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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国债 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协调会议制度的通知
  • 【发布单位】82202
  • 【发布文号】黔府办发[2000]68号
  • 【发布日期】2000-07-22
  • 【生效日期】2000-07-2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国债 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协调会议制度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国债
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协调会议制度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0〕68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我省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省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协调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召集人:张佩良(省长助理)
沈 中(省监察厅厅长)
成 员:孙远镇(省监察厅副厅长)
廖少华(省计委副主任)
季 可(省财政厅副厅长)
徐德扬(省审计厅副厅长)
龚仕金(省政府纠风办副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监察厅,孙远镇兼任办公室主任,龚仕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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