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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关于郑州市加快旅游业发展实施办法(试行)》出台-
  • 【发布单位】作者:张立新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8-06 08:58:10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中国广播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关于郑州市加快旅游业发展实施办法(试行)》出台-

    日前,河南省郑州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定》、市政府《关于郑州市加快旅游业发展实施办法(试行)》;同时,还公布了经市政府批准的《郑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  

     在《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到2008年全市旅游总收入达到300亿元,使旅游业成为郑州市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到2010年,力争把郑州建设成为全国旅游名城。   

    《实施办法》中对今后获得AAAAA级的旅游景区,市政府将给予300万元奖励,获得AAAA和AAA级的旅游景区,分别给予100或50万元奖励;对旅游景区(点)调整门票价格,经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及时报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告;对参加省、市安排的全国性旅游专项会展的单位,市政府给予30%的展台费补助;对参加区域性旅游专项会展的,给予20%的展台费补助;对于年度向本市输送客源最多的外地旅行社和地接社和地接量最大的本市旅行社各奖励10万元,对进入国家权威机构评定的“百强旅行社”行列的本市旅行社,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考评认定的最佳导游(讲解)员和优秀导游(讲解)员,分别给予1万元、5千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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