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北京通过全民健身条例-
  • 【发布单位】作者:白强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12-02 17:01:03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北京通过全民健身条例-

12月1日下午,《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表决稿)》在市12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上审议通过,该条例将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6月23日为本市全民健身日

“学校应当加强对本学校体育工作的安全管理”作为新增加条款写入了《条例(表决稿)》的第24条。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嘉彦表示,在审议中,有的委员提出,应当加强学校在其体育工作中安全管理责任规定。法制委员会对此表示同意,建议新增一款,作为第24条第四款。

《条例(表决稿)》共作出3项修改。其中,为了向社会普及奥林匹克日的有关知识,法制委员会将第17条:“每年六月二十三日为本市全民健身日”修改为:“每年六月二十三日(奥林匹克日)为本市全民健身日。

条例为迎奥运创造法制环境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的有关人员认为,《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的制定是为了北京迎接2008年奥运会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为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是倡导一种科学文明的健身方式。

在昨天下午的会议上,《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条例(表决稿)》、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表决稿)表决通过,并将于2006年3月1日起实施。(竞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