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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上海市电子交易条例》将制定-
  •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10-12 09: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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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上海市电子交易条例》将制定-

电子商务即将告别投诉无门的窘境,进入规范管理的新阶段。上海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已与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市消保委)达成协议,今后由协会接受有关电子商务的消费者投诉,使网上交易投诉有门。第一步将先接受会员单位中涉及投诉的问题。据悉,上海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将通过建立共同赔偿基金、公布失信企业“黑名单”等方式,以进一步改善电子商务投诉环境。


失信、欺诈、鱼龙混杂……,使得许多人对电子商务疑窦丛生。不少市民担心上网购物——付了款却收不到货怎么办?网上的介绍天花乱坠,而到手商品却鱼目混珠,又该向谁讨说法?更令人烦心的是,一旦上了当的消费者想讨回公道,那些巧设圈套的个人卖家却早就脚底抹油溜之大吉了。消费者最终只得将矛头直指提供交易平台的网站。由于目前尚无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无论是市消保委还是各级法院都对这类诉讼感到颇为棘手。

随着网络的日益普及,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投诉也在不断增加。仅去年投诉量就比前年增加了3倍多。为了从法律层面规范网上交易行为,本市正积极着手制订《上海市电子交易条例》,目前已进入调研、起草阶段。“在健全法律法规的同时,行业自律、行业监管也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上海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秘书长裔勇透露,将引导业内企业成立共同赔偿基金,以便在网络卖家失信难寻时,对受害消费者履行“集体赔偿”责任。此外,还准备定期公布失信网站“黑名单”,以示惩戒。(文章原载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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