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05-25 16:50:55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交通部发布《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明确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度
中国法院网讯 (陈思)交通部日前发布《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度。该办法将于2005年6月1日施行。
与交通部1995年发布的《交通部港口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相比较,《办法》适应了港口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了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明确港口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办法》规定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度。交通部统一管理全国港口竣工验收工作。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分三级负责,《办法》指出,经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和经交通部审批的港口工程竣工验收,由交通部负责。省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和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的港口工程竣工验收,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除此以外的港口工程由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竣工验收。
此外,《办法》还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明确规范了港口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港口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和竣工验收的内容,明确规定了被验收部门和验收部门违规的法律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