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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中外条约> 澳、马、中三方会议联合新闻公报
  •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 澳大利亚联邦 马来西亚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4-05-05
  • 【生效日期】2014-05-0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外交部
  • 【所属类别】中外条约

澳、马、中三方会议联合新闻公报

澳、马、中三方会议联合新闻公报

 

    2014年5月5日,澳大利亚、马来西亚和中国的高级别部长举行会议,讨论马航MH370航班搜寻工作下一阶段安排。

    会议由澳大利亚副总理沃伦·特拉斯主持。马来西亚国防部长兼代理交通部长希沙慕丁和中国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出席会议。三方就MH370搜寻工作现状及今后搜寻计划进行了讨论。

    三国部长对截至目前参与南海、马六甲海峡、安达曼海、南北走廊及目前南印度洋搜寻行动的26国的杰出工作和贡献表示赞赏。

    除澳、马、中三国外,三国部长对提供物力与人力支持的日本、新西兰、韩国、英国和美国等五国在澳大利亚以西南印度洋海域的努力与奉献表示高度的赞赏。部长们确认,继大规模水上搜寻后,搜寻工作仍将继续,并进入以扩大和加强海底搜寻为主的新阶段。

    在为新阶段搜寻做准备的同时,澳、马、中还将继续派遣专门船只保持海上搜寻的连贯性与势头。“蓝鳍金枪鱼”自主水下航行器也将继续工作。一架澳大利亚飞机将随时待命。

    具体行动包括:对全部已有数据进行分析,从而更精确地定位最佳搜寻区域;引入测深分析装备,对目标区域进行勘测;以及引入水下搜寻设备对达成一致的搜寻区域整体进行扫描。

    会议重申,澳大利亚将继续协助马来西亚搜寻MH370航班。澳大利亚和马来西亚正在采取措施,达成一项更为全面的协议,清晰界定双方在搜寻和打捞方面的责任,特别是双方在签署商业搜寻和打捞合同方面的出资责任。

    马来西亚已经成立一个国际调查小组,其中包括澳大利亚和中国的代表,负责评估、调查和认定引起事故的实际原因,避免此类事故再度发生。因此,一旦找到飞机残骸或黑匣子,将按照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国际公约予以处理。

    会议还讨论了一项调整重心和加强水下搜寻的计划,以此作为搜寻新阶段过渡安排的组成部分。会议重申了保持现有的国际海上搜寻力量。

    三国部长同意继续就引入专业商业力量和设备开展高级别的讨论,以开始新的水下搜寻。

    三国部长还讨论了当前对搜寻的支持力度,同意根据下阶段的讨论确定相关资源。

    三国部长充分认识到,为机上乘客和机组人员的家属竭尽所能是最为重要的。三国部长就确认MH370失事地点或找到相关残骸后,有关近亲属可能赴珀斯的一项建议接待方案达成下列一致:

    ●近亲属可在确认后的两到四周之间前往珀斯。

    ●澳大利亚将在入境要求方面为其提供支持和信息,以确保其顺利进出澳大利亚。

    ●西澳大利亚州政府将根据近亲属的传统和宗教习惯,牵头组织仪式,并为其在澳期间基本需求提供便利安排。

    ●马航将负责为来自马来西亚及所有其他国家的近亲属安排旅程,并将负责为其在澳期间提供支持,包括航班、住宿、交通和家庭支持。

    ●中国将为与来自中国的近亲属相关事务提供积极协助和支持。

    三国部长重申,迄今为止,相互沟通是积极和富有成果的,未来将继续保持这种强有力的合作方式。三国部长也强调,将继续就搜寻行动进展和结果向乘客和机组成员的家属以及公众通报最新消息。

    为支持以上目标,联合机构协调中心将由珀斯迁往堪培拉,以确保与马来西亚和中国的高级别代表进行持续密切沟通。搜寻行动基地仍在珀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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