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 实施生态移民和异地扶贫移民试点工程意见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
实施生态移民和异地扶贫移民试点工程意见的通知
(内政发〔2001〕57号2001年5月23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金融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实施生态移民和异地扶贫移民试点工程的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实施生态移民和异地扶贫移民试点工程的意见
(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 二00一年一月四日)
“十五”是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具体实施时期。在此期间。我区将根据国家投资重点,结合生态建设、扶贫开发和小城镇建设,实施生态移民和异地扶贫移民试点工程,以加强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牧民居住条件和生产方式,增加农牧民收入,提高农牧民生活质量。为此,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生态移民和异地扶贫移民试点工程的必要性
内蒙古地处祖国北疆,横跨东北、华北、西北三大区域,是我国北方的一道重要生态屏障。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多种因素影响,造成生态严重恶化。资料显示,荒漠化土地约占土地总面积的60%,而且正在以每年1000万亩的速度扩大。虽然国家自1998年开始加大了对我区的生态环境建设投入力度,但如此大的荒漠化面积仅靠人工治理短期内恐难奏效,必须按照建设与保护并重、以保护为主的方针,采取“封、飞、造”措施,加快生态恢复速度。同时,将生活在生态环境十分恶劣、水资源严重匮乏地区和自然保护区、禁牧区内的农牧户,搬迁至小城镇或水土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实践证明,这是恢复当地生态平衡,帮助贫困农牧民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
据统计,到2000年底,我区老、少、边、穷地区仍有80万绝对贫困人口和300万未稳定脱贫人口需要继续扶持。这些贫困人口绝大多数分布于荒漠区或严重缺水区,部分地区甚至已失去了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如果就地扶贫,不仅耗资巨大,事实上也难以帮助贫困群众从根本上摆脱重新返贫的困境。因此,因地制宜、扎实有效地开展生态移民和异地扶贫移民工作,一方面可以减轻迁出区人口压力,使生态环境得以休养生息;另一方面通过迁入区人口不断向小城镇集中,从而转变生产经营方式,进行集约化经营,发展高效农牧业,培育新经济增长点,带动二、三产业发展。这种移民方式不仅可以大量节约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利于提高移民生活质量,而且还会起到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进而达到增加农牧民收入,增强地方财力,加快农牧民脱贫致富进程之目的。
二、实施生态移民和异地扶贫移民试点工程的总体思路
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方针,坚持迁得出、稳得住原则,制定支撑政策,加快移民工作步伐,实现迁出区绿起来,迁入区富起来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
按照上述思想,结合自治区实际,生态移民和异地扶贫移民试点工作应坚持“三项原则”,做到“六个结合”。
三项原则
(一)坚持政策引导、群众自愿搬迁的原则。各有关地区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制定有利于移民搬迁的户籍、宅基地、土地流转、集体土地登记发证、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企业登记注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把移民思想工作做深、做细、做实,通过政策引导和利益驱动,使移民工作在各级政府的宏观指导下稳步推进。要自始至终尊重群众积极参与和自愿迁离的意愿,把群众的安居乐业作为试点工作的核心来抓。
(二)坚持搬迁方式灵活多样、讲求实效的细则。各有关地区应视不同情况,采用分别对待的方式,妥善处理移民搬迁问题,不搞一刀切,不硬性规定一种模式。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尽量采取移民建镇和移民扩镇的办法,一次安排就绪,不形成二次搬迁。对于零散插花式安置的移民,采取一次性搬迁的办法,做到既快又省;集中搬迁的,为了使移民有一个起码的安居条件,各有关地区首先要在迁入区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实行有规划、先开发、后搬迁的办法,待移入区基本具备满足移民所需生产生活条件后,再动迁移民,以保证移民在迁入区能够自主、自立、自我发展。
(三)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积极稳妥、就近安置的原则。各有关地区应根据当地自然地理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着眼于科学规划、配套建设、合理布局、长期受益,既解决当前脱贫,又考虑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又给未来发展留足空间,合理确定移民规模和范围。今后,移民原则上要坚持在本盟市、旗县(市、区)内就近安置,确需跨盟市安置的,由盟市提出申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六个结合
(一)移民工作要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自治区农村牧区产业结构调整方向是把大农业调强,把特色农业调精,把非农产业调大,把农牧民收入调高。应当认识到,移民工程实际上是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区土地、草原、森林、水面、荒山荒地资源非常丰富,人地关系宽松,回旋余地较大。通过人口在地区间的转移,优化配置生产要素,收缩农牧业生产战线,转变经营方式,创造条件让移民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牧业,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和流通服务业,是农牧民增加收入的一条长期稳定的途径。
(二)移民工作要与撤乡并镇和小城镇规划建设相结合。为了使区域经济布局更趋合理,对于一些生产生活条件恶劣、相距甚远、零星分散、不便于集中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乡村,按照城镇体系规划,通过撤乡并镇和小城镇建设,将集镇建设成为当地经济、政治、文化、科技和社会服务的中心,使之成为城乡经济体系的结合部,增强聚集效应,拓展二、三产业发展空间,解决长期存在的二元经济结构矛盾,促进区域经济健康、有续发展。
(三)移民工作要与“五通工程”相结合。“五通工程”是自治区实施的一项富民工程。实施移民工程后,已开展的“五通”工程应与移民工程相衔接,全方位促进农村牧区“五通”工程建设。
通电工程。对居住集中、距电网较近的移入区、采取接入电网方式;距电网较远的,配置风光互补发电系统。
通路工程。在人口密集、居住集中的行政村修建等级公路。
通话工程。采取农话光缆、电缆、小微波、无线环路和卫星通信等手段,解决农牧区通话问题。
通广播电视。结合“村村通”工程,优先安排移民较为集中的村镇。
通水工程。结合人畜饮水工程,搞好水土资源评价。移入区首先要达到饮用安全卫生水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一步到位实现统一供水。
(四)移民工作要与社会事业基础建设相结合。必须抓好教育、文化、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科技服务等社会事业基础建设,改善移民生活质量,提高移民文化素质。在实施移民搬迁时,应统筹考虑中小学、基层文化站、基层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基层科技服务站等社会事业基础建设问题。同时,按照撤乡并镇的要求,适当收缩集中基层中小学和服务站点,根据区域规划总体布局,因地制宜进行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五)移民工作要与小康住房工程相结合。移民住宅建设应本着超前规划、逐步建设的原则与小康住房工程建设相结合。移民村镇规划要请具有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以提高规划设计总体水平。规划要强调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设施配套,并统筹考虑电力电讯、给水排水、道路交通、生态环境和民族特色等诸多因素。要引导移民应用小康住宅设计图进行房宅建设,以符合小康水准和经济发展要求。
(六)移民工作要与生态建设相结合。应按照生态建设要求,安置好封育区内需要搬迁的分散人口和牲畜。在搞好迁出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同时,将移民工程建设与移入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将退耕还林还草区、休牧禁牧区、严重风蚀沙化区、严重水土流失区、天然林保护区内需要搬迁的人口首先纳入移民计划。
三、生态移民和异地扶贫移民试点工程的组织实施
(一)认真编制移民规划
我区地域辽阔,各地区情况千差万别,因此,认真编制好移民规划是确保顺利完成移民试点工作的首要环节。各有关地区市应按照自治区的总体思路,根据生态建设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摸清底数,筹措资金,搞好规划,制定措施。自治区将各盟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计划,编制全区移民规划。在规划工程资金筹措渠道时,应本着自力更生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原则,实事求是,积极稳妥,避免一哄而起,不切实际。国家补助的投资,重点用于基本生活条件、基础设施、生产启动等方面的建设。
(二)强化部门合作与社会服务
按照试点工程“六个组合”的思路,首先应将现有投资使用好。比如,在全区开展的的农网改造、人畜饮水工程、以工代赈修路工程、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生态建设工程、节水灌溉工程、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农业综合开发等,都可以与生态移民和异地扶贫移民工作相结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应从自治区大局出发,根据各自特点和业务范围积极开展工作,主动搞好协调配合。
应加快农村牧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抓好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搞好物技结合、科技结合,为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牧业发挥积极作用;二是要抓好农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沟通市场信息,组织产品运销,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三是要搞好农畜产品的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创立优质、特色、绿色名牌,同时,加大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力度,为农牧民创收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四是要抓好农牧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及时准确地向农牧民传播信息,用市场手段,引导农牧民安排好生产,使他们从中获得更多的收益。
(三)精心组织移民工程设计和实施
生态移民和异地扶贫移民是一项政策性很强,且涉及移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程管理。要把旗县作为移民工作的主体,把目标、任务、资金、责任真正落实到旗县。各有关旗县的行政一把手为移民工程的第一责任人。
苏木乡镇、嘎查村作为具体实施单位,要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组织群众,动员群众,避免强迫命令,更不能强制施行。要密切配合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规划,把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到户、落实到人、落实到地块,保证移民工作有序开展。各旗县的移民实施方案都要经盟市有关部门审核,报送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批。
生态移民和异地扶贫移民工程具体实施方案审批前,需经有关专业技术机构论证,特别是对水土资源的评价要详实可靠,要有相应的科技支撑措施,保证移民工程不遇阻、不反复。要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妥善处理好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三者关系,实现强区富民战略目标。
按照以上总体思路,现阶段要由各有关盟市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编制以旗县为单位的移民试点工程实施方案,于2001年7月底前报送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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