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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广西文化发展的决定
  • 【发布单位】82002
  • 【发布文号】桂发[2001]18号
  • 【发布日期】2001-05-21
  • 【生效日期】2001-05-2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广西文化发展的决定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广西文化发展的决定

(桂发〔2001〕18号2001年5月21日)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区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文化事业的发展,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特作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加快广西文化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加快文化发展,是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迫切需要。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深刻揭示了我们党的根本性质和根本任务,其中关于我们党要始终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思想,进一步明确了发展先进文化在全党工作中的重要位置和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反映了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反映了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迫切要求我们紧密结合新的历史条件,把繁荣发展先进文化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努力开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新局面。
2、加快文化发展,是迎接新的机遇和挑战的迫切需要。随着国内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多样化、社会生活方式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就业岗位和方式多样化日趋明显,给文化建设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加上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东西方文化交流和碰撞更为直接,一方面有利于我们吸收世界文化的优秀成果,另一方面来自西方文化的竞争和冲击在加大,西方意识形态的渗透也在加剧。这些都给我们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就必须在加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同时,加快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牢牢占领思想文化阵地,从而在激烈的国际国内竞争中,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3、加快文化发展,是抵制封建迷信思想侵蚀的迫切需要。我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封建统治历史的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封建主义腐朽思想和小生产习惯势力在我们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还有广泛的影响,封建迷信活动在一些地方依然存在。特别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一些封建迷信和愚昧落后的思想沉渣泛起,邪教组织也趁机大肆宣扬迷信、伪科学和反科学观点,蛊惑人心,严重扰乱了社会正常秩序,搞乱了人们的社会道德观念和是非认识。因此,必须通过加快文化的发展,旗帜鲜明地传播和介绍唯物论与无神论的先进思想,传播和介绍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与人生观,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族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从根本上增强广大群众抵制封建迷信和愚昧落后思想的能力。
4、加快文化发展,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实现我区“十五”计划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迫切需要。实施西部大开发,不仅是自然资源的大开发,也是文化资源的大开发;不仅经济要上新台阶,文化建设也要上新台阶。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是我国“十五”计划的主题,同样也是我区文化发展的主题。因此,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实现跨世纪发展目标中,必须加快文化发展,促进我区经济、政治、文化的协调发展。“九五”时期我区文化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理论武装卓有成效,文艺创作精品迭出,新闻出版日益繁荣,文化设施日趋完善,群众文化蓬勃发展,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但也应该看到我区文化发展水平仍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快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意义,自觉按照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从我区实际出发,采取措施,加大力度,加快文化建设步伐,力争我区文化建设在新世纪有一个良好的开局。

二、明确广西文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
5、广西文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方针,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基本方略,唱响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努力建设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全面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坚持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产业发展并重、文化资源开发和文化生态保护并举,努力推进文化与经济的结合,把文化产业培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文化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6、广西文化发展的战略目标: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三大战略、六大突破”的工作部署,以及“十五”计划,把我区建设成为具有鲜明时代特点和南疆特色的民族文化自治区。
主要标志是:
--适应扩大对外开放的要求,面向全国、面向世界,充分吸收和借鉴世界一切优秀文化成果,使广西文化成为开放、发展的博大体系。
--植根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活动,紧密联系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紧跟时代的步伐,使广西文化充分体现时代精神和先进性。
--立足于广西的区情,积极培育区域文化,使广西文化形成与亚热带地区、沿海、沿边等我区地域特点相映衬的文化布局和文化特色。
--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思想道德、文化成果和革命文化传统,大力挖掘和保护广西民族文化资源,积极创新,使广西文化体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容与浓郁民族形式的统一。
--改善广西文化发展的物质基础和条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广西文化的综合实力,使广西文化整体进入全国先进省区行列。
7、广西文化发展的基本思路:适应国际国内文化环境的变化,坚持重在建设的方针,高起点,高要求,以发展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为核心,以建设特色文化为立足点,以发展文化产业为龙头,以文化开放和文化体制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创作文化精品和树立文化品牌为突破口,以文化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壮大为基本保证,把文化工作作为系统工程,合理规划,明确任务,量化指标,重点攻坚,逐步推进,从政策、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强化各种保障措施,促进我区文化事业的快速发展,提高整体水平。
8、广西文化发展的总体布局:根据广西文化的民族、区域特点,在弘扬各民族、各区域优秀文化的基础上,相互融合,整体推进,逐步形成各具特色、多样一体的文化发展布局。加强区域文化的研究,大力发掘各民族、各区域的优秀文化资源,优化文化资源的配置,突出“山水”“民歌”的重点,发挥优势,将我区山水风光、海洋风光、边境风光、斑斓的民族文化、悠久的历史文化很好地结合起来,在全区构建一个特色鲜明、丰富多样的民族文化体系,促进全区各民族、各区域文化的融合,营造文化与旅游、生态与经济的整体效应,推动我区的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和社会进步。

三、切实抓好广西文化发展的重点工作
9、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坚持用邓小平理论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着力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的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大力宣传和弘扬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不懈奋斗的五种精神,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紧跟时代、勇于创新的精神,知难而进、一往无前的精神,艰苦奋斗、务求实效的精神,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全区各族人民中提倡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引导人们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关系,树立社会主义的义利观,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从实际出发,努力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进行创新和改进,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感,突出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把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0、弘扬民族文化,努力实现广西民族文化的大繁荣。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开发利用我区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在继承的基础上,推动民族文化的创新和发展;积极扶持少数民族文艺品种和反映少数民族生活题材的精品创作,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民族民间文化活动;切实保护广西的文化生态,深入进行民族民间优秀文化的发掘、收集、整理和研究工作,保持我区民间文艺收集整理和研究工作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发挥各种民族文化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有特色的旅游文化。
11、加强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牢牢掌握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主动权。加强宣传舆论阵地的建设和管理,集中力量办好自治区级的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发挥其在社会舆论引导中的主导作用;加快广播电视网络建设,扩大广播电视的有效覆盖率,使城乡广大群众收听收看到更多高质量的广播电视节目;加强对外宣传阵地的建设,抓好互联网新闻宣传的管理;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把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十五”时期要建设一批标志性的文化设施;加大对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设施的科技更新和改造力度,加强企业、社区、农村基层文化活动中心、文化站(室)等文化设施的建设,现有的文化设施要充分利用,一律不得挪作它用;加强科学、历史、文化遗产和革命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办好各种形式的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重点维修一批重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好广西的文化古迹。
12、加强优秀精神产品的创作与生产,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为龙头,大力繁荣精品创作,努力提高精神产品的质量,使我区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和全国性的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重要评奖中取得好成绩;积极评价和宣传我区的文化精品,扩大我区文化精品的影响;重视文化的普及工作,创作更多内容健康、思想向上、形式多样、为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的精神产品;通过办好文艺创作基地和实行作家、艺术家签约创作的办法,促进我区文艺精品创作的繁荣。
13、深入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发挥我区在全国首创“边境文化长廊”、“知识工程”的优势,推进创建“文化先进县”、“村村通广播电视”、“蒲公英计划”、“文化扶贫”等重点文化工程的全面实施;大力推进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和广场文化的建设,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的形式和内容,提高文化品位,促进城乡文明程度的提高;进一步推动“文化下乡”活动,活跃基层文化生活。
14、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使文化产业成为我区新的经济增长点。与国际文化产业发展相适应,积极调整文化产业结构,优先发展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好的门类和品种,建成一批有特色、规模大、品牌响、效益好的文化产业项目,使文化产业逐步成为我区国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强化文化品牌意识,扶持和开发好广西已有的文化品牌,努力创出更多的全国乃至全世界有影响的文化品牌;积极培育文化市场,建立良好的市场机制,促进文化产品流通、文化交易中介服务,促进文化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和文化经营单位的公平竞争,建立起繁荣、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开拓文化产业发展的空间。
15、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树立广西的良好形象。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我区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文化交流,大力扶持我区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业的出口,扩大我区文化精品的国际影响;积极引进国(境)外优秀健康的剧目、艺术品,促进我区文艺作品质量的提高;加强对引进文化项目的管理,抵制外来不良文化的污染和侵蚀;办好以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为龙头的一系列文化节庆活动,使之成为我区对外文化交流的重要窗口;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使世界了解和认识广西,提高广西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16、加强文化队伍建设,增强队伍的战斗力。一是加强文化干部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引导广大文化工作者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紧跟时代步伐,深入实际,深入生活,体验生活,开展采风活动,创作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致的优秀作品;二是在全区理论、文艺、新闻、出版等相关专业领域加强拔尖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努力造就一批哲学社会科学家、作家、艺术家、出版家以及名编辑、名记者、名主持人和一大批优秀专业骨干;三是加快管理人才的培养,通过各种形式,着力培养一大批既尊重文化规律,又尊重市场规律、善于经营的文化管理人才;四是加强基层文化活动组织人才的培养,努力提高基层文化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适应基层文化建设的需要。

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17、深化管理体制的改革。文化管理体制的改革,要坚持有利于加强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有利于解放生产力,有利于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原则,努力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遵循文化发展内在规律,发挥市场机制积极作用的充满活力的文化体制。要改变依赖政府办文化的局面,逐步形成国家保证重点、鼓励社会兴办文化事业的发展格局。要从意识形态工作的特点出发,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紧紧围绕文化产品的生产、服务和社会需求,打破条块、地域分割,合理配置文化资源,坚持集团化、规模化的产业发展道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的改革,要在保证宣传媒体喉舌功能的前提下,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从实际出发,逐步组建报业集团、出版集团、发行集团和广播影视集团,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文化艺术团体的改革,要在保证重点的前提下,调整布局结构,组建若干集演出、娱乐、商贸、旅游等于一体的大型文化综合经营实体,使各种文艺团体真正成为面向全社会服务的独立的法人实体,促进文化事业在规模和效益上得到进一步发展。
18、深化用人体制的改革。各级文化管理机关,要深化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完善领导干部考核制度,推进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改进和完善干部培训制度;文化事业单位,要破除干部身份终身制,全面推进聘用制度,建立和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引进竞争机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逐步形成重实绩、重贡献的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增强文化事业单位的活力;文化企业单位,要建立健全适合企业特点的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激励、监督机制,全面推进全员合同聘用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文化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19、深化投入体制的改革。要改革资金的投入结构和投入方式。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要由原来的向单位、向人员投入,逐步改为以项目投入为主;加大对重要新闻媒体和社会公益性文化项目的投入,逐步扩大动态经费的投入。要对文化单位的投入管理分类进行改革,对公益性文化机构以及需要政府保护支持的特殊文化事业单位,应加快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精简富余人员,使政府核拨的经费更多地用于文化事业的发展;对具有公益性同时又可以实行经营运作的文化单位,鼓励其开拓市场,求得发展;对经营性文化单位,国家给予政策扶持和引导,使其不断自我发展壮大。在改革和完善政府经费投入方式的同时,要积极拓宽投入渠道,完善融资手段,逐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多渠道筹资体制和投资体制,促进文化事业的快速发展。

五、切实加强对文化工作的领导
20、切实加强党和政府对文化工作的领导,是文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文化工作,真正把文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要求,紧密结合新的历史条件,坚持不懈地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各方面分工负责的文化工作领导体制,围绕我区文化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把文化工作与经济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推进。宣传文化战线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密切联系,团结协作,努力形成文化工作的整体合力。要充分调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党委、政府各部门和全社会都要关心、支持文化工作,营造有利于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环境。
21、逐步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各级政府要积极发挥在文化建设方面的主导作用,坚持重在建设的方针,继续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支持文化事业的发展。要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当前,要用好管好现已开征的有关宣传文化的各项专项资金,并配合实施部门预算与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改革,使其更好地发挥整体效益。要调整文化投资结构,保证重点文化项目工程的实施。
22、落实、完善文化经济政策。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继续落实和完善对宣传文化单位的财税优惠、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鼓励对文化事业的捐赠等一系列文化经济政策,扶持文化事业的发展。要切实解决在执行文化经济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其对文化事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加强对有关文化资金和建设费的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增强宣传文化部门对文化建设的宏观调控能力。要通过信贷政策、融资优惠政策、价格政策、配套费用减免政策等手段,扶持文化企业和文化经营项目,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建立和完善有关的配套政策,积极培育和完善演出市场、娱乐市场、图书音像市场、艺术品市场等。
23、加强文化法规建设和文化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结合我区文化发展的实际,抓紧制定和出台有关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物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条例,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文化发展需要相匹配、与国际接轨的文化法规体系和政策体系,为繁荣发展我区的文化事业提供法律保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法行政,依法治文,依法兴文。进一步加强文化执法队伍建设,健全文化执法监督机制,理顺管理关系。各级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部门和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加大执法力度,促进我区文化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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