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民政局 关于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民政局
关于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津政发〔2003〕03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OO三年五月七日
关于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0〕23号)、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指导纲要〉的通知》(民发〔2001〕198号)和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全面推进我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津党办发〔2001〕43号)精神,现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的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示范活动的目标和任务
(一)社区建设示范活动的目标是:今明两年以市区为重点,创建一批社区建设示范区、示范街道和示范社区,到2005年,全市所有区县、街道、社区基本达到中办发〔2000〕23号文件规定的工作目标。
(二) 社区建设示范活动的任务是: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社区组织和队伍建设,规范社区管理,健全各项制度;理顺社区关系,建立新型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社区功能,丰富社区建设内容,提高社区建设水平;以拓展社区服务为龙头,发展社区卫生事业,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加强社区治安,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现代化社区。
二、示范活动的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从创建基层示范社区、示范街道抓起,坚持以人为本,发挥居民在社区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以群众高兴、拥护、满意为标准,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提高创建水平,推动社区建设的深入发展。
(二)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注重城市基层管理与服务机制创新,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各种关系,健全社区组织,明确各自职责,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改进社区管理和服务,使活动具有鲜明特色。
(三)以点带面,分步推进。以市区为重点,以基础工作较好的街道、社区为先导,逐步向其他区县和地区推进。注意总结推广示范单位典型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典型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推动社区建设的普及和深化。
三、社区建设示范区、街的基本标准
(一)组织健全,领导重视程度高。区、街党政领导推动社区建设工作有思路、有招法,有活动实施计划;一把手亲自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社区建设纳入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并稳步实施。社区党建工作坚强有力,社区理论研究扎实深入。形成党政领导亲自抓、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建设运行机制。
(二)队伍精良,社区班子素质好。有一支年轻化、知识化、能力强、热心于社区建设的工作者队伍;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稳定,社区中介社团组织发挥作用,形成与驻区单位资源共享、事务共办、文明共建的氛围。
(三)依靠群众,居民自治意识强。社区居委会选举制度健全;居民对社区认同感强,参与社区事务决策与管理程度高;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社区协商议事会议发挥作用;实行民主管理、居务公开、群众监督,形成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格局。
(四)加大投入,社区服务管理力度大。按照市创建文明社区“五个一”(一个社区服务中心、一个社区文体中心、一个社区规范化集贸市场、一所社区市民总校、一个社区广场花园)标准,不断加强社区思想文化阵地硬件设施建设。切实改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生活待遇、工作条件;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精神面貌好,工作热情高;发挥社区服务龙头作用,实现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一体化。
(五)全面推进,街道、社区面貌变化快。具有创新意识,信息化程度高,宣传手段多样、普及深入,发挥便民、利民的作用。实现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卫生、社区治安、社区环境全面发展,成效显著。
(六)实事求是,重点突出特色新。社区建设示范街道和示范社区的自查、验收工作扎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群众认可率高,有效投诉率在1%以内,区、街道所属被评为三星级以上社区达到或超过50%,党政班子领导有力,社会管理有序,各方面广泛参与,活动开展具有鲜明特色。
四、示范活动的范围程序
(一)评选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范围是:对各区县和市开发区评选社区建设示范区(县),对街道办事处评选示范街道(镇),对居民委员会评选示范社区。示范社区采取星级制方式,共设为五个星级,作为基层社区建设推动、验收、考核、确认标准。
(二)示范活动采取市和区县两级负责的办法,市级按照社区建设示范区(量化)评估标准、社区建设示范街道(量化)评估标准组织实施,市民政局印发天津市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星级社区参照标准,供各区县参照实施。各单位要在自查合格的基础上,自行申报,经验收审核后确认。
(三)市级社区建设示范区、示范街道的验收确认程序是:由市民政局组织市社区建设工作协调会议的单位组成验收组,对申报的示范区、示范街进行评估验收,确定市示范区、示范街名单。申报示范区应报送典型材料、群众满意程度调查情况报告及有关文件;申报示范街道,应报送在本区媒体向社会公示情况报告及相关文件。
(四)区县级示范街道和示范社区的验收确认程序是:所报送单位必须是在本区县具有示范作用的单位,经区县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或由区县党委、政府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审定。申报时,应有各级验收情况和社区建设典型材料。
五、示范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一定要坚持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通力协作,形成整体合力。要充分认识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做为推动本地区社区建设全面发展的重要措施,认真规划,精心组织,切实抓紧抓好。
(二)民政部门作为社区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要主动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发挥牵头组织、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与各部门密切协作,认真负责地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扎扎实实、富有成效。
天津市民政局
二OO三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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