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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关于印发2003年外事活动计划的通知
  • 【发布单位】青岛市
  • 【发布文号】青经外〔2003〕27号
  • 【发布日期】2003-02-20
  • 【生效日期】2003-02-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关于印发2003年外事活动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2003年外事活动计划的通知

(青经外〔2003〕27号)




市直工交各资产经营公司、企业集团、各市、区经计局(经发局、经贸局、经管局),各有关单位: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深化,加强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和发展国际化经营已成为企业发展的根本出路。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企业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协助企业多方位的拓展对外经济贸易合作渠道,市经委将对外招商引资工作定为今后对外经济工作的重点,实施“走出去”和“请进来”同步的新外经工作战略,结合企业产业情况和具体对外合作招商项目,有针对性地组织企业赴境外招商和开拓国际市场,举办综合性或专业性对口洽谈活动。

现将2003年市经委外事活动计划印发,望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企业拟对外招商合作项目和出访人员名单,委派专人负责填报参团预报名表,并于2003年3月10日前报到市经委外经处。

地址:闽江路5号府新大厦501房间

联系人:孟范学、 孙贞尧

电话:5869139 5837448

传真:5837448 5911246


二OO三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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