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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82602
  • 【发布文号】甘政发[2000]66号
  • 【发布日期】2000-11-06
  • 【生效日期】2000-11-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甘政发〔2000〕66号2000年11月6日)

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甘肃是我国大陆主要强震活动区域之一,地震活动分布广、频度高、强度大、震源浅、震害重。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建立健全了各级政府防震减灾工作领导体系和指挥系统,颁布实施了《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通过组织全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大中城市地震应急检查等项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全省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防震减灾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坚持防震减灾工作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持“经济建设同减灾工作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依靠法制和科技,大力加强地震监测预报特别是短期和临震预报工作,提高大中城市、人口稠密和经济发达地区尤其是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抗震和应急救助能力,有效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全国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结合我省实际狠抓落实,认真做好本地区和本部门的防震减灾工作。

二、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努力实现全省防震减灾十年目标
防震减灾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我省这样一个地震多发省份尤为重要。各级政府,特别是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政府,要在抓好当地经济发展的同时,增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防震减灾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兰州市、嘉峪关市、金昌市、天水市及张掖市要落实实施十年目标的时间进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2005年达到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其它地区也要提高防震减灾能力,全面推进我省防震减灾十年目标的实现。

三、建立全省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要因地制宜制定和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指挥系统和反应迅速、突击力强的地震紧急救援系统、信息传输系统和急救助技术支持系统,切实做到有备无患。各级地震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与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加强联系,逐步建立区域性的地震紧急救援系统。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人民政府,要建立地震应急物资储备系统及管理制度,提高大震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全国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现阶段防震减灾工作的重点是:
(一)建立健全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助三大工作体系和健全以省级专业队伍为主,地县地震工作部门为辅、专群结合的全省地震监测预报体系;
(二)加快我省地震监测台网的现代化建设,加强重点地区和人口密集地区的震情监测工作,加强地震科学研究,探索地震发生规律,从整体上提高监测预报的能力、质量和效率;
(三)保持地震工作机构的稳定,保证工作必须的基本经费,选派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进入防震减灾队伍,改善地震监测工作条件;
(四)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短期和临震预报中的作用,争取长期预报更加科学,中期预报成功率不断提高,短临预报有新的突破,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四、把防震减灾工作真正纳入各级政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计划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地震局、省计委、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地震局、国家计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防震减灾计划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报告的通知》(甘震字〔1999〕029号),将防震减灾计划和规划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长远规划。在制定基本建设、科技发展、重点项目和其它专项计划时,要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根据防震减灾工作的需要,增加必需的经费投入,为开展防震减灾工作提供条件。

五、积极推进我省防震减灾法规体系建设,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颁布后,先后有10个地州市出台了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和办法,这为依法管理防震减灾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保护地震观测环境和地震监测设施规范发布地震预报行为,确保地震预报的权威性。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认真履行执法职责,依法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六、抓好抗震设防工作,全面提高各类建设工程的综合抗震能力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依法加强对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提高工程设施及大中城市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在建设工程,特别是重大工程选址、设计、施工等环节上,各级政府及工程主管部门一定要严格把关,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建设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要把抗震设防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要继续做好抗震加固工作,努力提高现有建筑物的抗震能力。要加强对农民建房和村镇公共设施设防的指导,在建设时要科学规划,坚决避开地震危险地段和活动断层,已经建设在危险地段和活动断层上的要设法逐步搬迁。

七、坚持不懈地做好防震减灾知识宣传
加强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是有效减轻地震灾害,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各地要认真贯彻《甘肃省2000-2005年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规划》,加强对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按照“积极、慎重、科学、有效”的原则,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以及学校和科技推广网络,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持久地普及宣传防震减灾科学知识,帮助群众掌握防震、避震、自救和互救的知识及技能,增强群众防震减灾意识和对地震灾害的心理承受能力,特别要提高重点监视防御地区群众的地震宏观现象识别、地震信息的接受、地震灾害的防、抗、救能力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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