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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 严肃执法从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违纪案件的通知
  • 【发布单位】80103
  • 【发布文号】京国土房管监字[2001]583号
  • 【发布日期】2001-06-19
  • 【生效日期】2001-06-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 严肃执法从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违纪案件的通知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
严肃执法从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违纪案件的通知

(京国土房管监字〔2001〕583号)

18个城近远郊区、县房地(土地)局:
现随文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严肃执法从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152号,以下简称《通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并就有关事项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认真学习和贯彻《通知》精神。
随着新《 土地管理法》的实施,“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新机制的逐步形成,我市国土资源大规模、集中的违法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但也要看到,我市各类土地违法问题仍很严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还存在着许多难点、热点问题,执法软弱、“处分都太轻”、“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还普遍存在。因此,各单位要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本系统和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国土资源管理的全体同志,认真组织学习,并尽快向本地区党委、政府汇报,向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通报。明确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性质、职责、任务,认清和把握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差距,研究和制订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方案与具体措施。

二、认清地位和作用,提高执法质量,把“即处理事又处理人”作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重要原则来抓。
执法监察工作作为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坚强后盾,起着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各单位要借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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