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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 和改进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 【发布单位】80602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0-03-23
  • 【生效日期】2000-03-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 和改进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
和改进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2000年3月23日)

为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精神,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关心和支持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教育问题,加强和改进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1.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在坚持以经济为中心的同时,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增加教育投入,巩固“两基”成果,认真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使青少年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2.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同志要带头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端正教育方向,坚持对教育工作的正确导向。要组织开展教育思想大讨论,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克服单纯用升学率和考试成绩考核评价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做法。
3.加强 教育法制建设,坚持依法治教。要加大教育立法、执法力度,依法保障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学校及广大教师、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县(市、区)和不校实施素质教育考核评估标准和办法,逐步使素质教育制度化、法制化。
4.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自上而下地逐级建立主要领导干部的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要建立市、县(市、区)、乡(镇)党委和政府议教制度,每年至少要有2次例会专门研究教育工作,及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要建立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同志要定期到联系点进行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检查指导,帮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要建立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主要领导抓教育工作的检查考核制度,制定具体标准、办法。

二、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式,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5.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端正教育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要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首要位置。德育工作要坚持方向性,强调基础性,注重实效性。切实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要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纠正片面重视智育,轻视德育、体育和美育的倾向,使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与提高。要深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帮助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中小学校要聘请法制教育副校长、校外辅导员,结合典型案例,组织青少年学生认真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6.转变教育观念,加大教育改革力度。要统筹规划,合理调整教育结构,抓好高中阶段和高等学校扩招工作,缓解升学压力,构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条件。要改革中小学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减少课程门类,按规划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教材建设。要改革升学、考试制度和评价制度,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全面发展。要进一步改进教学方法,坚持因材施教,以培养学生创造精神和实施能力为重点,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7.采取坚决措施,标本兼治,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压力。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严格管理教学用书,严格限制作业量,严格控制学生到校、离校时间。禁止按考试成绩排名次,禁止擅自举办各种竞赛活动,禁止进行有偿性的收费补课。要注意处理好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系,与培训学生顽强意志、刻苦学习精神的关系。
8.强化师德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要进一步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制订和贯彻《教师行为规范》,普遍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搞好师德、师风监督检查,增强教师教书育人、以身立教的使命感、责任感,增强尊重学生、爱护学生、保护学生的责任意识,建立平等、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要深化中小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对教职工实行考核制、聘任制,优胜劣汰,把品德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者清理出教师队伍。要制订规划,搞好以提高师德和实施素质教育能力为中心的教师培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家庭教育要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密切配合,共同促进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9.高度重视家庭教育,争取学生家长对教育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学校要实行校务公开,主动接受家长监督。要建立家长委员会,实行对家长开放日制度,吸收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和教学改革工作。要建立教师家访制度,及时与家长沟通了解学生的各方面情况,共同教育、培养好每一个学生。
10.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学生家长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交流推广科学教育子女的经验,帮助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教育观。要引导家长营造健康的家庭教育环境,尊重子女,注意用自己高尚的品德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影响和教育子女。家长要支持子女参加社会实践和家务劳动,培养子女的自强、自立精神,使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健体,学会审美,学会生存,学会生活。

四、全社会要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1.全社会都要关心支持教育。党政各部门、企事业各单位和社会各界都要结合本职工作,承担起支持教育的法律责任和关心培养下一代的社会义务,要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和社会影响,改善育人环境,保证学生有一个安静、和谐、健康的学习条件,配合学校、家庭做好对学生的教育工作,培养“四有”新人。
12.综合整治各级各类学校周边秩序和外部环境。公安部门要强化学校周边地区治安、交通管理,坚决打击侵害学校及师生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工商、文化、城建、卫生、商业部门要加强市场管理,优化学校外部环境。环保、园林部门要把降低噪声污染和绿化、美化校园纳入城市规划,支持和帮助学校搞好环境建设。要建立社会监督制度,聘请热爱教育、有敬业精神的社会人士作为监督员,督促有关部门治理好学校周边环境。
13.创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氛围。宣传部门要与教育部门共同制订教育宣传提纲,为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搞好舆论导向。要做好“扫黄打非”工作,清理文化市场,净化学校教育的文化环境。新闻、出版、文化部门和单位要为青少年学生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用正确的思想文化教育和青少年。要防止不良广播影视对青少年的影响,严格禁止渲染凶杀、暴力、色情、庸俗以及格调不高的图书报刊、文艺演出和影视节目。
14.社会各界要积极支持教育,形成全社会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新局面。要加强德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少年宫等校外教育场所,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等文化场所,要免费向学生开放,发挥其校外教育、活动中心的阵地作用。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挪作他用的青少年校外教育场所、基地进行彻底清理,恢复其本来功能。在城市规划和城区改造中,要加强文化设施建设,满足青少年校外教育的需要。企业、事业单位和农村、部队要积极为学生学工、学农、学军等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条件。街道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要配合家庭、学校做好对学生的教育工作,关心学生的成长,组织青少年学生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社会实践活动。妇联要会同学校办好家长学校。工会要利用“职工之家”和各类职工学习班等,向广大家长宣传科学教育子女的知识和方法。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要动员和组织更多老同志担任辅导员,开展青少年学生校外思想品德教育。
15.加快社会用人制度改革。要宣传“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人才观念,树立各行各业的成才典型。人事、劳动部门要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和对各类劳动者的岗位要求。要引导社会转变传统的人才观念,打破不分工种、行业,片面追求高学历的用人倾向,形成使用人才重素质、重实际能力的良好风气,为实施素质教育发挥正确的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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