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计委 关于编制天津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计委
关于编制天津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3〕016号)
有关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有关单位:
市计委《关于编制天津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OO三年三月十九日
关于编制天津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工作方案
为落实市委八届三次全会关于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的战略举措,按照市政府的部署,现就天津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与编制原则
市委八届三次全会把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作为我市今后必须抓好的五大战略举措之一。落实好这项具有前瞻性的重大战略举措,必须认真分析我市发展海洋经济的基础条件,深入研究发展思路、实施重点和工作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出符合天津实际、体现跨越式发展精神的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指导海洋经济协调快速发展。目前的主要工作任务,一是编制完成全市海洋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二是提出一套支持我市海洋经济发展的配套政策;三是组织编制与海洋经济发展相关的9个专题规划;四是完成5个重点课题研究。
编制天津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总的要求是,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发挥优势、突出重点的原则,立足天津,服务环渤海地区,面向全国和世界,大力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海洋资源,变临海天然优势为现实的经济优势,把海洋产业作为天津新世纪的战略产业,使海洋经济成为天津最大的经济增长点。在规划编制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具体原则:
(一)坚持海洋经济与全市经济协调发展的思想。把海洋经济的发展同全市“三步走”战略紧密衔接,统筹考虑。在规划内容中充分体现四个结合,即开发新兴产业与发展传统产业相结合,进一步优化海洋经济结构,不断提高天津海洋产业的总体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海洋利用与近海陆域开发相结合,合理调整海洋产业布局,提高临海地区综合产业效益;综合开发与保护相结合,处理好海洋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市场运作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国内外两个市场的作用,积极调动引导国内外人才、资金参与海洋开发。
(二)坚持统一领导,整体推动。编制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是贯彻市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加快我市海洋产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这项工作涉及面广,难度较大,且时间较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各专项规划和重点专题都要由部门主要领导挂帅,组织专门班子,明确专人负责,集中力量,以一天也不耽误的精神开展工作,保证按时限、高质量地完成任务。
(三)坚持开门编规划。广泛吸纳专家学者、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规划编制,集思广益,深入研究我市海洋经济发展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大胆创新,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提高规划编制的水平。
(四)坚持分工协作,搞好衔接。一是搞好长远规划与年度目标的衔接。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既要有前瞻性,充分考虑长期的目标要求,又要考虑到年度计划目标的实施。二是搞好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重点研究课题的衔接。专项规划和课题研究是总体规划的基础,必须适度超前,有关阶段性工作成果要及时向规划办公室通报。三是搞好行业计划之间的衔接。各部门牵头完成的专项规划,涉及到其他部门的工作或业务时,各部门要随时联系,密切配合,相互协调,相互支持。
二、主要内容
天津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既要解决长期的发展战略问题,又要突出可操作性,提出具体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是:
(一)研究分析我市海洋经济发展的状况。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摸清我市海洋资源,分析提出发展海洋经济的有利条件和经验教训,找出存在的问题及主要原因。
(二)对形势发展进行分析判断。要认真分析国内外海洋产业发展的过程、趋势,明确海洋经济在全市总体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作用,选好切入点,并提出相应的发展思路。
(三)研究制定我市海洋经济的发展目标、发展重点、主要任务。发展目标包括近期(从现在起至2005年,特别要提出2003年具体的工作目标和启动方案)、中期(2006年―2010年)、远期(展望到2020年)。要从实际出发,结合不同产业的优势潜力,合理确定各自的发展速度,使规划目标既体现抢抓机遇、跨越发展的精神,又通过积极努力能够实现。
(四)研究提出具体可行、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对策措施。
(五)围绕海洋经济的重点领域和任务,选择确定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并提出分期实施方案。
三、工作分工
成立天津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直接领导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具体编制工作由领导小组下设的规划编制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负责编写出各自专题规划和专题调研报告,规划编制办公室负责汇总及总体规划的起草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天津海洋经济发展综合规划
负责单位:市计委、滨海新区管委会、市海洋局。
(二)支持天津海洋经济发展的配套政策
主要内容: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法规、市场准入机制、投融资措施等。
负责单位:市体改办。
(三)专项规划
1.天津港口经济发展规划
主要内容:建设北方航运中心,发展海洋运输业、现代物流业、加工业等依存产业,建设港口设施、集疏运大通道及外部配套条件等。
牵头单位:市交委。
参加单位:天津港务局、保税区、塘沽区政府、中散集团。
2.海洋工业发展规划
主要内容:油气开采、原油上岸加工、海洋化工、石油化工、制盐及盐化工、造船业、海水综合利用、海洋工业布局及海洋工业下游产品开发等。
牵头单位:市计委。
参加单位:市经委、渤化集团、中国海洋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渤海公司、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公司、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
3.海洋高新技术产业规划
主要内容:海水淡化及直接利用、海洋生物制药、海水化学元素提取、海洋精细化工、海洋信息和监测技术产品开发等。
牵头单位:市计委。
参加单位:市科委、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
4.海洋经济功能布局规划
主要内容:海域及海岸带开发建设功能布局、滨海城镇体系建设布局、重点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布局等。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参加单位:市海洋局、塘沽区政府、汉沽区政府、大港区政府。
5.海洋科技发展规划
主要内容:国内外海洋科技发展趋势、海洋科技攻关重点领域、科技成果转化、海洋科技能力及相关服务体系建设、人才培养及有关体制政策等。
牵头单位:市科委。
参加单位:市计委、市教委、市人事局。
6.滨海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主要内容:滨海地区交通网架建设及供电、供水、供气、通信和信息化建设等。
牵头单位:市计委、滨海新区管委会。
参加单位:市交委、市建委、市规划局。
7.海洋水产资源综合开发规划
主要内容:海洋渔业结构调整、海水养殖、海洋捕捞及水产品精深加工等。
牵头单位:市农委。
参加单位:水产集团、市水产研究所、塘沽区政府、汉沽区政府、大港区政府。
8.海洋旅游业发展规划
主要内容:海滨旅游资源开发、布局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
牵头单位:市旅游办。
参加单位:市计委、市海洋局。
9.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减灾防灾规划
主要内容:海洋环境及主要灾害状况,海洋保护、减灾防灾对策和生态环境建设及相关政策。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参加单位:市海洋局、市灾害防御协会。
(四)研究课题
1.海洋开发利用总体战略研究
主要内容:海洋开发的现状及战略目标、战略任务、战略措施等。
负责单位:滨海新区管委会。
2.海洋自然资源现状及开发前景研究
主要内容:海洋资源现状、评价、开发前景分析等。
负责单位:市海洋局。
3.天津海洋经济发展现状的研究
主要内容:海洋经济分产业的现状及分析、与相关省市和国外的比较研究、天津海洋经济指标体系的设立。
负责单位:市统计局。
4.海洋规划实施对策研究
主要内容:参考国内外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措施,结合天津实际,提出具有较强操作性的规划实施对策。
负责单位:市计委。
5.国内外海洋经济发展状况和主要经验研究
主要内容:国内外重点地区海洋经济发展目标、思路和主要措施,国外可借鉴的海洋经济发展的主要经验。
负责单位:市科委。
四、时间安排
天津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分三个阶段,从现在起至2003年6月底结束。
(一)准备阶段(3月底前)
1.提出工作方案,上报市政府审定。
2.落实组织形式,确定规划编制人员的组成。
3.研究落实重点调研课题和专项规划任务,并与有关专家沟通,征求意见。
4.召开规划工作会议,部署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工作方案和工作进度。
5.开展海洋产业发展状况调查,收集、整理规划资料等工作。
(二)研究起草阶段(3月底至4月底)
1.开展重点调研,3月底各部门提出专项规划思路及调研课题框架,规划办公室汇总起草出总体规划思路。
2.4月15日以前完成各配套政策、专项规划及课题研究初稿。
3.4月中旬前召开配套政策、专项规划及课题研究研讨会,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出席并提出意见。
4.4月底以前,汇总完成总体规划初稿。
(三)修订完善阶段(5月初至6月底)
1.5月初组织专家对总体规划初稿进行座谈、研讨。
2.5月中旬至5月底修订完善总体规划。
3.6月上旬将总体规划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4.6月中旬进一步修订总体规划。
5.6月底将总体规划报市政府审定。
天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二OO三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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