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 农村广播电视网建设步伐实现村村通广播电视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
农村广播电视网建设步伐实现村村通广播电视的通知
(湘办发〔1999〕9号1999年4月1日)
各地、市、州、县委,娄底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经过4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我省农村广播电视覆盖网已具有较大规模。全省共建有大中功率广播电视转播台64座,小功率广播电视差转台436座,卫星电视地面接收站8697座。有2237个乡镇建立了有线广播电视站,乡镇有线广播电视建站率达到94.5%。有13377个行政村和自然村(组)建立了小片有线广播电视网,88%的农民能听到广播和看到电视。但是,由于有些地方经济条件较差和地理环境复杂等原因,全省还有5246个行政村未通广播、6643个行政村未通电视,有12%的农民听不到广播、看不到电视。为了适应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需要,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办好广播电视,到本世纪末基本实现村村通广播电视的目标,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现就加快农村广播电视网建设步伐,到2000年全省基本实现村村通广播电视,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村村通广播电视的重要意义
广播电视是党和政府的重要宣传工具,具有其他宣传工具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和宣传优势。实现村村通广播电视,对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特别是加快老、少、边、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增强民族团结,维护农村稳定,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农村精神文化生活,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农民素质,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村村通广播电视作为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实现村村通广播电视的原则与目标
实现村村通广播电视,要从实际出发,以广大农民能听到广播和看到电视为出发点,以乡镇广播电视站或人口密度大的行政村、自然村为中心,采用广播与电视并举、有线与无线结合的方法,向四周“广播电视盲村”延伸,逐步实现小网并大网的目标,努力扩大农村广播电视的有效覆盖面。具体目标是:从1999年起,用两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全省村村通广播电视的任务。1999年力争实现4428个“广播电视盲村”通广播电视,剩下的2215个“广播电视盲村”在2000年实现通广播电视。
三、实现村村通广播电视的方法与要求
1.各地可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采取卫星直接收转。停MMDS(多路微波)、光缆联网、无线差转等传输手段,将广播电视信号传送到每一个村,然后采取多种形式传输到户。对于居住比较集中、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可采用有线的方法将广播电视信号传输到户。暂时没有条件入户的地方,可先建立集体收看、收听室,使村民委员会所在地的村民能听到广播、看到电视,努力创造条件后再逐步传输到户。对于地形复杂、居住分散、比较贫困的地方,可采用小功率转播台进行无线覆盖。有线广播电视的传输质量好,节目套数多,是保证村村长期通广播电视的有效办法,要大力提倡有线传输到户。
2、实现村村通广播电视,信号源设备所需的资金,由省、地、县三级政府负责解决,不得向农民摊派。省、地(市、州)、县(市、区)、乡(镇)各级财政和计划部门,要增加对村村通广播电视的投入,并将这项工作的资金投入列入年度预算专项拨款计划。有关部门要把村村通广播电视作为自己的支农和扶贫项目,在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各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要从经营收入中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村村通广播电视。广播电视信号入户所需经费,由有关的乡镇、村和自愿入户的农户自筹解决。
3、要认真做好信号源设备配置工作。省里负责给每个“广播电视盲村”配置卫星广播电视接收机两台,分别接收中央电视台和湖南电视台卫星广播电视信号。地市州负责给每个“广播电视盲村”配置一台彩色电视接收机。县市区负责给每个“广播电视盲村”配置接收中央电视台和湖南电视台卫星广播电视信号的天线(含高频头)。上述设备实行实物投入,采取政府采购的办法统一购置。同时,要高度重视村村通广播电视的服务工作,搞好广播电视器材的供应,确保质量和价格合理。工程施工和设备安装,由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组织专门队伍实施,当地村民义务投劳。
4、广播电视转播台;担负着广播电视覆盖广大农村的任务,是农民听好广播和看好电视的关键设施。有关地(市、州)、县(市、区)政府,要按照1997年省财政厅和省广播电视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明确转播中央台和省台广播电视节目转播台的管理体制和经费渠道的通知》(〔1997〕湘广台站字第18号)精神,认真落实好广播电视转播台的事业经费,为其排忧解难,保证广播电视转播台安全优质地转播节目。
四、切实加强对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农村发展市场经济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地(市、州)、县(市、区)、乡(镇)都要成立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计划、财政、农业、扶贫、民族事务、电力、公安、司法、人事等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对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要有实施方案、有措施、有检查,及时帮助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要把广播电视事业建设的工作重点放到农村,切实负起责任,把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作为自己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保证工作进度和质量。要吸取过去办农村广播网的经验和教训,切实巩固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的成果。要加强对乡镇广播电视站的管理,乡镇广播电视工作人员要专职专用,到岗到位,全力以赴抓好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保证按计划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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