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拓城乡市场促进经济发展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拓城乡市场促进经济发展的通知
(吉政发〔1999〕36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直属机构:
为适应国内、国际市场竞争需要,进一步加大我省开拓市场工作的力度,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作如下通知:
一、开拓城乡市场,促进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为指导,适应和创造需求,坚持把市场作为生产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以销定产,适销对路;坚持工业、农业、商业并举,生产、流通、市场建设“三管齐下”,充分调动经营者、消费者以及各类企业和政府部门等全社会的积极性,面向城乡,面向省内外、国内外全方位开拓市场;加强市场管理和市场建设,努力实现工业品与农产品销售双方向启动,开创省内市场供需两旺的新局面。
二、总体目标
经过3-5年的努力,建立起企业与市场、生产与流通、产品开发与消费等信息灵敏、渠道畅通、相互促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使我省工农业产品特别是制成品在省内、省外市场占有率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全省工业产品产销率稳定在95%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调整产品结构,培育名牌产品。
调整工农业产品结构,增加产品附加值。工业企业要加大技术改造创新工作力度,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科技含量。要在继续扶持重点传统产品生产的同时,还要重点开发生产附加值高、直接面对消费者的轻工产品和最终消费品。农业生产要适时调整种植结构,增加经济作物比重,发展优质农产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提高产品附加值。在畜牧业大县建立基地,推广“公司+农户”模式,实行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实现规模化经营。
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大力培育名牌产品。企业要瞄准市场需求,积极开发和培育特色鲜明、质量、品种新的名牌产品,进入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主战场。各级政府要为企业培育、发展名牌创造条件,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积极给予支持。凡获得国家级名优品牌的产品,3年内财政给予奖金和政策鼓励,扶持技术开发;对企业扩大名优产品再生产所需资金银行优先给予安排;对科技类产品和出口创汇的骨干产品,财政部门参照技改项目给予一定的贴息。获得省级名优品牌的企业,在2年内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二)突出特色,建好重点市场。
依托产业、产品和资源优势,培育、壮大一批重点市场。以一汽汽车产品为依托,重点扶持长春汽车中心批发市场,力争在3年内建成覆盖东北、辐射全国的机动车交易中心;以石油化工产品为依托,扶持长春远东石油化工交易中心,建设精细化工产品市场;以玉米等农作物产品为依托,完善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逐步拓展为辐射全国的玉米批发市场和玉米交易、配送中心;以参茸等特色产品为依托,重点扶持吉林参茸中心和抚松万良人参市场,建设长白山特产加工集散中心;以木材及木制产品为依托,以森工集团为骨干,建设一两个集约程度高、辐射能力强,集板方材、装修材料、家具、工艺品等各种木制品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现代化木材市场;支持长春果品中心批发市场、长春蔬菜中心批发市场、梅河口果仁市场等扩大规模,规范经营,增强辐射能力。各地可从实际出发,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确定本地区市场建设的重点。
对新开办的重点市场,可报请政府给予一定的优惠支持;对入市经营业户,要提供各种方便条件,可边开业、边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手续,有条件的可实行由一家统一收费的办法。
(三)推行信贷消费,促进消费需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已经出台的各项消费信贷政策。鼓励居民贷款购买住房,进一步扩大个人住房贷款范围,降低贷款首付比例;简化手续,缩短确认产权的时间;开放住房二级市场,允许自由交易,降低交易费标准;买房人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应视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为其办理必要的经济担保手续。加大对个人购买小轿车、大件耐用消费品、大型农机具的贷款规模;购买地产汽车,各项地方收费应适当减免,银行和企业可联合推出分期付款业务。积极开办教育助学贷款、装修贷款、旅游贷款、助业贷款等消费信贷新业务。
拓宽消费领域,积极开发新的服务消费市场。推进文化、体育、非义务教育、医疗保健和社区服务产业化,搞好旅游资源开发。鼓励私营企业、个人及外商投资创建民办学校、体育场馆、旅游景点等,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政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为其合法经营活动提供一切便利。对外来购买商品房者,可在户口准入方面给予鼓励政策,具体办法由各市州政府确定。
(四)探索新型营销方式,促进产品销售。
实施“金贸工程”,在流通领域试行电子贸易。搞好中国商品交易中心吉林分中心和各市(州)分部的建设,尽快建成省内电子交易网络,吸纳企业参与,实现网上规范交易。搞好全国库存商品调剂(网络)中心吉林分中心建设,运用现代化通讯、电子、信息技术,把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结合起来,搞活库存商品流通,实现削库压货,物尽其用。
逐步推行新型营销方式。对跨地区经营的直营连锁企业,经批准,由总店向其所在地税务部门统一申报交税。对实行代理制、配送制、网络销售等新型营销方式的企业,可享受连锁企业同等待遇。
积极参与国家级和省际间各类商品交易会、博览会、展销会,促销省内产品。重点举办好长春中国商品交易会、长春汽车博览会、鼓励省信息产业博览会、吉林参茸博览会等经贸交流活动。鼓励省内企业积极参加国内重要交易会,加强经贸交流,扩大外埠市场。
(五)搞好城乡、工商、产需衔接和政府采购,提高省内产品市场占有率。
要搞好城乡衔接,进一步促进工业品下乡和农副产品进城,双向启动城乡两个市场;搞好工商衔接,发挥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两个积极性,工商联手拓展市场空间和市场份额;搞好产需衔接,优化省内供需结构,合理配置供需资源,提高生产和流通的整体效益,拉动省内经济增长。
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汽车、锅炉、电梯、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复印机、传真机、空调器、办公用品等,以及支出在50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修缮工程、大型会议接待、车辆保险和维修等,均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要本着在同质同价前提下优先采购省内产品的原则,集团购买省内产品的要优先审批。要严格实行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逐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
(六)大力开拓国际市场,扩大产品出口。
用好、用足、用活国家鼓励出口政策,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扩大省内产品出口。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出台的出口信贷、出口退税、创办境外加工企业等鼓励出口的政策规定,为出口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帮助和指导企业用足用好政策,各外经贸企业和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要根据本企业产品特点和比较优势,创造条件,积极扩大产品出口。要注重在中东地区和非洲国家开辟劳务市场、技术市场,扩大劳动密集型和优势产业项目的输出。对有出口创汇能力的民营企业,应协助其争取进出口经营权,开拓国际市场。
(七)加强管理,整顿流通。
打破条块分割、地区封锁,严厉打击制售伪劣产品、价格欺诈、低价倾销等各种不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及时清理、废止各种不利于市场建设、搞活流通的过时文件,优化市场环境。进一步加强市场管理,搞好烟草专卖、酒类专卖等管理工作,加强成品油、煤炭等行业的市场整顿,维护生产和流通秩序。
(八)培育经纪人队伍和中介组织,加强企业营销队伍建设。
开拓城乡市场,必须支持、培育和壮大经纪人队伍和中介组织,使之成为连接产地与销地的纽带。县、乡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村经纪人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尽快培养出一批具有较高素质、土生土长的农民经纪人和经营家。要为经纪人和中介组织提供执业资格认定、信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切实保障经纪人和中介组织的合法权益,为经纪人队伍和中介组织的发展创造条件。对新开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市场信息业的经济中介组织,自开办之日起2年内免征所得税。对以下岗职工和城镇失业人员为主(占60%以上)成立的经济中介组织,同时享受城市社区服务组织的有关优惠政策。
工业企业要切实加强营销队伍建设。选择业务强、精明强干的人员到销售队伍中,加强对营销人员的培训,提高销售人员素质。扩大企业营业人员在企业职工中所占的比重,不断加大产品宣传和销售的力度。将企业营销工作从企业生产、产品开发中独立出来,对营销部门和营销人员实行优惠奖励政策,鼓励其多销多得。在全省逐步推行推销员制,由销售能手试行组建营销股份制公司。
(九)构筑农村商品网络,启动农村市场。
以增加农民收入和方便农民购销为目标,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逐步建立适合当地经济发展程度的,各种所有制商业共同发展的,少环节、低成本、方便畅通的农村市场流通网络体系。重点构建和完善农副产品外销和工业品内销双向开拓的流通网络。
要在县城和中心集镇建立区域性批发中心,把日用生活消费品等骨干商品批零环节延伸到个体、私营商业企业。国有流通企业要通过直营、加盟、特许连锁和集中配送等形式,把商业网点经营延伸到县城和中心集镇。逐步建立和巩固大件商品下乡渠道,完善农村家用电器等耐用消费品的售后服务功能,解除农民的消费顾虑,逐步提高农民消费结构层次。鼓励城市优势企业在农村开办乡镇企业,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大型商贸企业发挥优势,采取兼并、联合、委托经营,开办分店、连锁店等形式,向省全省城乡扩大和延伸经营。通过建设和改造农村供水、供电、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促进农村消费增长。
(十)加强领导,为开拓城乡市场创造良好的环境。
开拓城乡市场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协调力度。要进一步转变观念,经济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要树立和增强以市场为导向的意识,从市场出发,为工农业开拓市场创造良好条件。通过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充分发挥企业在市场开拓工作中的主体作用。要引导企业经营者大力开拓市场,选拨和使用市场意识强、能够驾驭市场经济的企业经营管理者。有关部门要积极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导和咨询服务,为开拓市场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各新闻媒体要做好开拓城乡市场的宣传工作,努力为开拓市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吉林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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