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作者:刘群 黄慧诚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10-14 08:33:57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人民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广东首个环保纲要出台重污染化工品遭禁-
记者9月24日从广东省环保局获悉,我国首个区域性环境保护规划不久将在广东省正式出台,部分化工产品被列入严格限制、淘汰、禁止产品目录中。目前已编制完成的《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草案)》已经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上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将于近日获得通过。
《纲要》指出,根据国家和广东省有关产业政策,严格执行《广东省工业产业结 构调整实施方案》,严格限制、淘汰、禁止10大类161个产品的生产。其中,限制生产的化工产品有:石墨阳极法烧碱、低档涂料、电石、四氯化碳、斜交胎、手推车胎和年产5.1万吨以下干法造粒炭黑;淘汰禁止的产品有:高毒农药和低档染料。
《纲要》计划在2010年前,关、停、并、转和搬迁位于中心区的高能耗、重污染企业。鼓励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从生产的源头和全过程充分利用资源,使每个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废物最小化、资源化、无害化,促进产品生态设计,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对超标或超总量控制指标、或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 业,要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纲要》首次提出红绿蓝三线战略:红线调控,优化区域空间布局;绿线提升,引导经济持续发展;蓝线建设,保障环境安全。在绿线提升战略中,《纲要》提出发展生态工业的概念,调整工业结构和布局,建设生态工业园区,以广东省九大支柱产业为重点,提升工艺技术水平,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逐步实现产业生态转型。加快化工、固 体废物加工、电镀、化学制浆、制革、纺织印染、冶炼、发酵等重污染行业的“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工作。
《纲要》提出,要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加大农药使用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农药残留量的监测,制定并实施逐步减少高毒农药生产、销售、使用的计划,开发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和生物农药,控制农药污染。
(文章原载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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