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关于南京经济学院江苏财经高等 专科学校江苏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新的南京 经济学院并筹建南京财经大学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关于南京经济学院江苏财经高等
专科学校江苏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新的南京
经济学院并筹建南京财经大学的通知
(2000年2月23日苏政发〔2000〕2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我省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步伐,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更好地为现代化建设服务,经省政府研究,井报教育部批准,同意南京经济学院、江苏财经高等专科学校、江苏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三校合并,组建新的南京经济学院,并筹建南京财经大学,同时撤销原三校建制。该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举办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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