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可再生能源法草案正在审议-
  • 【发布单位】作者:沈路涛、邹声文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02-26 09:37:0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社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可再生能源法草案正在审议-

水电是否适用可再生能源法,享受有关的扶持鼓励待遇?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正在审议的可再生能源法草案将此权力赋予给了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茂林25日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报告了可再生能源法草案的审议结果。草案原来规定,本法所称可再生能源包括水能等非化石能源,但电站总装机容量超过5万千瓦的水力发电不适用本法。对这一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地方、部门、专家有不同意见:有的赞成草案的规定;有的认为水能本来就是可再生能源,本法不应只适用于总装机容量不超过5万千瓦的小水电;有的提出,发展水电也应尊重科学、统筹考虑,盲目发展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法律委员会经同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研究认为,水力发电适用本法的问题,宜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进一步组织研究论证后作出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据此,草案关于水力发电的规定修改为:水力发电对本法的适用,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此外,根据审议意见,草案还保留了有关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太阳能利用系统的规定。法律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这一法律草案。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