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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发布单位】82102
  • 【发布文号】川府函[2000]182号
  • 【发布日期】2000-06-26
  • 【生效日期】2000-06-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二000年六月二十六日川府函〔2000〕182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四川省最低工资保障规定》要求,省政府决定对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适当调整,请各地按照规定选择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具体标准,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公布,于2000年7月1日起执行。
调整后的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一、每月190元(每日9.08元)
二、每月215元(每日10.28元)
三、每月240元(每日11.47元)
四、每月270元(每日12.9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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