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七大看点-
  • 【发布单位】作者:安克明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10-23 13:26:46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人民法院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七大看点-

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已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10月22日,公安部副部长田期玉受国务院的委托,作了对草案的说明。这意味着,已经实施17年的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要在不久的将来结束自己的历史使命。


治安管理处罚制度涉及社会生活的多个领域,与老百姓关系非常密切。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条例变“老”了,不能适应社会治安管理的需要。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诞生,反映了对治安管理处罚制度的认识达到新的水平,其最终通过,将使治安管理处罚制度更加适应现实的需要。

——一些老百姓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列入治安管理处罚范围。制造噪音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扰邻里生活的行为;以卖淫为目的招嫖拉客的行为;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猥亵他人的行为等,都被列入处罚范围。

——单位违反治安管理也要受到处罚。根据实际生活中一些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实际情况,草案增加规定:对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处警告,并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相应行为应当给予个人的治安管理处罚予以处罚。

——罚款幅度提高。考虑到17年来经济发展、收入和物价变化的情况,草案较大地提高了罚款处罚的幅度,将对个人的罚款数额提高到50元至5000元,对单位的罚款规定为2000元至10万元。

——增加了关于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关于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在保留条例规定的警告、罚款和拘留的同时,增加了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责令停产停业以及吊销公安机关颁发的许可证三种处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的处罚。

——与有关法律衔接,维护法制统一。草案注意处理好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与刑法、行政处罚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衔接,维护法制统一,防止以罚代刑。对应当受到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居民身份证法等法律对相应的违法行为及处罚已有系统规定的,草案不再重复规定。其他法律对治安管理处罚作出的零散规定,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处罚。

——规范了警察权的行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条例关于治安管理处罚程序的规定比较简单。草案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和法治原则的要求,充实完善了处罚程序方面的内容,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调查、裁决、执行和救济都规定了具体、细致的程序。对责令限期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及较大数额的罚款还规定了听证程序。

——增加了当事人救济途径选择权。草案取消了条例关于行政复议前置的程序,规定:当事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既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