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福建省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规划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福建省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规划的通知
(闽政〔1999〕14号)
宁德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外经贸部、农业部、国台办《关于将福州市、漳州市列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的批复》〔1997〕外经贸资函字第280号)要求,为加快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施区的建设步伐,把实验区建成引进台湾农业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的示范样板,充分发挥其在两岸农业交流合作中的窗口作用,推进我省农业现代化进程,现将《福建省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福建省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规划
福建地处祖国东南沿海,与台湾隔海相望,地缘相近,语言相通,习俗相同,海峡两岸人民血脉相连,两岸的农业合作与交流源远流长。开展闽台农业合作,不仅可利用两地自然、地理、人文优势,以福建独特的自然社会和经济资源,引进台湾及国外农业优良品种、先进技术、设备、资金和经营管理经验,输出农副产品占领国际市场,逐步实现海峡两岸农业生产要素、农村自然资源和农产品市场的优势互补,以加快福建农业现代化步伐和农业增长方式转变,而且对促进海峡两岸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建设海峡西岸经济繁荣带和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改革开放以来,福建把闽台农业合作作为对外开放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台湾先进品种、技术、设备及资金的引进和交流合作,取得显著成效,成为我省农业的一大特色。为充分发挥闽台农业合作优势,加快国家“两部一办”(外经贸部、农业部、国台办)批准的海峡两岸(福州、漳州)农业合作实验区(以下简称实验区)的建设步伐,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两部一办”批建实验区的要求,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指导下,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和“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原则,着眼于海峡两岸跨世纪的农业产业发展与合作,把实验区建成引进台湾农业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的示范样板,鲜活农产品及加工品的出口基地,两岸联手拓展国际农产品贸易市场的生产协作区,并充分发挥实验区在两岸农业交流合作中的窗口、引进合作示范和推广创新等方面的辐射作用,全方位拓展闽台农业合作,加速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为建设海峡西岸繁荣带、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作出贡献。
(二)发展目标
总的目标是立足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以我为主,加强合作,注重引进台湾资金、新品种、先进技术设备和科学管理经验,改造传统农业,优化产业结构,建立协调配套的现代农业技术信息和人才培训体系,农产品加工和营销、农业经营管理体系,提高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水平。至2000年,实验区各有一批示范项目达到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标准,2010年实验区基本实现现代化。具体目标是:
1.优良种苗引进繁育推广
引进台湾和世界的先进优良种苗、先进种养实用技术、农业生产资料及设备,形成引进试验、消化创新、繁育推广相配套、产业化的良种引进推广体系,并建成我国最大的亚热带农业良种引进基地。
2.“优高”农业示范
以引进推广融良种良法为一体的先进栽培管理技术为主,按现代农业建设标准,对不同支柱产业,建立不同类型的“优高”农业发展模式,包括鼓励台商创办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现代农业企业,发挥向全省、全国的辐射作用。
3.农产品系列精深加工
引进、改造一批大中型农业企业,达到技术、设备先进,精深加工能力强,具有现代先进生产技术管理水平的外向型企业,探索一条种养加相结合的原料基地--精深加工--包装设计--仓储运输--市场营销一体化,能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农业发展道路。
4.农产品贮运与营销
借鉴台湾及发达国家建立农产品市场体系与营销策略经验,开辟农产品出口销售渠道,在支柱产业区建立一批与国际市场接轨和国内外兼营的各类农产品市场专业市场及运销网络。同时,注重提高农产品运销的组织化程度,使各类大宗农产品的种植、收购、加工、贮运、销售基本实现社会化、产业化、专业化。
5.农业科技信息开发研究中心
依托国内外相应研究机构和两岸专家、学者、企业家及科技人员,收集并发布最新农业科技信息,对符合我省农业发展新技术,开展引进、消化和创新研究,为我省农业的持续发展储备技术,组织农业科技培训。
6.示范项目基本达到现代化目标
示范项目的农田基础设施基本规格化,主要生产环节基本实现设施化、机械化。生产品种、技术、设备基本达到九十年代国内外先进水平,农产品加工、保鲜、包装、运销组织和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基本达到台湾现有水平。
二、规划布局
根据福建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条件和农业产业发展水平的特点,本着“立足基础,突出重点,消化创新,注重辐射”的原则,以海峡两岸(福州、漳州)农业合作实验区为中心,多点实验,以点带面,全方位推进农业引进合作,把福建建成海峡两岸农业合作的先行区域。
(一)福州实验区
福州地处中、南亚热带,土地、劳力资源丰富,基础设施较完善,是发展现代农业的理想区域。1995年,全市农业增加值和水产品总量已居全国市级第一位、水果产量第五位、肉类产量第七位。其中,福清市瘦肉型猪出口占全省出口量70%,鳗鱼出口量居全国之冠;罗源县保鲜香菇出口量占全国70%。实验区确定以优高农业为重点,包括水产、菜、果、菌、牧、花卉、林竹七大产业,建设七个区、一个中心。
七个区是:
1.南亚热带“优高”农业合作区
2.山区综合农业合作区
3.城郊观光农业合作区
4.沿海渔业合作区
5.海岛综合开发合作区
6.绿色食品生产合作区
7.动植物种苗引进隔离检疫区
一个中心是:加工营销信息中心
(二)漳州实验区
漳州面对台湾,地处福建南端,位于厦门、汕头两经济特区之间。与台湾同属南亚热带区位气候,是福建农业较发达地区。近年来,漳州两岸农业经济技术交往步伐日益加快,成为对台农业引进合作密集区。1994年被国务院列为国家级外向型农业示范区,1995年被福建省政府列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基地。实验区以外向型农业为重点,包括粮、果、茶、菌、花卉、水产、畜禽、林竹八大产业,依据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农业资源、发展潜力和现有基础,建设八个区、二个中心。
八个区是:
1.台湾农业良种引进下蔡隔离检疫区
2.长桥农业科技合作园区
3.南溪流域农业综合开发合作区
4.东山湾水产养殖合作区
5.芗江流域山地综合开发合作区
6.角美农产品加工合作区
7.东山水产品加工贸易合作区
8.云洞岩--三平观光休闲农业合作区
两个中心是:
1.农业科技交流中心
2.闽台农产品集散中心
(三)辐射区布局
1.沿海地区包括厦门、泉州、莆田、宁德四地市,按实验区发展目标和全省产业发展部署,发挥经济、技术、资源优势和各自产业特色,选准重点,按照沿海基地、窗口和内联辐射作用需要,制定闽台农业引进合作具体示范项目。厦门市建立以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等为主的城市服务型现代农业生产体系;泉州市建立以水果、茶叶、水产、设施农业为主的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化生产体系;莆田市以名优水果、甘蔗等大田水旱作物为重点,建立荔枝、龙眼、甘蔗、水稻为主的优良品种实验区;宁德地区可以引进山地开发和水产养殖优良品种技术为主,推广水产品人工育苗,大面积养殖技术等先进技术设备,发展10米以外等深线浅海养殖业、水产品加工业、拓展远洋捕捞业为重点,发挥临近台湾优势,建立对台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四地市应紧密联接福州、漳州两个实验区,发挥沿海一条线的优势,大力开展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工作。
2.内陆山区包括龙岩、三明、南平三地市。发挥山区林、果、茶、牧、渔、菌特色和沿海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作用,提高作物栽培和农产品加工技术水平为重点,并与江西等邻省联合协作,扩大山海协作,以开发闽台农业合作腹地为目标,制定闽台农业引进合作具体示范项目。
三、引进合作重点
“九五”期间,按实验区建设目标和全省产业发展布局,福州、漳州两个实验区每年各引进台湾优良种苗100个,2000年基本建成良种繁育基地;各引进综合先进实用技术30项,各建设30个优高农业示范项目;引进改造或合作兴办大中型农业企业(加工、营销企业等)50个(争取在5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其他地市每年各引进优良种苗20个,综合性先进技术设备10项,大中型农业企业5~10个。首批引进招商项目39项(见附表)。
围绕以上引进目标,突出抓好蔬菜、水果、花卉等园艺设施精致农业,畜牧、水产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三大领域。引进项目内容要求:一是有利提高资源利用率,优化品种结构;二是产品优质、高价值,促进“优高”农业、创汇农业和市场发展;三是具有较大带动性,提高市场竞争力,加速同国际市场接轨;四是属于九十年优先进水平,促进增长方式转变和农业转型升级。重点引进范围:
(一)优良种苗
选择当前台湾地区种养业推广面积较大的主要优良种苗151个品种,其中包括粮油类41个,园艺类76个,畜禽6个,水产11个,林业17个供引进参考(见附件)。
(二)技术设备
引进种植业先进栽培技术、畜禽饲养管理实用技术和水产养殖、林竹生产加工技术及其相配套的技术设备。
1.粮食产业
以水稻育秧中心培育秧苗为主的播、插、耕、收、干燥等生产环节,包括农民专业经营的机械化、自动化、规模化等配套技术设备。特点是:省工低成本,操作方便,企业化经营。粮食加工以优质米关键技术设备为重点(不同优质稻采用不同类型加工技术设备)。
2.蔬菜产业
(1)以育苗中心为主的穴盘苗生产技术设备(包括配套技术、培养土、机械设备);
(2)工厂化芽苗生产技术设备;
(3)热带水耕栽培技术设备(如先进的动态浮根式水耕栽培技术设备);
(4)简易设施栽培技术(适宜广泛应用于生产);
(5)单态流体速冻、低温真空脱水技术设备及腌渍配方技术等有特色的技术设备等。
3.水果产业
(1)优高果业栽培技术设备,包括:①产期调节栽培技术(葡萄、菠萝、芒果、莲雾等);②果园草生栽培、树体整形修剪、斜插矮化栽培技术,叶片、土壤营养诊断及有机、生物肥的生产技术设备;③喷灌为主的防冻害技术设备;
(2)新型果园栽培技术设备,包括:山地果园山边沟水土保持栽培模式(适宜机械化作业新型果园),山地果园机械化栽培管理技术设备;
(3)水果气调为主的保鲜、包装技术设备;
(4)白香果、番石榴的加工技术设备。
4.畜禽产业
(1)提高种猪性能的技术管理制度(种猪登录、性能鉴定、中心种猪场、种猪拍卖等)和分段养猪的后阶段饲养加工技术设备(前段由内地或省外生产);
(2)饲料添加剂生产技术(防病配方、各生产期营养配方);
(3)大型养猪场污染处理技术设备(猪粪尿固液分离机,微生物应用技术--饲料添加亚罗康活菌、绿元菌等清净养猪法、微生物垫料分解粪便除臭法);
(4)高效疫苗。鸡球虫疫苗,猪微浆体肺炎微粒口服疫苗等;
(5)蛋粉加工技术设备。
5.食用菌
(1)新木屑培养基配方技术。采用新的枫香树、卡桐树、相思树、山桕、白匏子、木油桐等木屑。并以多用木屑少用麸皮的配方技术。
(2)圆形旋转式装填生产线(接种机等技术设备)。
(3)香菇烘干脱水技术设备(保留香味,全部一级品)。
6.茶叶
(1)茶园省工栽培管理技术(有机栽培、机械采、种);
(2)加工技术设备。4大名茶加工技术设备(文山包种茶、冻顶茶、白毫乌龙茶、高山茶);多元化深加工技术设备(调味茶、薰香茶、保健茶、袋包茶、粉茶、茶果冻、茶糖、茶饼、果茶、茶酒、茶鸡尾酒、罐装饮料、速溶茶、天然茶抗氧化剂、茶除臭剂)。
(3)茶叶萎凋干燥技术设备(红外线萎凋机、红外线萎凋工艺)。
7.花卉
(1)优良种苗工厂化生产技术设备;
(2)产期调节技术(特别菊花);
(3)保鲜、包装、贮运技术设备。
8.水产
(1)栽培渔业浅海开发及水产养殖技术设备;
(2)优质高产养殖技术;
(3)水产品加工技术设备(罐头、调理冷冻品、熏制品等)。
(4)自动化投料系统。(电脑控制、定时定量投放饵料;自动监控水质,修正投料指令);
(5)养殖水监测和水生动物病害防治技术设备。
9.林竹
(1)沿海防风林树种及造林技术;
(2)二节竹插穗速生栽培技术;
(3)控制松毛虫技术;
(4)竹材制浆、干燥、防腐技术设备;
(5)层竹加工利用技术设备。
10.肥料
(1)各种作物高效专用复合肥、有机复合肥配方及生产技术;
(2)广效作物营养浓缩液态肥生产技术;
(3)商品性有机颗粒肥配方及生产技术;
(4)微生物肥的品种及生产技术;
(5)肥料精施、深施技术及设备。
11.植保
(1)非农药病虫防治技术(各种生物防治,雄性不孕昆虫利用,昆虫荷尔蒙利用,抗病虫植物育种);
(2)生物技术诊断病害技术(葡萄卷叶病毒核酸探针、甘薯簇叶病似菌质体核酸探针、檬果黑斑病病菌专一性探针、黑穗病菌核酸探针、腐霉病菌核酸探针等);
(3)作物营养液。肥药兼用如中兴100号,可防治蔬菜锈病、白粉病、软腐病;
(4)农药残留量监测(速测)技术设备;
(5)改良型麦氏果绳诱杀器;(果、瓜类等全天候、长效、无污染、低成本);
(6)机械化植保技术及设备。
12.灌溉
(1)节水灌溉技术及设备;
(2)小型提灌设备。
(三)信息软件
信息系统软件,包括农业科技、人才、营销体系软件,特别农产品市场营销软件值得借鉴。
(四)闽台动植物检疫技术合作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管理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创办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是我省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一项重大战略措施,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一项先行重大工程,必须建立管理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分级管理。根据省政府〔1997〕136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省级成立福建省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际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福建省农业厅)。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实验区工作方针政策,在“两部一办”宏观指导下,制定实验区建设规划、配套政策,筛选合作重点项目,组织协调实验区对外招商,研究解决实验区有关重大问题。福州、漳州实验区建立实验区管理机构,推荐、申报建设项目,承接、安排下达给实验区的项目,统筹管理实验区各项建设。其他各地市县相应成立闽台农业合作管理机构,具体工作由各级农业职能部门牵头运作,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
对“九五”期间实验区示范项目,加紧软硬环境和农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使实验区示范项目,按现代农业目标进行建设。福州、漳州两实验区及各地市要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在硬环境上,要加快项目用地、水、电、路配套设施建设,做好引种隔离区、作物种苗、水产苗种引进繁育中心(或基地)建设及实验区办公设备建设。在软环境上,要协同有关部门建立一个高效率的服务机制,实行“一幢楼”、“一条龙”、“一个窗口”对外审批制度,改善服务质量,印制台商纳税、收费项目册,按照外商投资企业有关税费项目规定征税和收费。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为台商在投资规划、项目审批、土地征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方面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给予优先与方便。
(三)扩大招商引资,山海协作
以项目合作,项目(企业)引进合作,带动技术、品种、设备引进与合作。福州实验区建设产值五千万元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漳州实验区建设产值四千万元以上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以及沿海等地建设500万美元以上的加工企业、出口生产基地和农业企业集团等农业合作大项目。充分发挥沿海基地、窗口和山区资源、腹地两大优势的协作,吸引台湾农业大财团、大企业的整体引进,形成具有山海协作、闽台合作的大型农业生产、加工、出口基地。
利用全省农展会、福州国际招商月、中国“九・八”投资贸易洽谈会、香港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每年推出一批500万美元以上招商项目,组织各种招商团组,参加国内外(包括上岛)招商引资工作。
(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实验区建设所需资金以自筹为主,并通过引进外资和增加省财政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扶持等,多方筹集资金,加快示范项目建设。
(五)扩大闽台农业交流合作。
充分开拓、利用闽台农业界组织开展交流合作的有利条件,进一步开展同台湾财团法人农村发展基金会、农业企业财团、农会、渔会、水利会、农业合作社等民间社团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两岸各农业科研、农技推广部门之间的更为密切的交流与合作。
1.设立福建省闽台农业交流合作中心。由省农业厅筹建闽台农业交流合作中心大楼。闽台农业交流合作中心下设福建闽台农业合作投资咨询公司等,建立亚热带品种技术管理信息网络、实验区农产品营销网络、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网络,并加入国际互联网,作为省级对台民间交流合作咨询服务机构。承办农业科技人员引进、交流、培训、咨询服务等。由“两部一办”和省财政配套提供资金支持。
2.以民间企业组织形式,发挥民间渠道作用,以优惠政策带项目,招商为主。鼓励多渠道、多形式招商,强调品种技术、设备、资金单项引进与企业整体引进相结合。上岛开展灵活多样的农业引进、招商、产业合作。
3.有计划地开展两岸科技人员和学术交流,引进台湾农业专家、企业管理专家,对专项主导产业和企业进行分析指导,对有关科技、管理人员进行授课、培训,选择有代表性的企业或示范点进行实地操作指导。组织我省农业专家、企业家赴台专业考察,分期分批派遣农业科技人员赴台进行中、短期专业技术培训。
(六)加速消化创新辐射推广
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引进的消化、吸收、推广工作。把农科教协作攻关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实验区和各地闽台农业合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下,围绕农民增产增收和国内市场发展潜力大的品种、技术、设备,组织联合攻关,强化消化、吸收、创新,实现系列开发和本地优质化,达到引进一个项目,开发一片资源,形成一个产业,富裕一方农民,形成引进、吸收、创新、推广技术新体系,真正发挥引进、示范、辐射功能作用。
(七)申请动植物种苗审批许可证,增设二类口岸检验检疫机构
向国家引种检疫管理部门申请动植物种苗引进审批许可权或扩大审批数量许可权,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增设二类口岸(对台小额贸易点、台轮停泊点)检验检疫机构。健全动植物检验网络,方便动植物种苗引进,防止境外危险性疫情传入我省。
附件一、福建农业对台、对外招商500万美元以上项目表(略)
二、台湾优良种苗简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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