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局、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 印发《深圳市残疾儿童报告暂行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局、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
印发《深圳市残疾儿童报告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1年1月5日深卫发〔2001〕8号)
为提高我市人口素质,进一步加强本市残疾儿童的医疗、康复工作,我们制定了《深圳市残疾儿童报告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贯彻执行。
希望各单位加强领导,做好残疾儿童报告的组织管理工作。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认真组织,精心安排,落实好深圳市残疾儿童报告的各项工作。残疾儿童报告是一项新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深圳市卫生局妇幼处联系。
附件:1.深圳市残疾儿童报告暂行办法
2.深圳市残疾儿童报告卡
3.深圳市残疾儿童季(年)报表
4.深圳市残疾儿童病例登记册
5.深圳市0-14岁残疾儿童个案调查表
附件一: 深圳市残疾儿童报告暂行办法
一、为了获得准确、可靠的残疾儿童发生率及残疾类别(视力、听力、智力、肢体)的信息,掌握儿童残疾发生的动态变化,加强儿童保健措施,改善残疾儿童的预防、医疗、康复和教育服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凡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0-14周岁,有视力、听力、智力、肢体等残疾的儿童,实行报告制度。
残疾儿童的报告工作,适用本办法。
三、市、区卫生局和残联负责残疾儿童报告的组织、领导工作,市、区妇幼保健院负责残疾儿童报告、调查等业务管理;镇级以上各类医疗单位(以下简称医疗机构)防保机构负责《深圳市残疾儿童报告卡》收集、上报工作。
四、成立深圳市残疾儿童报告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指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卫生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残联理事会领导担任,成员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残联的专业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妇幼处。
成立专家技术指导小组,专家技术指导小组由市卫生局、市残联有关部门和各大医院的专家组成,对可疑病历进行确认。
五、医疗机构在门诊或住院期间按照《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确诊残疾儿童后,诊治医师应当填写《深圳市残疾儿童报告卡》(以下简称《报告卡》),并在病历封面注明“残疾已上报”标志,避免重报。
六、医疗机构防保科应当即时收集《报告卡》,并按顺序编号,填写《深圳市残疾儿童报告卡登记册》保存。
医疗机构防保科于每月10日前,将收集的《报告卡》报本辖区妇幼保健院。
七、各区妇幼保健院在收到医疗机构《报告卡》后,应当填写《深圳市残疾儿童报告卡登记册》,并于每月15日把上月收到的《报告卡》、《深圳市残疾儿童报告卡登记册》及软盘报市妇幼保健院。
八、市妇幼保健院收到各区妇幼保健院《报告卡》、《深圳市残疾儿童报告卡登记册》及软盘后,应当进行核实,删除重复《报告卡》,将新增残疾儿童登记存档,并按残疾儿童居住地将新增残疾儿童《报告卡》分发到所在地的区妇幼保健院。
九、各区妇幼保健院收到深圳市妇幼保健院分发的《报告卡》后,应当登记,并作入户调查,认真填写《0-14岁残疾儿童个案调查表》。
各区妇幼保健院每季度将《0-14岁残疾儿童个案调查表》、《深圳市残疾儿童报告卡季报表》及软盘报市妇幼保健院。
十、市妇幼保健院每年二月二十日前将上年的全年残疾儿童情况报市卫生局妇幼处及市残疾人康复办。
十一、市、区卫生局定期组织各大医院,特别是专科医院讨论总结残疾儿童报告情况,即时解决《深圳市残疾儿童报告卡》报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减少漏报。
十二、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做好新发现残疾儿童报告工作,新发现残疾儿童报告率必须达到97%以上,项目填写错误率小于1%,诊断错误、诊断不明的病例小于10%
十三、市卫生局、市残联负责报告方案设计、人员培训、质量检查、资料处理分析工作,并负责技术咨询;各区妇幼保健院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参与人员培训、质量控制、资料收集及技术指导。
十四、残疾儿童报告工作,不得向残疾儿童及其监护人收取任何费用,有关经费由市残联负责协调解决。
十五、本办法自2001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二: 深圳市残疾儿童报告卡
患者姓名: 门诊(住院)号: 编号: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住址: 区 街道(镇) 居委会(村)
电话: 邮编:
户籍地址:
父亲姓名: 母亲姓名:
诊断:
残疾类别:1、视力残疾 2、听力残疾 3、智力残疾 4、肢体残疾 5、其它
诊断依据:
填报单位:
统计登记证编码:
报告单位: 报告医师: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填卡说明:
1.填报对象及年龄:具有本市户籍的0-14岁残疾儿童。
2.填报内容:报告卡的所有内容请仔细填写,以备随访。
3.诊断标准:按《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请具体填写到残疾病名、程度。
4.残疾类别:如有多项残疾可多项选,并划0表示。
5.凡圈“其他”项目,请具体填写。
附件三: 深圳市残疾儿童季(年)报表
填报单位:
统计编号:
┌───┬────────┬───┬─────────────────┐
│ │ 儿童数* │ │ 残疾类别 │
│ 年龄 ├──┬──┬──┤残疾数├──┬──┬──┬──┬──┬──┤
│ │合计│ 男 │ 女 │ │视力│听力│肢体│语言│精神│智力│
├───┼──┼──┼──┼───┼──┼──┼──┼──┼──┼──┤
│ 0 │ │ │ │ │ │ │ │ │ │ │
├───┼──┼──┼──┼───┼──┼──┼──┼──┼──┼──┤
│ 1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
│ 6 │ │ │ │ │ │ │ │ │ │ │
├───┼──┼──┼──┼───┼──┼──┼──┼──┼──┼──┤
│ 7 │ │ │ │ │ │ │ │ │ │ │
├───┼──┼──┼──┼───┼──┼──┼──┼──┼──┼──┤
│ 8-14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儿童数:每年年底填报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附件四: 深圳市残疾儿童病例登记册
市、区妇幼保健院每收到一张报告卡按顺序编号登记:
┌─┬─┬─┬─┬─┬─┬─┬─┬─┬───────────┬───────┬───────┐
│ │儿│ │ │父│母│家│ │ │ 残疾类别 │ 诊断依据 │ 诊断医院级别 │
│编│童│性│年│亲│亲│庭│电│诊├─┬─┬─┬─┬─┬─┼─┬─┬─┬─┼─┬─┬─┬─┤
│号│姓│别│龄│姓│姓│住│话│断│视│听│智│肢│语│精│临│物│智│其│市│专│区│其│
│ │名│ │ │名│名│址│ │ │力│力│力│体│言│神│床│理│测│他│级│科│县│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登记本区户籍的报告卡
附件五: 深圳市0-14岁残疾儿童个案调查表
编号:_________儿童姓名: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性别:_________实足年龄:______诊断:__________地址:________区________街道(镇)_____居委会(村)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父母基本情况:
1、父亲姓名:
2、母亲姓名:
3、父亲职业:(1)工 (2)农 (3)干 (4)军 (5)文卫科技
(6)商 (7)其他
4、母亲职业:(1)工 (2)农 (3)干 (4)军 (5)文卫科技
(6)商 (7)其他
5、父亲文化程度:(1)大学 (2)高中、中专 (3)初中 (4)小学 (5)文盲、半文盲
6、母亲文化程度:(1)大学 (2)高中、中专 (3)初中 (4)小学 (5)文盲、半文盲
7、父吸烟: 0否 1是 2≥20支/日
8、母吸烟: 0否 1是 2≥20支/日
9、父饮酒: 0否 1每周三次以上(①黄酒 ②白酒 ③葡萄酒)
10、母饮酒: 0否 1每周三次以上(①黄酒 ②白酒 ③葡萄酒)
11、父接触有毒有害物质: 0否 1是__________
12、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 0否 1是__________
母亲孕期情况:
1、感冒、发热 0无 1.孕早期 2.孕中期 3.孕晚期
2、风疹、皮疹 0无 1.孕早期 2.孕中期 3.孕晚期
3、剧烈孕吐 0无 1.孕早期 2.孕中期 3.孕晚期
4、见红 0无 1.孕早期 2.孕中期 3.孕晚期
5、保胎 0无 1.孕早期 2.孕中期 3.孕晚期
6、被动吸烟 0无 1.轻 2.中 3.重
7、孕期疾病 0无 1.有__________
8、孕期综合症 0无 1.有__________
9、孕期用药 0无 1.有__________
10、耳毒性药物 0无 1.有(卡那、庆大、链霉素)
小儿出生史
1、以往胎次:人流__胎;自然流产__胎;死胎__;其它__胎
2、历次出生子女有何出生缺陷: 0无 1.有________
3、母亲生育此胎年龄___岁;父亲年龄___岁
4、第___胎___产
5、孕周_____
6、出生体重_____(克)
7、产式:1.顺产 2.难产(产钳、吸引产、剖宫产)
难产原因_________
新生儿期
1、产时窒息: 0无 1.有〈(①5分钟 ②5-10分钟 ③〉10分钟)
2、颅内出血: 0无 1.有
3、脐带绕颈: 0无 1.有___圈
4、胎儿窘迫: 0无 1.有(胎心 胎动异常)
5、羊水混浊: 0无 1.有
6、吸氧气: 0无 1.有(〈天 1-7天 〉7天)
7、新生儿黄疸延迟 〉=1个月 0无 1.有(①照兰光 ②未照兰光)
8、羊水吸入: 0无 1.有
9、其它: 0无 1.有___________
小儿既往疾病史
智力问:1、高热惊厥 0无 1有
2、癫痫 0无 1有
3、脑炎 0无 1有
4、脑膜炎 0无 1有
听力问:1、中耳炎 0无 1有
2、反复呼吸道感染 0无 1有
3、使用耳毒药物 0无 1有
若有:①卡那霉素; ②庆大霉素; ③链霉素; ④其它____
视力问:1、眼炎 0无 1有
全部问:1、颅脑外伤史 0无 1有
2、其他疾病 0无 1有
3、传染病史 0无 1有
若有:①麻诊 ②风疹 ③腮腺炎 ④脊髓灰质炎 ⑤结核病
其他_________
4、意外伤害 0无 1有
若有:①交通 ②溺水 ②窒息 ④坠落 ⑤其它________
家族史(针对各种残疾问询)
1、父亲近亲婚配 0无 1有_________
父母上代近亲婚配 0无 1有_________
2、眼疾史:父盲 0无 1有
盲时年龄____致盲原因________
母盲 0无 1有
盲时年龄____致盲原因________
家族史 0无 1有
3、耳疾史:父聋 0无 1有
聋时年龄____致盲原因________
母聋 0无 1有
聋时年龄____致盲原因________
家族史 0无 1有
4、智力低下:父 0无 1有
年龄______原因________
母 0无 1有
年龄______原因________
家族史 0无 1有________
5、肢体残疾:父 0无 1有
年龄______原因________
母 0无 1有
年龄______原因________
家族史 0无 1有________
6、其他疾病及先天畸型:父 0无 1有(癫痫)
母 0无 1有(癫痫)
家族史 0无 1有
儿童状况
1、现在生活环境
0.散居
1.普通园、所、学校
2.特殊园、所、学校(名称_______)
3.寄养在外
4.其他
2、主要教育训练情况
1.父母
2.祖(外祖)父母
3.兄弟姐妹
4.亲戚
5.保姆
6.其他
3、儿童治疗康复状况
0.无
1.带助听器
2.进行语训
3.肢体功能康复
4.其他________
抚养人要求
1、上普通小学(幼儿园) 2、特殊学校 3、社区家庭康复指导 4、康复中心训练 5、其他______
收到卡日期______调查日期______
调查人姓名______审核人姓名______审核人联系电话: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