施,采取人工增雨措施,优化牧草生长环境;加强水源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基本消灭草原鼠、虫害,建设现代化牧区示范工程,使草场和畜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逐步恢复草地植被,增加源头径流。
近期规划建设黄河上段水源涵养林工程、湟水源头草地综合治理工程、黄河源头水土保持防护工程、人工增雨基地站20个、太阳能户用小电源建设等工程项目。到2010年造林21万公顷;减烧薪柴10万吨标准煤;建设围栏草地57万公顷;灌溉草地18万公顷;改良草地88万公顷;人工种草68万公顷;灭鼠610万公顷,灭虫120万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0.5万平方公里。到2050年遏制并改善草地森林退化状况,改善源头水汽循环通道,稳定增加黄河水源的产流量和蓄积量。
--龙羊峡库区人和盆地风沙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包括黄河干流龙羊峡至上游羊曲段两岸的共和县、贵南县和兴海县部分地区。总面积2.65万平方公里,海拔2400-3550米。气候干旱,风大风多,植被以干旱、半干旱荒漠草地为主,覆盖度仅为20%-40%。沙漠化土地面积0.23万平方公里,占区域总面积的8.68%,其中严重沙漠化土地主要分布于沙珠玉河、塔拉滩、木格滩以及部分黄河谷地,面积0.104万平方公里,现仍以每年0.94平方公里的速度扩展。水土流失面积0.66万平方公里。龙羊峡水电站库岸坍塌严重,每年塌方量2100万立方米,进入库区的流沙平均每年约384万立方米,每年进入水库的总泥沙量3131万立方米,对龙羊峡水库安全运行及农牧业生产造成了严重危害。
该区生态环境建设的主攻方向是:以治理和控制龙羊峡库区风沙、山体坍塌、泥石流和水土流失为主,采取水、林、草综合治理措施,加强沙源治理和绿化,控制风沙及水土流失扩大趋势,综合开发畜牧业和沙产业。实施共和盆地草地建设工程、治沟减沙骨干工程、水利灌溉工程,推广应用节水技术,采取人工增雨措施,封育沙区植物,造林种草,建设人工草地,发展沙区经济植物。到2010年,遏制沙化势头,并建立起新的人工生态农牧业体系。
规划建设龙羊峡库区防沙固沙护岸林工程(保护母亲河行动绿色工程)、塔拉滩封沙育林工程、木格滩防沙治沙农田防护林工程、沙沟--茫拉河谷绿洲工程、切吉--沙珠玉防护林工程、塔拉滩引灌工程、共和盆地水土保持及生态农业综合开发工程、人工增雨工程等项目。到2010年营造防风固沙林42.4万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34平方公里,扩大农田灌溉面积2.67万公顷,发展林草灌溉2万公顷,人工饲草地32万公顷,治理风沙面积95万公顷。
--青海东部黄土丘陵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包括黄河干流龙羊峡至寺沟峡之间,黄河最大一级支流湟水流域黄土丘陵地区的循化、化隆、民和、互助、乐都、平安、湟源、湟中、同仁、尖扎、贵德、门源、大通县以及西宁市,17个县(区)、223个乡镇。土地总面积3.51万平方公里,海拔1750-3500米,本区光热资源丰富,是我省的主要农业区,农林牧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84%,耕地面积、农业人口分别占全省的81%和85.5%,农业总产值占全省的92%。农田水浇地仅占耕地面积的19.6%,山旱地面积占80.4%,植被覆盖率在20%-50%左右,山地多为荒山秃岭。
本区生态环境总的建设目标是:根治水土流失,恢复和建立新的良性农业生态环境,从根本上改善当地群众的生态条件。主攻方向是:采取以县为单位,以小流域为单元,以水利为龙头,山水林草田路综合治理,分期渐次推进,集中连片,综合开发。开源节流,兴建骨干引灌工程,推广应用节水灌溉技术,从根本上改善水利条件。修建治沟减沙骨干工程,大力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薪炭林,乔灌草结合,提高植被覆盖率;改造坡耕地,修建水平梯田;发展旱作农业技术,建设稳产高产农田;因地制宜,对生产、生活条件十分恶劣的地区,实行异地安置开发扶贫,减轻人口对生态环境的压力,对2.69万公顷倾斜度在25度以上的陡坡退耕还草还林;发展农区畜牧业,实现种植业、畜牧业和林业生产经营的有机结合,稳定提高农民收入。
重点建设黄土丘陵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引大济湟骨干灌溉工程、林业重点建设工程、旱作农业示范工程、节水灌溉示范工程、生态农业示范工程等,到2010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万平方公里,期末治理程度达到65%;平整梯田6万公顷;造林107.5万公顷。2011年到2050年逐步达到规划目标。
规划1998-2010年建设湟水两岸水土保持林、湟水流域水源涵养林、薪炭林工程,湟水流域和黄河干流水土流失治沟减沙骨干工程,16个县干旱贫困山区坡改梯工程,雨水集流工程,西宁市、湟中县鲁沙尔镇水土保持示范城市建设,宝库河、西宁南北山综合治理工程、互助等4个水土保持示范县建设、海东草地治理及飞播牧草项目、湟水流域生态农业示范工程,化隆等6个新能源示范县建设,旱作农业示范工程,沃土工程,青沙山--拉脊山、大坂山、大通河流域、隆务河流域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四营、景阳等20条小流域治理示范点建设,民和峡门西山、乐都马营北山、虎狼沟、平安古城东山、湟中田家寨西山、湟源巴燕南山等贫困山区旱改水工程,湟中拉沙水库、湟水北干渠,石头峡水库工程,大通元山水库工程,引大济湟调水总干渠、俄博图水库、互助松多水库等骨干水利工程。
到2010年,扩大农田灌溉面积5.23万公顷,改善农田灌溉面积2万公顷,发展林草灌溉0.8万公顷,坡改梯2.92万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978平方公里,治理退化草地52.33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122.9万公顷,建成生态农业示范县、农村能源示范县11个,累计示范旱作农业和沃土工程216.7万公顷和54.0万公顷。
(二)长江源头及上游地区
处于长江干流通天河,支流雅砻江源头扎曲、曲科河和大渡河源头的多柯河、玛柯河流域,包括曲麻莱、治多、玉树、称多、班玛、杂多7个县和格尔木市的唐古拉山乡。长江在青海境内长1200公里,流域总面积15.9万平方公里,出口径流量占长江径流的25%。林地面积32.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2.03%;草地面积696万公顷。侵蚀面积4.23万平方公里,危险侵蚀面积2.5万平方公里。以风蚀和冻融侵蚀为主,每年向长江输沙量1232万吨,造成长江水量减少,泥沙量增加。本区生态环境建设的目标是,遏制水土流失、草原退化,减少输入长江泥沙量,保护和恢复水源涵养植被。主攻方向是:以保护和恢复现有植被为重点,加强退化草场的改良和建设,合理利用草地资源,加快防护林体系建设,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对倾斜度在25°以上的陡坡,禁止耕作,发展造林种草。
规划1998-2010年,实行围栏封育和轮牧,建设草地26万公顷,改良草地31.7万公顷,造林8.6万公顷。到2010年基本消灭草原鼠虫危害;开工建设长江源头天然林保护工程,通天河--澜沧江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大渡河流域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营造水源涵养林15.6万公顷。
(三)草原区
草原区基本覆盖全省。总面积3647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0.5%,其中可利用草原面积3160万公顷。按照草原生态特点和治理建设区划为青南高寒草地区、环青海湖草地区、柴达木盆地荒漠草地区和东部黄土高原干旱草地区。目前围栏草场仅占可利有草场面积的4.9%、人工种草、改良草场仅占可利用草场面积的2.2%、2.5%。草地退化、沙化趋势仍在发展,对牧民的生存构成严重威胁。
青南和环青海湖地区草地是江河源头产流主要区域,是我国水汽循环重要通道和屏障,气候变化的敏感区。因此,重点保护和建设好这一地区的草地植被,影响巨大。
--青南高寒草地治理区。包括长江源头地区的曲麻莱,治多、玉树、称多、班玛县,澜沧江流域的杂多、囊谦县,黄河源头区的甘德、达日、久治、玛多、玛沁、河南、泽库县,共14个县。草地总面积1462万公顷,海拔在3800-5000米之间,降水量500-780毫米。
本区的主攻方向是以草原基本建设为中心,加大“黑土滩”恢复、草地改良和鼠虫害防治力度,坚持不懈地进行以围栏草地、人工种草为主要内容的草地基本建设,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发展饲草饲料基地建设,从根本上解决牲畜“温饱”问题,减轻对天然草场的破坏。实施退化草地综合治理项目,强化科学养畜和先进经营技术的推广,逐步实现与生态相适应的集约化畜牧业生产经营。
近期的主要目标是:到2010年建设和改良草地207万公顷,人工种草67万公顷,围栏草地80万公顷,使青南80%的牧户户均拥有围栏草地500亩、人工草地10亩。灭鼠300万公顷,治虫60万公顷,治理退化草地159.34万公顷。营造牧场防护林7万公顷。控制草地植被的退化趋势,基本改变目前畜牧业生产的恶性循环状况,实现贫困牧民稳定解决温饱。
近期规划建设青南黄河河曲退化草地综合治理工程,草地鼠虫害防治工程,黄河源头草地综合治理工程、长江--澜沧江上游草地综合治理工程、高寒草原牧场防护林工程、长江源头草地综合治理工程等项目。
--环青海湖草地治理区。位于青海省中北部环青海湖地区的草原牧区,包括海北藏族自治州的海晏县、刚察县、门源县、祁连县、海南藏族自治州的共和县、贵南县、兴海县、同德县、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的天峻县,共计九县。国土面积10.2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14%;耕地面积15.6万公顷;可利用天然草场680万公顷,占全省可利用草场面积的14.6%。海拔3000-4000米,是黄河上游和环湖水源的主要产流地带,气候温凉,交通便利,是我省开发较早、畜牧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全省牧业人口的24%、草食牲畜的29%集中在这一地区。
本区的主攻方向是:以草地建设为中心,大力加强草原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饲草料生产基地建设、防风固沙林建设、人畜饮水工程建设,以灌溉、补播、施肥、灭除杂草、灭鼠、治虫等综合措施改良天然草场。改善和恢复黄河流域和青海湖流域水源涵养功能,巩固和加强畜牧业发展基础,提高科技含量和管理水平,推进畜牧业产业化进程,走高产优质高效畜牧业的路子,实现畜牧业集约化经营。
近期规划建设环湖防风固沙林建设工程、环湖草地综合治理项目、环湖飞播牧草一期工程黄河上段流域草地综合治理项目、环青海湖地区生态农业示范工程等项目,祁连山草地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到2010年治理退化草地153.32万公顷,其中,发展灌溉草场面积6.7万公顷,施肥13.3万公顷,补播53万公顷;灭除毒杂草53万公顷。造林22.6万公顷。营造防风固沙林25.6万公顷,坡改梯0.5万公顷,建设高产高效农田2万公顷,发展庭院生态经济示范户0.5万户,建设日光节能温室1500座、绿色食品基地1.33万公顷。建设和改良草地153万公顷。
(四)“三北”风沙综合防治区
我省处于“三北”风沙区的有乌兰、都兰、德令哈、格尔木、冷湖、茫崖、大柴旦等市、县、镇和刚察、海晏、共和、贵南、兴海、玛沁等县的部分地区。总面积31万平方公里,其中水土流失面积265万公顷,占区域面积的8.5%;风沙区面积11.7万公顷,占区域面积的3.8%。区内人口29.5万。耕地面积3.9万公顷,占全省耕地面积的7.6%,主要集中在共和盆地和柴达木盆地,规划将柴达木盆地作为荒漠化重点防治区。
--柴达木盆地荒漠化防治区。位于我省西部,总面积25.6万平方公里,其中盐壳盐湖占10.8%,砾石戈壁占23.3%,中--低山岩漠和风蚀残丘占9.5%,风成沙地占4%。现有林地1.1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0.35%;荒漠草地744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0.5%;绿洲细土带231万公顷,占8.8%。
该区是矿产资源富集区,被誉为“聚宝盆”,矿产资源潜在经济价值占全省总量的90.78%,钾盐、钠盐、镁盐、锂盐(砂)、芒硝储量居全国之首,溴和硼居全国第二。气候温和、干旱,农牧业资源十分丰富,有宜农、宜林、宜草土地30万公顷,目前已开垦农田4.6万公顷,建立起以格尔木、诺木洪、都兰、乌兰、德令哈、马海为支点的绿洲农业框架。由于与西藏息息相关的特殊地理位置和丰富的矿产资源,国家对加大这一地区矿产资源开发十分重视,支持建设了青藏铁路、公路、格尔木--拉萨输油管线、兰--西--拉通信光缆和青海钾肥厂、青海石油生产加工基地等一系列重点工程。也是我省资源开发重点地区。为了保障地区资源开发,促进青海及西藏经济社会的发展,加强柴达木盆地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该区生态环境建设的主攻方向是:加强现有植被的保护与管理,以重要城镇、绿洲农业区和青藏铁路沿线为重点,建设骨干水利工程;推广节水灌溉技术;采取植物固沙、沙障固沙、引水拉沙,大力发展造林种草,建立农田保护林网,改良风沙农田,合理开发水土资源,灌排结合,推广普及旱作造林、节能技术和开发可再生能源等措施,增加沙区植被,发展沙产业,控制沙化面积。
近期规划实施都兰县察汗乌苏节水灌溉工程、德令哈干旱荒漠草地改良工程,格尔木--托拉亥防风固沙林工程、香日德巴隆绿洲生态农业综合建设工程、柴达木东部干旱荒漠草地综合治理工程、柴达木东部绿洲林业建设工程、格尔木防风固沙林工程、柴达木盆地西部荒漠草地综合改良项目、西部“三镇”防风固沙林建设工程、青藏铁路防风固沙护路林建设工程、马海生态农业综合建设工程、柴达木盆地荒漠生态农业示范工程、铁奎荒漠绿洲农业灌溉工程、牦牛滩荒漠绿洲农业灌溉工程、扎果滩荒漠绿洲农业灌溉工程、荒漠化土地治理工程等项目。
到2000年开发建设绿洲生态农业区4万公顷(林草田比例为2:2:6);建成格尔木市防治荒漠化工程,铁路沿线防风固沙工程150公里;2001年到2010年,营造防风固沙林地59.8万公顷,建设改良草地44万公顷,其中:人工种草15万公顷,发展灌溉草地13.3万公顷,补播草地20万公顷,施肥改良草地3.3万公顷,新增生态农业面积6万公顷;完成都兰、乌兰县、德令哈市区防治荒漠化工程;建成铁路沿线风沙危害区防风固沙带。到2010年,扩大农田灌溉面积3.6万公顷,发展林草灌溉1.38万公顷,治理退化草地55.4万公顷,营造防风固沙林66.9万公顷,治碱1万公顷,治理荒漠化土地4.23万公顷。建立起一定规模的绿洲生态农业体系,成为青海农畜产品的主要生产基地之一。
(五)青藏高原冻融区(高原自然保护区)
本区主要位于我省西南、西北4000米以上的地区,以冰雪和寒冻作用的高山高原地貌类型为主。包括可可西里、乌图美仁、扎陵湖、鄂陵湖、可鲁克湖、托勒--疏勒南山、阿尼玛卿山等区域,总面积15.1万平方公里。由于人烟稀少,草原辽湖北省,湖泊众多和特定气候与环境,生长着藏羚羊、野牦牛、藏野驴、盘羊、黑颈鹤、雪鸡等珍稀野生动物和冬虫夏草、藏红花,雪莲等珍稀植物与药材,是高原生物基因的宝库。同时,也是全球气候与地质变迁的敏感区。保护好这一区域生物基因和自然景观,是对人类的重大贡献。
规划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具有典型性、完整性和科学性的类型多样、布局合理、面积适宜的自然保护网络,并能产生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于一体的自然保护体系。建设自然生态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区,强化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建立健全草原使用管理制度。
到2010年建设可可西里、扎陵湖、鄂陵湖、可鲁克湖、托索湖、托勒--疏勒南山、阿尼玛卿山、都兰巴隆地区17个动植物自然生态保护区和乌图美仁禁猎区,保护面积达到858万公顷,占青海省国土总面积的12%。
考虑到对本省及全国其它地区有较大影响的因素,以及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的要求,按照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的原则,规划“九五”和下个世纪初,把黄河源头及上游地区、柴达木盆地荒漠区、青南高寒草地治理区、环湖草地治理区、作为近期治理重点。
四、确保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
(一)加强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建设。
要充分认识青海省生态建设的特殊意义,立足全省,着眼全局,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要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唤起全社会的生态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要依靠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发扬高原人艰苦奋斗、奋发进取的精神和求实务实、实干苦干的作风,激励和动员全省人民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各地要根据全省生态环境建设总体规划,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地的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并认真付诸实施,一任接着一任干,一代接着一代干。要把治山治水,防沙治沙,建设生态农业作为各地特别是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一项根本性的措施抓出成效。积极帮助农牧民解决实际问题,引导农牧民改变不利于生态环境的落后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各级政府对生态环境建设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定期检查,并向社会公布,把生态环境建设目标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划和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行动,精心组织好规划工程的实施。
(二)加强法制建设,依法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
要广泛深入宣传《 环境保护法》、《 土地管理法》、《 森林法》、《水资源法》、《 水土保持法》、《 草原法》、《 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法制观念,形成自觉地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社会风气。逐步建立健全以相关法律为基础、各种行政法规相配合的法律体系,并强化执法监督,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使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走法制化的道路。今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审查经济开发计划和项目时要坚决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在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开垦土地和建设工程,宁可少上几个经济开发项目,也不允许有随意毁坏林草,污染水源,浪费土地等现象发生,对生态环境有潜在威胁的项目要有必要的补救措施。对违法者坚决追究其法律责任。对生态环境敏感区域要分级设立重点预防监督区。对不适宜生产和生活的地区,要作出规划,创造条件,实行异地开发和安置,减轻环境的压力。
(三)建立健全投入保障机制,拓宽建设资金渠道。
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形成大家事大家办、社会公益事业社会办的投入机制。加强国家和省财政资金与农、林、牧、水行业各类资金的使用管理,紧密与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
深化改革,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制定切合实际的优惠政策和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拓宽资金渠道,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吸引省内外、国内外的投资者来我省投资建设生态环境和与之相关的经济开发项目。积极争取国外赠款和优惠贷款进行生态环境建设。在生态环境建设上优先使用“两工”(义务工、积累工),充分发挥群众投劳的作用。借鉴国际上生态效益的补偿办法,建立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生态效益实行有偿使用,使建设者受益,享有者尽责。建设用地造成植被破坏、风蚀沙化、水土流失的要依法给予补偿,并将补偿资金回笼到生态环境建设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负责恢复和建设生态环境。
(四)深化“四荒”地改革,稳定和完善治理激励政策。
允许打破行政区划界线,允许不同经济成分的主体购买“四荒”使用权;允许“四荒”使用权一定50年或更长时间不变,对治理难度大的“四荒”拍卖使用权的期限还可以更长一些,治理开发成果允许继承转让;国家在征用时,要对治理给予补偿;对“四荒”的管理要因地制宜,统一规划,限期治理;对购买“四荒”者要进行严格的治理能力审查,对买而不治或买后乱垦者,集体有权收回。
(五)依靠科学技术,加快生态环境建设。
要重视生态环境建设人才的培养,宣传和普及植树造林、水土治理、防沙治沙、草原治理等方面的科学知识。围绕生态建设的关键问题组织科研攻关,力争有新的突破。大力培育和推广适应不同区域特点优良林(草)种,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如优良牧草繁育推广技术、干旱林业径流技术、“窗林带、小网络”防风固沙林技术,利用生根粉、保水剂促进植物生长成活技术,小型水利技术,节水增产技术,旱作保墒耕作技术,以及地膜覆盖穴播技术、沟播技术、宽幅度标准梯田整修法和各类农村能源生态模式、野生动植物保护与人工繁育和开发利用技术等。注意总结和推广各地成功的经验。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科技推广、信息服务体系。按照试验、示范、推广的路子,办好各类试验示范区。通过不同试验区的对比示范,探索加快生态环境建设的新技术,新途径,促进生态环境建设向集约经营、科学管理和高起点、高水平方向发展。
附表:表1青海省生态环境重点建设区基本情况统计表(略)
表2-1-2青海省生态环境建设分期实施目标规划表(略)
表3-1、表3-2-12青海省1998-2010年生态环境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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