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作者:焦立坤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09-24 11:00:4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北京晨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我国首部短信法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将出台-
乱发黄段子将承担法律责任。在23日召开的2005“短信在中国”高峰论坛上,信产部电信管理局质量与服务监督处副处长沈泳涛透露,我国首部短信法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将在近期正式出台。
2004年4月,信产部曾出台《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资费不透明、未订制短信息却被收费、退订难等问题提出专门的应对举措。但只有依法打击才能治本,现行相应的法律制度显然不够完善,急需立法规范短信市场。
“以前的《通知》是一个前导性文件,新的《规定》是以法律的形式对短信息服务和使用行为进行规范。”沈泳涛称,利用手机短信息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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