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广州拆迁补偿安置金管理出新规-
  • 【发布单位】作者:李妍 穗房宣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6-03 14:46:25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南方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广州拆迁补偿安置金管理出新规-

    记者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总额核定暂行办法》将从6月9日起实施。按照规定,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存入具备办理存款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拆迁人对同一地块实施拆迁的,只能在一家金融机构开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账户;拆迁前拆迁人必须按照核定的金额,将资金一次性存入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账户,然后由金融机构出具有关证明。

可按评估价核定补偿总额

今后,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总额,将有两种核定办法,拆迁人可任选其一。

一种是按照评估的价格,核定补偿安置资金总额。拆迁人委托具备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拆迁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评估,并根据《办法》第25条确定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的,按照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确定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总额。另一种是拆迁人未对拆迁范围内房屋进行评估的,按照城市行政区域平均单价确定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总额(补偿资金总额确定办法见下表)。

另据透露,针对被拆迁人的广州市房屋拆迁的最低补偿标准目前正在制定当中,预计不久将会出台。

监督账户每月对账单须备案

新规定要求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拆迁人、金融机构三方应就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使用订立协议,明确各自职责,

资金监控的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资金监督使用的数额;(二)资金使用计划;(三)资金使用的具体程序;(四)追加资金程序;(五)解除资金监督使用程序;(六)违约责任;(七)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拆迁人对同一地块实施拆迁的,只能在一家金融机构开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账户。

金融机构应按照协议约定监督管理使用资金,每月5日前都要将资金监督使用账户上月的对账单送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保证专款专用。

存款金额不得低于总额50%

拆迁人按照核定的金额,将资金一次性存入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账户后,金融机构出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账户开户及存款证明》。

存款金额未达到规定数额的,拆迁人应对其提供的产权自有、未设定抵押权的补偿安置用房委托具备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存款证明的金额不得低于补偿安置资金总额的50%。该金额与补偿安置用房评估价值之和不得低于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总额。

拆迁费支付明细须每月备案

拆迁人在取得拆迁许可证后,于每月5日前根据上月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填写《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支付明细表》,并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备案。

拆迁过程中因情况发生变化确需追加监督使用资金的,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将追加的数额书面通知拆迁人,并与拆迁人、金融机构签订补充协议。

房屋拆迁装修费可获补偿

根据市国土房管局近日公布的《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范(试行)》,房屋的装修装饰也列入评估范围内。届时,装修漂亮的房屋被拆迁装修费不会再血本无归了。

《规范》还要求房屋拆迁评估时首先以市场交易实例为标准,采用市场比较法,即在被拆迁房屋同一供需圈收集成交时间不超过1年的市场交易案例,并确定与估价房屋的位置、建筑结构等相同或相近的3个以上的可比实例。另外还可以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这样,房屋被拆迁市民可以根据周边房屋价格大概了解自己房屋的价格。
(文章原载广州日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