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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杭州市
  • 【发布文号】杭政〔2002〕4号
  • 【发布日期】2002-03-22
  • 【生效日期】2002-03-2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

(杭政〔2002〕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浙政发〔2001〕64号)及全省社会保险和劳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充分认识依法做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的重要性

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关系改革、发展、社会稳定的大事。各级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以及各企事业单位要从实践江泽民总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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