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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民政部:同性之间禁止结婚-
  • 【发布单位】作者:翟伟 李术峰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3-08-20 14:25:14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社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民政部:同性之间禁止结婚-

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司长张明亮19日说,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禁止同性之间结婚,我国婚姻登记机关也不会给同性恋者之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这是张明亮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做上述表示的。张明亮说,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即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中也明确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根据有关规定,同性之间禁止结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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